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2014年修改的预算法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结合落实预算法的要求,我国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政策变化不断拓展和调整,逐步构建起“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框架,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同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按照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加大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推进转移支付信息公开,努力提高转移支付管理水平。为此,财政部于2015年出台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资金申报分配、下达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原则。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印发改革方案,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边界分类和管理机制。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保障地方政府日常运转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中央承担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增强地方对基本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引导地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对标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预算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审议意见,纵深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转移支付管理效能。”等要求,这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供了遵循。近年来,依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与文件要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整体上得到合理安排,资金定向精准使用,以强化对地方的引导激励。在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且交易行为日趋复杂,一些问题也相继浮现,例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存在随意性、交叉性,资金的政策效应弱化等(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理论研究会课题组,2022;寇理,2022),带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目标偏离、政策悬浮与效能弱化等一系列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并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审查监督贯彻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内容之一是财政转移支付。其中,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情况、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情况、专项转移支付的整体绩效情况成为重点审查监督内容”,即要形成包含政策制定、实施和效益环节全链条的审查监督闭环。报告同时明确指出,“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组织保障各级审计机关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应围绕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同步推进与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的审计工作,促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重点专项资金提质增效。新修改的审计法也进一步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应向人大常委会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这表明审计工作正从传统的重视合规审计向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的专题审计转变。合规审计着眼于资金执行层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应于资金审计的监督目标;绩效审计则以结果为导向,重点审查资金使用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效益体现,对应于资金审计的评估目标。通过设计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专题化审计方案,使其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将合规监督与绩效监督贯穿于审计全过程,能够增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审计工作的效能、透明度和公信力(魏强等,2022;余应敏等,2022),这为解决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暴露出来的问题提供了可行思路。因此,新形势下开展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专题审计有助于将全面监督和绩效管理相融合的审计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政策实施的全过程,以保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的规范,同时实现治理增效目标。本文将基于“三维”审计框架探索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运行机制,这对于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当前,学术界已广泛探讨了围绕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化审计的议题。余应敏等(2022)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出发,分析了政策落实情况相关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行“治理导向化”的审计设想。魏明和席小欢(2017)在三维(形式维度、事实维度和价值维度)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维度(流程维度和学习与成长维度),构建了公共政策落实审计的五维评价标准。类似地,李晓冬和马元驹(2022)将受众维度融入三维评价标准,形成了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的四维审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