《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如何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强化民营企业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直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十分关注的问题。 充分认识强化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大力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重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意见》中也明确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这为我们推动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增强了信心,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内部审计是民营企业完善治理、强化管理的需要 《意见》指出,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治理的重要基石和保障之一。内部审计直接向组织治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为其提供有关治理和管理活动及其成果,以及未来发展预测等方面情况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意见,从而能够为企业完善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合规经营、推动创新和发展,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的治理和管理往往缺乏外部的监管和指引,治理层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为明显,许多企业领导人缺乏治理经验,特别是在家族式企业中,重要管理岗位往往交给家族成员担任,科学管理水平不足,人情管理色彩浓厚,更加需要内部审计成为领导者的“耳目”和“参谋”,提供独立客观、真实准确的经营管理评价信息和科学专业的治理管理建议。 (二)加强内部审计是民营企业防范风险、提升绩效的需要 《意见》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内部审计正是以风险为导向来开展工作的,一方面,关注企业风险管理环境,分析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风险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提升企业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水平。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给民营企业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一些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长期处于粗放状态,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负债过高,竞争力不足,有的在环保、安全等方面不规范甚至不合法不合规,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企业的稳健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抑制了效益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更需要内部审计发挥好风险防范的“守门人”和效益提升的“催化剂”作用。 (三)推动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是促进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需要 《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之一,就是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做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如前所述,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能够为推动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为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保驾护航。民营企业是现代经济的细胞,只有提升其健康发展水平,增强其发展活力,才能确保经济社会运行健康有力,才能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落实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要特点和发展现状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长期关注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2013年曾开展过一次针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全国性调研,并于当年首次发布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2020年以来,协会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先后在湖北武汉、山东滨州、浙江杭州等地召开了三次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座谈会和一次民营企业线上交流活动。另外,协会还于2021年7月至8月对会员中的民营企业和部分特邀企业开展了一次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问卷调查。从调研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具有五个特点。 (一)民营企业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审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除上市公司外,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没有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完全取决于企业领导者对于内部审计的认识和内部管理的需要。我们欣慰地看到,2013年以来,内部审计已经越来越受到民营企业家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建立起内部审计制度。从2021年问卷调查情况看,78.62%的单位独立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与2013年67.94%的调查数据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提升,尽管一些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了内部审计与纪检、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务等部门合署办公,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独立设置已经成为实践中的主流。内部审计机构直接接受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的比例从2013年的25.28%大幅上升到了73.19%,在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比例则从19.64%降低到了5.07%。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的单位达到86.96%,制定了内部审计操作手册、工作指南的有58.70%,还有45.65%的单位制定了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如浙江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就建立了由“通则—办法—标准”三个层级组成的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制度体系。以制度为保障,92.75%的单位表示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业务中能够做到或者大部分能够做到不受限制地接触相关人员和获取有关资料,一些民营企业能够邀请内部审计负责人列席参加董事会会议、执行管理层会议,有的还在相关会议议程中专门邀请内部审计人员总结汇报近期审计发现的典型性、趋势性、代表性问题和重大风险,以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如雅戈尔集团董事长李如成提出了“审计无禁区”理念,明确内部审计可以审计企业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包括董事长本人“一支笔”签字的事项。有的单位为内部审计机构制定了独立的用人考核政策,设置独立的财务预算机制,以减少其他部门对审计的干扰。这些制度机制安排,体现出民营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得到显著提升,为内部审计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了良好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