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1937年中英金融借款交涉

作 者:
王钊 

作者简介:
王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日历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V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1935年底至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之初是中英债务关系的重要时期。法币改革后英国因担忧日本反对,未能立即对华提供金融借款。此后英国对华经济政策有所转变,中英铁路借款的突破与出口信贷领域的交涉,推动了双方的金融借款谈判。1937年中英金融借款谈判中,中国答应英国所提多项条件,英国积极推动借款不受新四国银行团影响,但该借款因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而搁浅。这一时期的中英金融借款交涉为全面抗战时期中英达成多笔借款打下基础,但同时英国延续此前对华借款中的附加条件,以获取更多在华权益。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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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借款即用于财政金融目的的借款,用于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内外债的发行与回收或其他财政金融类活动。1934年底至1935年初,国民政府曾提出向英国借款,以缓解财政危机并整理旧债,但英国因担忧违反新四国银行团原则①及借款成效而拒绝了这一要求。1935年国民政府法币改革后,实行外汇汇兑本位,在外汇储备不足的情况下,需要举借外汇维持币值稳定。英国是国民政府重要的金融借款提供方②,但英国因日本的反对亦拒绝立即对华提供金融借款。此后英国逐步转变态度,1937年,中英进行了细致的金融借款谈判,为全面抗战时期英国对华借款打下基础③,也体现了此时期中英关系与英国对华政策的特点。

       学界对中英在法币改革前的金融借款谈判与全面抗战时期的平准基金借款关注较多④,对1935-1937年间中英金融借款交涉关注较少,相关研究仍有深化的空间。⑤英国对华借款谈判的具体过程、交涉中双方的态度、各自考虑的因素、谈判对此后中英借款的影响等可进一步考察。本文拟利用英国外交部档案、台北“国史馆”藏档案及其他已刊资料,对1935年法币改革后到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前中英围绕金融借款的交涉进行考察,以冀深化此时期外债史与中英关系史的研究。

       一、法币改革后李滋罗斯争取英国对华金融借款失败

       国民政府选择英国为借款对象是因其在华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据统计,1930年英国在华投资总额为10.47亿美元,在日本之后,位居各国第二位,占外国在华投资总额的约30%⑥,较1914年几乎增加了一倍。⑦1931年英国对华出口额占中国总进口额的23.6%,位居首位。⑧此外,英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有重要地位,获得英镑借款有助于稳固中国的货币金融体系。

       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英国基于其在东亚的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下降的状况⑨,采取较为缓和的对华政策,与中国进行了英租界、庚子赔款、关税等问题的谈判。同一时期,英国对日本的对华侵略采取绥靖态度,目的是保护其在华利益。1933年开始,日本对华北地区的渗透逐步加深,对英国在华利益的威胁加大,英国政府对自身东亚政策进行了重审⑩,但并未立即做出调整。

       国民政府最初向英国寻求金融借款是在1934年底,为缓解白银外流提出1.5亿英镑的借款,但因数额过大且违反新四国银行团原则被英国拒绝。(11)虽然中国此后将借款数额缩减为2000万英镑,中英就借款方案也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12)出于缓解东亚紧张局势并维护在华英商利益的考虑,英国于1935年2月提出一个由英美日法四国联合对华提供借款的计划,并由四国各自派财政专家赴华考察,但该计划未能完全落实,最终只有英国派出财政顾问李滋罗斯(Frederick Leith-Ross)为首的代表团访问东亚。(13)1935年9月李滋罗斯抵达中国后,就英国对华金融借款以支持法币改革一事与国民政府高层多次商谈,虽然中英就国民政府预算改革、改组中央银行并聘请英籍顾问、保留英籍海关总税务司等相关条件达成一致,但英国政府还是拒绝对华提供数额1000万英镑的借款。(14)10月29日,李滋罗斯将借款一事告知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询问日本是否愿参与(15),日方没有立即回复。

       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在未获英国金融借款的情况下宣布实施币制改革,以法币为本位币,与英镑挂钩,汇价为1法币兑换英镑1先令2.5便士。(16)虽然李滋罗斯希望国民政府在获得英国金融借款后再进行币制改革,但因此前中英借款的财政方面条件谈判较为顺利,故中国宣布币制改革后,他还是表示了支持。(17)同时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Alexander Cadogan)以“国王敕令”的形式,要求驻华英商交出白银,使用法币。(18)

       中国宣布法币改革后,英国面临是否继续对华提供金融借款的问题。11月5日,李滋罗斯致电英国财政部与外交部,建议对华提供金融借款。他表示,此举将有三项收获:其一是带头帮助中国重建货币体系以恢复英国在华声望;其二是为英商在华贸易获得有利条件;其三是确保此前中国同意的各项条件得以落实。他指出,如果不借款,英国对华贸易和投资可能进一步受损,整理中国积欠的铁路借款等旧债也可能更加困难,英国应与日本和美国保持联系,如果日本仍不同意借款,他会前往东京,解释原委并寻求合作。(19)同时,李滋罗斯希望英国政府向美国解释英镑借款计划。(20)如果上述条件都能落实,英国将在中国的财政金融体系中占据更为关键的位置。

       日本对中国在日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推行币制改革表示不满,反对英国对华金融借款。11月6日,英国驻日大使克莱武(R.Clive)向日本外相广田弘毅解释,中英之间并没有关于法币改革与借款的秘密商议,英国会尊重新四国银行团原则,与各国一同协调对华借款事宜。(21)日本外务省在11月9日发表声明,对中国未与日本沟通便进行币制改革表示遗憾,认为在中国财政混乱的局面下,外国对华的币制借款一定会失败,同时日本政府也“同情”日商在华银行拒绝交出白银的态度。(22)11月20日,有吉明与蒋介石会谈时,转达了日本政府对中国法币改革及英国对华借款的“反感和疑惑”。(23)

       日本反对英国对华借款,既是其此前反对各国对华借款态度的延续(24),也是出于对法币改革的不满。日本认为法币改革后在华日商因被迫交出白银受到损失(25),同时担忧中国币制改革后财政体系得以改善,实力增强。(26)此外,日本军部表示英国的借款很可能被中国用作军事用途。在中日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这是日本坚决反对的。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担忧英国通过对华借款扩大在华权益,与日本形成对立。11月9日,日本军部发表声明,将英国向中国提出的保留英籍海关总税务司等条件视为英国对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的反击,若英国以中国金融保护国的身份在华与日本对抗,将是自视为东亚“唯一稳定因素”的日本所不能容忍的。(27)该声明直截了当地称:“如是则半殖民地之中国,行将成为决定的隶属于英国资本之下,同时英国与日本对立之运命,愈将暴露于表面矣。”(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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