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6397/j.cnki.1671-1165.2023003016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近代中国东北地区森林资源的开发,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但也带动了区域森林资源的产业化、商品化发展。目前学界对东北地区林业史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为政治史视角的研究,重点论述了列强对东北林木资源的掠夺①;二为从经济史视角对东北森林资源产业化的研究②;三为从环境史视角对东北林业开发中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③。其中,关于近代东北林业经济的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区——东北北部的研究还不够仔细,尤其是对最主要的林产——木材的商品化、外向化发展情况的研究,还不够清晰。此外,在有关近代东北地区农业历史变迁及其近代化的研究中,对木材商品化发展的研究也仅是不影响其内容完整性的点缀而已。④因此,对近代东北北部木材资源开发及其商品化发展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可以判定它是否像种植业一样形成依靠出口拉动的外向型经济;另一方面,在对东北林业开发与生态环境破坏之间关系的研究中,不会仅从政治史的视角观照列强对东北林木资源的掠夺。鉴于此,笔者聚焦区域林业资源开发最早的东北北部地区,对其在以修筑铁路为先导的被动近代化过程中木材资源的开发及商品化发展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东北北部木材的生产 近代东北地区的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其北部地区,如大兴安岭、小兴安岭、伊勒呼里山脉、三姓地方、中东铁路沿线等地。1930年代,森林面积将近2582町(25.61
)。⑤19世纪30年代前期,这些地方每平方公里的林木储备量为300~500立方英尺(8.5~14.2
),其中仅大兴安岭、小兴安岭、松黑乌三江流域及中东铁路东部沿线地方的林木储备量已达74538立方英尺(2110
),占当时东北地区林木储备总量的80.3%。⑥在东北北部地区被动近代化过程中,丰富的森林资源转化为以林木为核心的产品,乃至区域的大宗商品。林木的采伐、加工及运输,是成为产品乃至商品的第一步,为区域林木的商品化发展准备了条件。而林木的商品化发展又会反过来刺激采运与加工业的发展。 自中东铁路修建以来,东北北部地区形成了三大开发经营程度较高的林区,即分布于中东路东线两旁东山里的东部林区、西部的兴安岭林区以及松花江下游林区。中东路东线林场自距离哈尔滨79 km的小岭站开始,向东绵亘400多km,至距绥芬河站46 km的细鳞河站为止。西部林区自中东路西线碾子山站起,绵亘300多km,至牙克什站止。⑦东北北部的林木采制工作主要是在这三大林区中的林场完成的(表1),而主要林场分属于中东铁路公司与一些大林商。区域的林木采制及加工业集中在少数大林商手中,每个林商所管辖林场的面积从数百到数千平方公里不等。最大的林商是葛瓦里斯基,他在东部林区有6处林场,总面积达6000万
以上。⑧
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北部林木的商品生产、运输及销售与中东铁路的关系十分密切。该铁路不仅是林场的经营者、林木的生产者、木材的运输者,还是木材的消费者。自中东路开办以来,其所需枕木、建筑木材以及机车燃料,均取自东北北部的森林。⑨因此,东北北部的林业“不独因运输便利而发达”,中东铁路公司大量购运建筑材料“亦足为林业发达之主因”。⑩如表1所示,中东铁路公司也拥有自己的林场,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中东路所需木材主要购自表1所示的大林商,自己采伐较少。受20世纪20年代初木商开拓国外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中东路局开始大力提倡、奖励采伐,“全路木料,已可自行供给”。(11)如中东铁路东线的石头河子站附近的东林场,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清政府拨给中东铁路经营,但实际采伐始于1916年,此前该林场仅划出若干零星地段包给约定人采伐。20世纪20年代,中东铁路公司为了扩充该林场的产额,购买了2000匹马,雇用了5000名工人砍伐木材。(12)1921-1922年,中东路自产各种木料的数量为燃料377.5万立方尺(106833
)、梁木53631根、枕木69626根、电杆275根、车柱63347根、矿柱15000根;1922-1923年,中东路自产各种木料的数量为燃料411.6万立方尺、梁木65920根、枕木35000根、车柱44500根、矿柱8000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