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训诂学与阐释学之间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春青,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论(广东 广州 510006)。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建构“中国阐释学”的倡议已经提出20多年了,但究竟如何使我们谈论的阐释学获得不同于西方阐释学的独特性却始终是个未能真正解决的问题。大家说来说去似乎还是超不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贝蒂、赫施等人开出的论域。在这种情况下,张江教授提出的“训诂阐释学”之说就格外值得重视。因为这是将中国阐释传统的思想和实践引进当代中国阐释学建构工程的积极尝试,具有重要启发意义。那么,如何才能真正使中国传统训诂学的精神和方法获得阐释学意义呢?换言之,如何才能使我们建构中的阐释学成功吸纳传统训诂学的资源呢?这显然是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将训诂学和阐释学简单相加肯定是不行的,二者之间需要一个转换的“中介”,如此才可以展开双向改造,从而建构一种作为阐释学的训诂学或作为训诂学的阐释学。这或许是“训诂阐释学”的真义所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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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23)07-0129-10

       20多年前,中国哲学界就曾提出建构“中国阐释学”的倡议,期间也有一些学者致力于此,虽有所建树,然似乎继武者盖寡,进展甚微。近年来,在张江教授的大力倡导和努力探讨之下,建构“中国阐释学”的呼声又高涨起来,成果也日见其多。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的惶惑、疑虑也相伴而来:阐释学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近百年来现代阐释学更是成果丰硕,名家辈出,甚至成为一时之显学,那么在西方阐释学直接影响下的中国的阐释学研究领域凭什么提出建构“中国阐释学”这般响亮的宏伟口号呢?在我看来,如果说有所凭借的话,恐怕主要是由无比丰富的阐释实践和阐释思想所构成的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古代阐释传统。中国既然有着与西方迥然不同且无比深厚的阐释传统,当然也就有理由建立具有独特性的当代阐释学。在中国古代阐释传统中,以章句训诂为主要方式的经典注疏毫无疑问居于主导地位。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训诂学对于当下的中国当代阐释学建构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张江教授提出“训诂阐释学”概念①,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学术事件,至少是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对中国当代阐释学来说,“训诂阐释学”意味着当代阐释学建构者凸显中国因素,因而也彰显一种不同于西方阐释学的学术特色;对训诂学来说,“训诂阐释学”则意味着对传统训诂学的革新,使之具有更为强大的解读经典的能力和更广阔的应用范围。所以这个既旧且新的概念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训诂阐释学”呢?为达此目的,有些基础性问题需要辨析清楚:训诂等于阐释吗?二者异同何在?在中国古代文字训诂与义理阐发是什么关系?训诂学怎样才能成为当代阐释学的组成部分?这都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问题。

       一、训诂与阐释之同异

       训诂可以说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方法了,因为这种方法与汉字密切相关,而汉字正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差异性的最具有基质性质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悠久而丰富并独具特色的训诂传统既是我们今日建构中国阐释学的重要资源,也是其重要理由。阐释学固然是关于阐释行为最一般原理的学问,但具有特色的阐释实践也必然导致阐释学原理的变化。

       训诂是基于汉字的独特语义解释方法,是中国古代解经传统的伴生物。中国传统文化主要以对古代经典的不断阐释为主要方式,由于时代久远,古代经典在传承过程中难免出现文字语句上的错讹,语言也必然会出现很多变化,再加上方言问题,古代经典中的许多字词在后世就难以辨识了,于是需要注释,这便是训诂产生的原因。简言之,训诂就是对古代典籍中疑难字词的解读。尽管在先秦诸子那里已经存在着不少训诂的实践,但作为比较系统、比较成熟且有自觉意识和思想的训诂学无疑是伴随着两汉经学的发展而产生的,甚至可以说训诂学原本就是经学的组成部分。汉字由音、形、义三要素构成,基于此,训诂也就有音训(声训)、形训、义训三种形式。汉代经学家有“六书”之说②,就是讲古代文字的6种意义构成方式的。读书须从认字始,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训诂作为一种治学方法正是建基于这一常识之上,并且在清代成为一时之显学。如果我们把经学理解为关于儒家经典的阐释学,那么训诂无疑属于这一中国传统阐释学范畴,换言之,训诂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具有阐释学意义。

       阐释学是一门产生于西方的学问,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尽管在古希腊人那里已经有丰富的阐释实践,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问,阐释学是在汗牛充栋的《圣经》阐释和法典阐释实践中生成的③。与中国古代的训诂学一样,就其早期形态而言,西方的阐释学也是经典解读实践的产物,是作为一种方法论而出现的。作为现代阐释学,即“一般阐释学”的创立者,施莱尔马赫所做的工作正是对丰富的《圣经》解读方法进行反思、概括和提升,从中总结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则与方法。诸如在阐释中整体理解与部分理解的关系问题、文本理解与历史语境的关系问题、理解主体与文本作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都是后来阐释学最为核心的问题。总之,在施莱尔马赫手里,阐释学成为一门“理解的艺术”,从而挣脱了神学或任何一个具体领域的束缚,从关于“特殊”阐释的理论转变为关于“一般”阐释的理论。从此之后,人们开始对“理解”这种精神行为的普遍性特征进行追问与思考,这也正是这门方法论学问提升为本体论哲学的前提条件。

       然而和中国古代经学阐释学一样,对语义的理解也同样是“一般阐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西方阐释学那里,也有他们的“训诂学”。例如神学或《圣经》阐释学的功能就是“使灵魂通过文字的和道德的意义而上升到精神的意义”④。在“一般阐释学”的另一位创立者阿斯特看来,“文字、意义和精神是解释的三要素。文字的诠释(hermeneutics)就是对个别的语词和内容的解释;意义(Sinn)的诠释就是对它在所与段落关系里的意味性(Bedeutung)的解释;精神的诠释就是对它与整体观念(在整体观念里,个别消融于整体的统一之中)的更高关系的解释”⑤。在这里,对文字的理解无疑是整个解释过程的基础。在文字与意义、精神之间构成从部分到整体,再从整体到部分的循环关系。对文字的理解也就成为“阐释的循环”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直到伽达默尔,对文字之于阐释学的重要性依然给予高度重视:“没有什么东西像文字这样是纯粹的精神踪迹,但也没有什么东西像文字这样指向理解的精神。在对文字的理解和解释中产生了一种奇迹:某种陌生的僵死的东西转变成了绝对亲近的和熟悉的东西。没有一种我们往日所获得的传承物能在这方面与文字相媲美。”⑥显然在伽达默尔这里对文字的理解和解释乃是阐释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在传统语文学中对文字语义的解读居于核心位置,那么在现代哲学阐释学中,其依然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阐释是一种语言行为,是借助于语言而对语言进行的解读,因此作为语言之载体的文字就理所当然地内在于阐释学之中,成为其无法分拆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阐释学与语言文字的解读存在如此紧密的联系,以至于有的学者甚至主张阐释学应该是语文学的一个分支。⑦如此看来,对于中国阐释学的建构来说,以解读文字含义为基本任务的训诂学毫无疑问是应该作为基础而存在的。简言之,对于以汉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文化传统来说,训诂学具有阐释学的意义,而阐释学乃以训诂学为基础。对于这一点,以往的中国阐释学研究是认识不足的,这也正是张江和王宁提出“训诂阐释学”的必要性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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