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因为,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审计机关发挥其激励、监督、揭示、抵御的功能,即通过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的常态化检查与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预防问题和抵御问题的出现。尤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审计监督发挥着规范运行的作用。自2018年审计署印发《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国家审计就有了具体遵循。比如,对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审计项目、审计重点进行精心谋划,搭建起审计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机制。一方面,通过对乡村现阶段发展情况的审计监督,准确、全面了解村集体转移支付资金、土地补偿费、筹资筹劳、乡镇农经站等情况,在取得乡村振兴真实数据和原始资料之后,通过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发现当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审计监督让广大村民维护切身利益,在严格、专业的程序和方式下开展审计监督,有助于调整和优化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一、审计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功能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和审计监督的结合,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审计监督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揭示功能,能够发现基层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会不会跨越制度约束或者采取不规范的流程做出违规行为;具有震慑功能,通过严格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让不规范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具有激励功能,能够激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乡村振兴的有关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切实维护农村基层运行秩序;具有抵御功能,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确保乡村产业发展少受外部影响,通过资源环境审计确保生态绿色发展。 (一)揭示功能 在审计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审计人员需要及时发现并报告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风险情况、乡村振兴战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农项目类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通过审计人员的“查病”,找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骗取涉农资金和利益输送等不良行为,为“治病”指明方向。在审计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揭示机理中,还需要审计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审计工作中极易出现贪污腐败、懒政怠政的环节予以重点关注,而不是走形式、走过场,对审计对象进行简单的观察审阅,而是要求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以较强的独立性和较高的专业能力参与到乡村振兴当中。因此,审计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被视为统一部署和层层分配任务的有机体。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及时了解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通过把握重点和及时准确安排审计任务,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实施。为此,审计人员就要熟悉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落实审计任务的同时,能够向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通过调整审计方式和审计方法,确保审计监督工作能够跟乡村工作的实际内容相符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资金审计始终是重中之重。因此,审计监督人员要结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落实情况的特殊性,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优亲厚友”“冒领挪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震慑功能 震慑功能指的是,在审计监督介入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可以要求审计对象报送资料、协助检查,根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乃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必要时可以使用移送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权、公布审计结果等权力,继而对审计对象产生震慑作用。这些权力的使用,有助于审计机关发现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为履行审计责任提供依据和保障。审计监督可以对审计对象产生震慑作用,在投机取巧、心存侥幸面前能够主动放弃幻想。在审计监督实践中,审计人员需要在问题导向下依法审计,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将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震慑重点,在揭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和不正风气时,不断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让审计对象对审计监督产生敬畏。 (三)激励功能 激励功能与震慑功能相对,指的是审计监督机关对政绩优异、机制创新的审计对象,进行上报表彰或者采取其他形式的激励,借此激发其工作热情,更好地为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为审计监督工作的创新与改良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审计机关在对乡村振兴开展审计监督时,按照激励机理,需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和首创精神,以实事求是、全面辩证的态度,正确对待审计监督中可能出现的或已经出现的问题。一方面,要针对为农民办实事的行为,进行客观审慎的评价,树立其典型,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如期实现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和审计机关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建立和优化审计监督评价体系,重点对乡村振兴中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问题进行综合考量,或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推广,以此调动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动审计办法和审计机制的创新。 (四)抵御功能 抵御功能指的是对审计监督中发现的苗头问题和事态趋势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参考。宏观层面上,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重点针对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模糊、工作计划不具体等所产生的隐患提出审计建议。中观层面上,要确保审计建议的切实可行,要求审计人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结合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对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给出客观的审计建议。微观层面上,审计人员要重点检查和管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程,能够从细处人手,为乡村发展提供正确指引。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各农村地区要及时完善审计制度,让被审计对象“乐于”接受审计建议并积极献计献策,共同解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比如,在对薛家湾镇的“矿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审计中,审计人员始终保持和审计对象的良好沟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共同推动当地“矿区农业”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