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是文学的直观呈现。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也是一部古代文体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与此相应,文体批评与文体学理论,也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核心问题。从文体和文体学理论切入古代文学研究,已形成源远流长的学术传统。这个传统,因晚清民国政治、社会、文化、文学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发生断裂,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到赓续和复兴,迄今仍保持着方兴未艾的繁荣局面。回顾一个世纪以来古代文体学研究的曲折历程,总结其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对于建构富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话语体系,推动中国文学传统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古代文体学发展概述 中国古代文体学是一门古老而常新的学科。早在先秦时期,伴随着文体的产生和发展,朦胧的文体观念就已经产生了,并渗透于语言文字、礼乐制度、典籍分类、文献称引、命篇与命体等早期文化、学术活动中,如《诗经》中的风雅颂、赋比兴分类,《尚书》中的典、谟、誓、诰、训等作品命篇,以及“诗言志,歌永言”“辞尚体要”等论断,都是文体观念的萌蘖。这些早期文体观念,是古代文体学理论形成的基础,也是中国文体学民族特色的原始基因。到了汉代,文体学逐渐走出零星的朦胧观念阶段,出现了许多文体学专论以及富有文体学内涵的著作,如《毛诗序》《诗谱传》的诗论,刘安、司马迁、扬雄、班固、王逸的赋论,《汉书·艺文志》的诗赋分类,以及蔡邕《独断》对朝廷公文的研究等,都昭示着文体学已从自发走向自觉。六朝是文体学的繁荣和成熟时期:挚虞《文章流别志论》开始全面、系统地研究各种文体的渊源流变;任昉《文章缘起》以簿录形式追溯摆脱对经、史、子著作的依附,获得独立文体地位的最早作品;萧统《文选》以文章选本形式建构了六朝人心目中的文体谱系。刘勰《文心雕龙》体大思精,是骈文中心时代文体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确立了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衣被百代,沾溉无穷。唐宋时期,在韩柳欧苏的理论倡导和创作实践影响下,古文逐渐取代骈文,获得文坛正宗地位。文坛审美观念产生了显著变化,文体学也出现了由诗赋、骈文为中心到古文为中心的转向。古文之学的兴起,对明清的文章写作和文体学理论,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清是中国古代文体学继六朝之后又一个鼎盛期。历史上产生的一切重要文体形式,几乎都在这个时期出现过复兴和繁荣局面,同时还兴起了八股、寿序、小品、幛词、弹词等新文体。这种文备众体的创作实绩,使明清文体学的学术视野、研究深度和学术创获不断超越前人,表现出集大成与新开拓并举的特色。其荦荦大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辨体批评的兴盛。“文莫先于辩体”(吴讷 徐师曾80),“文章自有体裁,凡为某体,务须寻其本色,庶几当行”(胡应麟21)等,是明清文论的普遍共识。对诗文体制规范及其源流正变的探讨成了明清两代文学批评的中心论题,其文体分类之细密、体性辨析之精审,以及对文体发展演变的深度考察和精确把握等方面,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二是涌现了一批以辨体批评为宗旨的诗文选本,如吴讷《文章辨体》、徐师曾《文体明辨》、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杨慎《绝句辨体》、许学夷《诗源辩体》、符观《唐宋元明诗正体》等。这些新型选本,将辨体批评与具体作品融为一体,既富有理论深度,又不流于抽象、玄虚,往往比单纯的文话、诗话更具影响力。三是产生了序题、凡例等辨体批评新体式。序题指文集编纂者对各种文体渊源流变与文体特色的阐述。这种辨体方式与诗文评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假文以辩体”(吴讷 徐师曾78),要结合所选作品才能得到完整的理解。虽然挚虞《文章流别集》、真德秀《文章正宗》中已经出现了序题的雏形,但“序题”这一名称直到明代才确立下来,并成为重要的、普遍使用的辨体方法。又,明清文集编纂盛行撰写凡例之风。许多凡例,重点已不在介绍编撰体例,而在于表达对文学基本问题的看法,具有鲜明的理论色彩。明清时期许多著名的文学批评论题,都以凡例来阐发,如高棅《唐诗品汇凡例》倡导“四唐九格”说、吴讷《文章辨体凡例》鼓吹“文辞以体制为先”(吴讷 徐师曾9)、方苞《钦定四书文凡例》阐述明清八股的发展阶段和“清真雅正”的衡文标准等,都在文学批评史和文体学史上影响深远,充分体现了凡例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新体式的理论活力。 清道光年间爆发的鸦片战争,揭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此后经太平天国起义、洋务运动、辛亥革命、五四新文化运动等一系列惊涛骇浪的冲击涤荡,在数千年未有的社会急剧转型、古今变革嬗替、中西冲突交汇的宏大背景下,传统文学渐趋萧索终结,新文学日益滋生壮大,古代文体和文体学理论也不断从中心走向边缘。一方面,传统诗赋和大量被目为“经国之大业”的实用文体,如诏令、章表、奏疏等,顿然失去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实用价值,仅仅作为一种知识遗存而苟延残存;另一方面,新的文学文体、公文文体、报刊文体、述学文体及文学理论大量引入和广泛运用,解构了传统的文体谱系和文体观念。其中对文学观念影响最大的是,套用西方文体四分法,即小说、戏剧、诗歌、散文四大文类,来考量中国古代纷繁复杂的文章体类。这种分类法,极大提高了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戏剧等俗文学的地位,颠覆了以传统诗文等雅文学为主流的文体价值观,促进了中国文学史的整体重构,在五四新文化运动背景下,有其历史必然性和推动新文学发展的积极意义。然而,四分法是根植于西方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文学观念的文学分类法,盲目套用,必然遮蔽、排斥大量在历史上极其活跃、曾产生过广泛而深远影响的文章体类,难免削足适履、买椟还珠之憾。面对西学冲击引发的尖锐矛盾和巨大压力,有些学者从捍卫中国文化本位的立场出发,坚持以传统文体为主流来考察、梳理文学发展史,如林传甲《中国文学史》(1904年)、章太炎《文学总略》(1910年)、顾荩丞《文体论ABC》(1929年)、陈彬龢《中国文学论略》(1931年)、施畸《中国文体论》(1933年)等。有些学者则主张在坚持传统文化本位的前提下,适当吸纳西学、变通调适,以赓续传统。如1901年,王兆芳著《文体通释》(又名《文章释》),倡言曰:“今者西术与我学争,我若固守专家之师承,而儒道反不振。兆芳以为:学通天地人,而考道于古圣贤,
道于事物,祖述不摇,引申不已,务使我儒道之大,足以括西术之长,而西术之长,不足抗我儒道之大,若是则亦善守师承者乎?”(王兆芳6256)既坚守传统,又借鉴西学为传统注入生机和活力,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通变立场和调适策略。1907年,黄人完成《中国文学史》讲义初稿。讲义将中国文学置于世界文学史的宏大背景中,以西方“文法”“天演论”“真善美”等观念来考察中国文学的独特性,既赞美其“万世一系,瓜瓞相承”,“保存一切国粹”的文化意义,又剖析其支离、伪饰之弊,高倡“求野求夷,吸收新质”(黄人3)。此外,刘咸炘《文学述林》(1929年)、郭绍虞《试从文体的演变说明中国文学之演变趋势》(1929年)、薛凤昌《文体论》(1934年)、余锡森《中国文学源流纂要》(1948年)等,都持类似的文化观念。这种既不抱残守缺,又不崇洋媚外的理性立场,尽管在狂飙突进的时代未能蔚为主流,却在骤雨消歇之后逐渐成为学界共识,至今仍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