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时期“工合”运动海外经费之争与中外博弈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晓飞,安徽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原文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时期的“工合”运动是一场中外人士共同参与的经济救助运动。经费来源主要有社员认股、政府拨款、银行贷款、海外捐款。社员认股数量过少,可以忽略不计。政府拨款的弊端是流程复杂、效率低下。银行贷款则因其不稳定性,难以资助广大基层合作社。海外捐款在数量上不及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但胜在及时高效,可以有效支持合作社。随着通货膨胀日益严重,海外捐款的价值逐渐凸显。“工合”总会始终希望掌握海外捐款的分配权,遭到各地一线工作者强烈反对,并引发参与运动的中外人士的激烈对立。经费之争折射出中外人士对“工合”运动定位和发展前途的分歧,以及中外之间的文化、心理冲突,其实质是一场中外博弈。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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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业合作运动亦称“工合”运动,是全面抗战时期由国际友人和国内民主人士共同发起,得到国共两党一致认可和支持的经济救助运动。该运动通过组织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范围以轻工业领域为主,既有助于解决战时难民和失业问题,也生产出大量军需和民用物资,被誉为“经济国防线”。

       关于“工合”运动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就研究视野而言,学术界将“工合”运动视为经济抗战的一部分,较多地从经济史角度开展研究。就史料利用而言,现有研究还没有充分挖掘海内外档案资料,中外学者之间对话不多。①“工合”运动发起后,得到海内外人士热烈关注和支持,在香港、美国、英国、东南亚等地成立“工合”促进委员会,从事宣传与募捐工作。随着运动的深入开展,围绕海外经费的募集和分配问题,参与运动的中外人士基于各自立场,产生严重分歧。②本文结合中英文已刊和未刊文献,对“工合”运动海外经费来源,以及中外双方围绕海外经费分配权的争夺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深化对“工合”运动和此时期中外关系的认识。

       一、“工合”运动发轫与经费来源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沿海沿江城市工业或被日军掠夺、破坏,或被迫内迁,大批失业工人和难民纷纷涌向内地。1938年初,在上海的国际友人路易·艾黎(Rewi Alley)、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和尼姆·威尔斯(Nym Wales,埃德加·斯诺的妻子海伦·斯诺的笔名)积极思索如何解决中国工业生产问题。威尔斯在和英国驻上海领事约翰·亚历山大(John Alexander)的谈话中得到启发,萌发将工业与合作社相结合的想法,通过组建生产合作社来支援中国抗战,得到斯诺和艾黎的支持。③

       在艾黎、斯诺及威尔斯酝酿工业合作计划的同时,上海各界爱国人士也在积极从事抗日救亡运动。这当中,刘湛恩、郑振铎、王芸生、萨空了、梁士纯、徐新六、胡玉琪、陈鹤琴、王国秀等人定期组织座谈会,讨论抗战形势,研究救亡工作。座谈会“有时也请关心和同情中国抗战的国际朋友如埃德加·斯诺夫妇和当时在英国工部局工作的路易·艾黎先生等参加”。④参会时,斯诺带来工业合作社的宣传材料供与会人士传阅,提出采用合作方式,发展小型手工业或半机器工业,以供应军需民用。座谈会采纳了斯诺的建议,决定成立一个工业合作社设计委员会进行规划。经过一系列详细、深入的探讨,工业合作社的策划书由银行家徐新六提交经济部部长翁文灏,并得到国民政府肯定,同意邀请艾黎赴汉口筹备组织。1938年7月,艾黎到达汉口,见到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成员周恩来、博古等人。周恩来、博古积极支持“工合”运动计划,认为运动最主要的任务是拉住国民党和蒋介石抗战,阻止其投降,建议尽可能争取国外的支持,同时将爱国民主人士也吸纳进来。博古还建议,“工合”运动先不要在延安和新四军所在地区内开展,而是先建立西北、西南、东南办事处,然后扩大至全国。⑤

       在中外人士共同倡导下,经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共同认可和支持,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于1938年8月在武汉正式成立。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担任理事长,艾黎任技术顾问,有权赴全国各地考察。“工合”运动组织机构自上而下分为四级。最高一级为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总部(武汉沦陷后迁至重庆,以下简称“总会”),总会最高组织为理事会,理事会选出理事长一人,领导“工合”运动事务。理事长之下设正、副总干事,处理会务,分别由刘广沛、梁士纯担任。⑥总会本身直属行政院,并不经营合作社业务。第二级组织是各地区办事处,主要任务是“执行协会的政策,指导所属事务所推动工合事业”。第三级组织是各地事务所、指导站,负责“直接指导组织地方工业合作社,并予以贷款”。⑦第四级组织是地方上的各类工业合作社,属于最基层的单位,按照生产类型可分为机电五金、矿冶、纺织、服装、化工、食品、文化用品、土木石、交通工具等,类型最多时在150种以上。⑧

       总会甫一成立,就投入到紧张的推广工作中。经过半年努力,共建立西北、西南、东南、川康、云南五个区办事处,截至1939年6月,建成合作社724家,社员有9534人。⑨值得一提的是,在艾黎提议下,延安也于1939年4月建立“工合”事务所,总会下拨开办费1500元,“工合”基金2万元,正式开始工作。⑩在各界人士推动下,运动呈上升发展势头。1939年春,总会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决定“加紧组织,发挥突击挺进之精神,务期于一年内增加一万社,二年内完成三万社”(11),并计划申请3200万元资金。(12)

       “工合”运动的资金来源主要有社员认股、政府拨款、银行贷款、海外捐款。1938年8月,总会制定《工业合作社章程》,规定合作社组社成员至少为7人,社员入社时须认购合作社股份,以社员个人出资、集体认购方式筹集,每人“至少须认购社股一股”,入社后可以增添认股,但最多不能超过总额的20%,以防止一家独大现象。如社员一时无力缴纳,可先行入社,“按月由其应得工资项下扣缴之”。(13)不过,社员以难民、失业工人、伤残军人为主,购买能力有限,无法大规模认购合作社股份,这一部分资金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资金来源主要是后三种,又以国民政府拨款和银行贷款在数额上占较大比例。

       国民政府拨款最初分为总会行政基金和组社基金。总会行政基金用于总会经常性开支,“包括工作人员薪津及其他之必需推进事业费用在内”。(14)组社基金顾名思义是用于组建及发展合作社,“专供贷放各地工合社之用”。随着“工合”运动的发展,政府拨款又增加供销基金和战地基金,前者“专供辅助各地工合社供销代营业务之用”,后者是为发展晋豫、浙皖游击区合作社,“专供战地组社贷款之用”。(15)1938年8月运动开始后,行政院承诺拨款500万元,但并未一次性发放,当年拨款751175元,但很快预算就不敷所用,需要追加经费。(16)1939年,国民政府续拨经费,至3月,共投入818146元。(17)至1940年6月,国民政府累计拨款3002795.65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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