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的理念:芒福德城市学的诗性精神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岱,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美学与文艺学、艺术理论与文学批评等研究;杨智文,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美学研究(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城市为人类渴望美好生活提供了空间。千禧年后世界经济的普遍发展,在历史上首次让全球绝大多数人口成为城市居民。随之而来的各种“城市”研究已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新的焦点。在形形色色的城市学说中,刘易斯·芒福德的思想再次成为学术前沿。虽然对他的评价在其身前身后一直莫衷一是,但这些争议更多地表明当下城市学界的傲慢与偏见。如何从一系列相关争论和辨析中,深入领会和理解芒福德以“诗性精神”为基础构想“人类家园”伟大理念的意义所在,这已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与卡尔·马克思提出“改造世界”的畅想一样,芒福德基于“城市的作用在于改造人”的立场倡导创建“诗性城市”,呈现了广阔的文明史视野和生态学愿景。在根本上,一座城市的改变不仅意味着生活场所的改变,更意味着生存目的之改变。事实说明,芒福德充满人文情怀的思想遗产对当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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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动力,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全球城市化建设新浪潮。随之而来的,是各种以“城市”冠名的理论纷纷登场,让“城市研究”成为21世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引人瞩目的舞台。在方兴未艾的喧闹中一个身影若隐若现,他就是第一位以城市学家身份登上美国时代杂志封面的刘易斯·芒福德。曾几何时,芒福德不仅稳居美国城市研究首席专家的位置,其著作对英国及周边国家的城市规划产生过直接影响。理所当然地,他曾获得许多同时代人的高度赞扬。比如著名文学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1898-1989)认为:“很可能,刘易斯·芒福德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位伟大的人文主义者了。”①文学史家冯·维克·布鲁克斯(1886-1963)说:“等这个历史时期结束人们就会更清楚看出,这个时代的伟人是刘易斯·芒福德。”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也曾坦然承认:“刘易斯是我最崇拜的英雄之一。”②

      但在长达半个多世纪里与此相随的批判也从未间断。一种“终结式”攻击首先由《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作者简·雅各布斯(1916-2006)于20世纪60年代发起,直到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爱德华·格莱泽于2011年出版的《城市的胜利》中,将芒福德贴上一个“郊区环境保护主义者”的标签并宣布“已经过时了”③,类似的无视与鄙视甚至出现在对芒福德的歧视性称呼中,比如当代英国著名城市理论家彼得·霍尔(1932- )在他关于城市规划与设计的思想史著作里,用“一位社会学家兼新闻记者”④来介绍芒福德。甚至连我国一位年轻学者在其著作中也写道:“芒福德对他所研究的各个问题基本上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或看法,这些看法也许是对的也许是错的,有些即便是对的也许也过时了。”⑤由此我们能明白何以在1986年,芒福德侄女代表他接受美国总统奖时说:“他曾经显赫一时,后来被人们遗忘。而今又在他的有生之年被世人重新发现。”⑥

      事过境迁来看,芒福德被“重新发现”不假,但对他有意无意的“遮蔽”迄今仍然。这就有必要对芒福德的城市观做出重新审视,尤其是对已处于当今世界城市建设最前沿的我国的城市学,对其思想遗产做出中肯评估意义重大。芒福德集大成之作《城市发展史》出版于1961年,在过去了大半个世纪后的今天足以让我们据此做出一个盖棺论定:在城市学领域,刘易斯·芒福德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人。用评论家巴赫勒的话说:“正如卡尔·马克思对于劳工运动做出的贡献一样,芒福德的作品对于生态运动也有同样深远的指导意义。”⑦概言之,与绝大多数“城市规划家”们关注“安居”的方案不同,芒福德呕心沥血的是美好“家园”的理念。其分量显然超越“美国大城市死与生”的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共同体的福祉和世界各民族的未来。在此意义上芒福德的工作让人想起马克思的名言:思想家的工作不只是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为此我们需要有可操作的方案,更需要一个作为根基的理念。

      一、正义之邦与诗性之城

      “今天的我们可以向刘易斯·芒福德学些什么?”美国学者罗伯特·沃特维兹于2013年10月上海师范大学“芒福德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的主题报告直面问题的实质。答案得从当下的城市研究现状入手。如上所述,方兴未艾的“城市研究”已成为当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一大热点,这波潮流的源头来自对“正义之城”的重新界定。现任美国哈佛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教授苏珊·S.费恩斯坦以其2010年出版的《正义城市》,成了全球“首位奠定‘正义城市’理论的学者”⑧,这本书也被视为一部里程碑之作。作者坦承此书的想法来自1994年在牛津大学召开的纪念戴维·哈维《社会正义与城市》出版二十周年会议,撰写该书的“目的就是要提出一种城市正义理论,并且用这种理论来评价现有的潜在制度与规划”。⑨书中确认了这项研究的理论源头除了出版于1974年的戴维·哈维的《社会正义与城市》,还有出版于1971年的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围绕着“正义之城”的一条知识谱系的主线就此呈现,即约翰·罗尔斯—戴维·哈维—苏珊·费恩斯坦。作者的学术抱负值得肯定,但这并不能掩饰此书的不足,最大问题是书中提出的城市研究的“正义论转向”事实上是一个伪命题。

      在西方艺术史上,建筑从来占据着一个比绘画和雕塑更为突出的位置,归根结底这来自对城市建设的重视。用15世纪著名建筑理论家阿尔伯蒂的话说:“城市就像一座大房子,房子又像一座小城市。”⑩所以如果说文艺复兴的标志并不见得一定是“三巨头”的作品,完全可以是由布鲁内莱斯基设计的圣母百花大教堂这幢伟大的建筑,这话并不过分。这幢建筑呈现的与其说是天主教的兴盛,不如说是以“文艺复兴之都”佛罗伦萨为代表的意大利城市建设的繁荣,以及随之而来的欧洲各地的城市化进程。所谓的“复兴”也就不仅仅是在绘画与雕塑等视觉艺术领域里重现古希腊作品的辉煌,更是从罗马到威尼斯等地对古代雅典城邦建设成就的发扬光大。因为在西方思想史上,“城邦的出现是一个具有决定性的事件”(11)。其重要性不仅涉及西方国家形态的形成,还关系到政治体制的建构。就像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希腊罗马世界曾经是一种社会,其内部城邦是标准的国家形式。”(12)很大程度上,一部西方思想史就源自柏拉图《理想国》开创的关于“正义之城(邦)”的讨论。于柏拉图而言,“城邦介于宇宙和人之间”的位置,因此“唯有借助城邦,政体才能够具象化”。(13)所以列奥·施特劳斯把《理想国》的核心内容“城邦与人的关系”,看作是“政治哲学的主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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