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專業化格局與變動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玉鴻,暨南大學經濟學院特區港澳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教授,暨南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廣州 510632)。

原文出处:
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產業專業化分工貫穿城市群發展演化全過程,其發展水平及變動方向也是判斷城市群所處發展階段以及健康程度的重要指標。綜合運用多種定量測度方法,對粵港澳大灣區的產業專業化分工格局及其變動特徵進行實證分析,發現粵港澳大灣區近年的建設與發展演進基本符合城市群演化的一般規律並已進入產業功能分工階段。製造業主要集中分佈於珠三角地區,以珠江口為界,東、西兩岸分别形成以深圳、廣州和佛山為引領的兩大特色鮮明的製造業集聚區,專業化分工趨勢顯现。粵港澳大灣區生產性服務業呈现出向心集聚、整體趨同態勢。空間上已形成東中西三大服務中心,生產性服務業的專業化變動跨界分異顯著,核心城市高度服務業化的同時彼此專業化分工趨於深化。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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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圖分類號]F2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874-1824(2023)03-0040-13

       一、前言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戰略目標明確定位為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這一方面顯示出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區域經濟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指明了其特殊的城市群區域性質。所謂城市群,本質上是一種區域城市化現象,也是區域經濟發展到高級階段的產物。城市群形成發展過程中通常伴隨著區域內城市間產業的專業化分工與演化,這種分工與演化既是城市群發展並獲取競爭力的內生動力源泉,同時,分工深度與演化方向也常常成為判斷城市群發展水平和健康程度的分析工具和重要指標。有鑑於此,本文嘗試在城市群演化理論指導下,通過對粵港澳大灣區近十年的產業專業化分工測度來透視其建設與發展是否符合城市群演化的理論預期和政策目標。

       關於城市群的產業專業化分工過程,有學者將其描述並概括為城市間工業水平分工、工業垂直分工和城市功能分工三個階段。①實際上,自1950年代以來,各國就已相繼出現了城市功能專業化分工趨勢,②表現為製造業等大規模生產活動分散到中小城市,而研發、設計、營銷等環節向大城市集中,城市群的中心城市由以製造業為中心向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中心轉變。對於產業功能分工演變的原因,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其一是運輸和電信技術進步帶來企業遠程管理成本的降低,促使企業總部和生產部門分離,從而利用各地專業化與多樣化優勢給企業帶來更大價值;③其二是產業集聚效應和要素成本差異。一方面,產業集聚會帶來知識共享、信息交流以及規模經濟,推動製造業、服務業集聚。④另一方面,中心城市產業和要素過度集聚導致的擁擠效應和競爭加劇使收益下降,隨著城市交通運輸條件不斷改善,對土地地租、勞動力成本和通勤成本上漲敏感的製造業企業將會往周邊地區遷移,而對消費性市場要求高的服務業仍傾向於在中心城市集聚。⑤其三是地方開放制度和產權制度的建立,推動了貿易和行政壁壘的降低。⑥

       關於產業專業化分工的測度方法,較為常用的主要包括區位商、產業專業化係數、相似係數和對應分析等方法。如李學鑫等利用區位商灰色關聯分析法和相似係數法,測度了中原城市群的產業結構與分工。⑦李佳洺等應用對應分析法,探討了我國三大都市圈的產業分工及互補水平。⑧吳康等基於行業從業人員資料,使用改進區位商指數⑨以及產業專業化指數對京津冀城市群的產業分工格局進行了分析。⑩這些方法在應用中或各有特點與側重,或在不同程度上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不斷被改進和完善。如區位商多用於識別各城市主導產業,並因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不斷被改進和優化。灰色關聯分析法可計算各地區的區位商,度量多地區產業相似度,但不能直接測度兩兩城市間產業結構的相似度,而產業專業化係數、相似係數則可用於測度兩兩城市間產業結構的差異,對應分析法可從宏觀上反映各城市集聚的主要產業,以及城市群總體的產業專業化分工水平。

       已有對城市群的產業專業化分工研究,多集中於京津冀、中原等城市群,而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整體系統研究較少。這可能與粵港澳大灣區這一地域概念的提出較晚有關。涉及這一地域的早期研究,主要是珠三角城市群的製造業分工及同構性分析,(11)近兩年開始出現對粵港澳大灣區產業集聚(12)和功能分工(13)的研究,但對粵港澳大灣區近年產業專業化分工的系統研究尚未見到。為此,本文擬對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專業化分工格局及其近年的變動情況進行系統考察,綜合利用多種定量測度方法,多角度、多層次揭示其產業專業化分工特徵,為客觀、準確和較為全面的深入認識粵港澳大灣區的產業分工格局,科學識別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所處發展階段,進一步優化城市產業佈局,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理論指導和決策參考。

       二、研究方法與數據處理

       (一)研究對象

       本文的研究對象是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的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共11個城市。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陸地面積合計5.6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國的0.6%,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11.59萬億元,約佔全國的11%。

       (二)研究方法

       1.對應分析法

       對應分析法本質上是通過分析定性變量構成的列聯表,將列聯表的行和列中各元素的比例結構以點的形式在對應分析圖上直觀的呈現出同一變量各個類别間的差異,以及不同變量各個類別間的對應關係。對應分析法可以用於城市群產業分工格局的分析,將城市與產業作為行變量與列變量,選取各城市各產業的就業人數作為頻數構建列聯表,從而在對應分析圖上清晰的呈現城市與產業間的關係。

       在對應分析圖上,各城市的散點越分散,意味著該城市群產業分工水平越高,分工水平越高則各城市專業化程度越高,城市間產業互補性就越大。反之,若各城市的散點越集中,則城市群產業分工水平較低,產業互補性較小。圖像上的座標原點(0,0)表示了一個虛擬的平均結構,城市離原點越遠則偏向於專業化發展;城市越靠近原點則表明該城市傾向於承擔綜合性的職能。當城市之間相互靠近時,表明城市間產業結構相似性較高,而當城市越靠近某些產業點時,意味著相對於其他城市而言,這些產業較為集中於該城市。

       除此之外,對應分析法還提供了總慣量(各點的慣量總和),用於反映所有樣本點相對於原點的分散程度,從而便於定量測度城市間產業結構的差異程度。當城市群各城市產業完全不同時,總慣量最大(值為城市節點數量N-1);當完全相同時,總慣量最小(值為0)。為便於比較,在計算中一般對總慣量進行標準化處理,標準化的結果被稱為互補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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