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自2013年“媒体融合”第一次写入党的中央全会公报以来,党和国家对数字时代媒体建设目标和建设路径的要求不断强化、深化。2014年“8·18”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国媒体融合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建设“现代传播体系”的目标;2016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发表“2·19”讲话,明确指出媒体融合要尽快从相“加”阶段迈向相“融”阶段,达到“一体化”的最终形态;2019年,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报新媒体大厦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发表“1·25”讲话,提出要把建设“四全媒体”和“全媒体传播体系”作为一项紧迫的时代课题。到目前为止,全球主要国家中尚没有一个像中国这样把数字时代的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作为执政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任务,在十年内持续进行顶层制度创新。“全媒体”本质上是一种建设和运用所有媒体手段的策略,而策略必须为目标服务。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党对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的核心指向是: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机制。尽管全媒体传播体系包括的对象非常广泛,但从建设目标看,与舆论工作关系最紧密的就是新闻业。在数字时代建设好新闻业,正是构建良好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关键。 目前,已有不少扎实深入的经验研究从不同侧面展现了中国新闻业的结构性变化,但尚没有形成建立在较大规模经验基础上的、对数字时代的中国新闻业有综合解释力的理论。把新闻业建设作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核心的自觉意识在目前的研究中体现得也不充分。我们统计了2019年以来中国知网收录的以“全媒体传播体系”为关键词的427篇论文,发现其中15.7%的文章属于对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的解读,50.6%的文章是对现有媒体工作成就的经验总结,62.5%的文章没有使用任何研究方法。尽管从20世纪50年代的大众传媒规范理论到数字时代的媒介融合、混合媒介系统研究,研究者在讨论媒体体系时,总有意无意地把新闻业作为核心[1][2]。但对新闻业究竟如何在全媒体传播体系中发挥作用、新闻子系统与全媒体传播体系中其他子系统的关系等都还缺乏明确的阐释。本文据此认为,能综合解释数字时代中国新闻业变化和深入阐释中国新闻业建设与塑造主流舆论格局之关系的理论创新,将是立足中国经验的新闻业研究的重要方向。 一、新闻业与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的目标 作为一个20世纪末就出现的概念,“全媒体”(omnimedia、all-media)起初指的是支持多种媒体形式的通信方式[3]。这个名词最早也并非出现在新闻领域,而是出现在信息通信、生活服务等领域,比如能显示各种格式图像的“全媒体彩电”、为主妇们提供一站式产品和服务的“生活全媒体”等[4][5]。2006年9月和2007年11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规划》和《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第一次把“全媒体”概念以官方文件的方式引入新闻传播领域,提出要发展“全媒体资源服务平台”“全媒体经营管理技术支撑平台”“全媒体应用整合平台”等建设项目[6]。此后,这一概念逐渐被学术界关注,并指出其侧重点是多媒体的融合,而不是多媒体的简单相加[7]。 2008年3月,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正式成立国内第一家全媒体新闻中心,此后这一在新闻媒体组织和生产流程上的创新策略被全国新闻机构广泛采纳,并与“融媒体”“媒体融合”“深度融合”等话语紧密交织。比如《光明日报》在2014年成立“融媒体中心”,还在当年底刊发的一篇评论中阐释了两者关系:“先要有介质门类齐全的全媒体,然后在此基础上相融。因此融媒体概念就已经涵盖了全媒体。”[8]我们注意到,这一阶段新闻传播领域对“全媒体”的理解也主要是字面意义上媒介技术的多和全。直到2019年习近平“1·25”讲话对“全媒体”提出了“四全”(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阐释,并首次提出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后,“全媒体”才逐渐成为一个包括传播目的、效果、内容和形式的,用于描述当代社会信息系统的综合性概念。有研究者分析,“全程媒体”强调突破传统媒体新闻生产的线性流程,“全息媒体”强调突破信息传递的物理技术限制,“全员媒体”强调突破传播主体限制,“全效媒体”强调突破功能限制[9]。至此,“全媒体传播体系”概念已经意味着数字时代对全社会信息系统的整体迭代创新,其最主要的迭代对象就是传统新闻业。 在不同社会中,新闻业都以真实叙述新近事实并以此服务于公共生活的承诺而获得存在的合法性。不论全球各地新闻业的历史、体制、文化和功能有多么不同,在新闻业是“寻真”(truth-seeking)职业这一点上却有高度共识,每一种现代新闻业都宣称“事实”“真实”是自身存在的基石。这是因为人们默认,任何现代社会的运行都离不开基于事实的真实可靠的公共知识系统,而新闻业被认为要担负现代社会支撑性认知框架的角色。如埃克斯特罗姆(Ekstr
m)所言,“新闻业是当前这个时代最具影响力的知识生产机构之一”[10],这不是就新闻业在整个传媒业的比重和体量而论,而是从新闻业所进行的独特文化实践及其社会意义出发下的结论。李良荣教授等曾把新闻业视为“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11],这个对大众传播时代新闻业定义的外延,放到数字时代可能显得过大了。在各种信息传感器、网络追踪技术正在不停生产海量数据的情况下,信息收集、处理、制作和发布已超出了新闻业的边界。但传播环境的变化也可让人们更加清楚地意识到新闻业的独特性,即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信息产业,而是与人们如何理解和阐释当下世界,以及能否在这种理解阐释基础上形成基本共识直接相关的一项社会制度(institution)。正因此,新闻业才需要强化它获取、查核、再现和传递事实的一整套认知规范[12],或者也可称为独特的新闻方法,并以此获得公众的关注和信任。如果这一“真而有信”[13]的社会机制衰落甚或瓦解,群体极化、丛林化、部落化、社会分裂、信任度低、交往成本高等一系列严重威胁社会系统运行的问题就会随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