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德育理论建构呼唤文化共契自觉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彩平(1971- ),女,河北无极人,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道德教育哲学、德育课程与教材以及中国儿童道德发展;彭文超(1990- )(通讯作者),男,安徽潜山人,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道德教育哲学。

原文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心理学知识对20世纪的现代德育观念与实践改造起了重要的影响作用。精神分析心理学与人格心理学的发展,助推社会伦理完成了从义务与责任伦理到体验与快感伦理的转型,改变了学校教育伦理品质的评价标准,也成为学校德育的科学品质的重要指标。观照个体心理体验的道德与基于心理学规律的德育学,成为现代德育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样的德育在回到“人”真实与当下个体快感体验的同时,可能会消解追问永恒价值与幸福的理由,因而成为有利于心理健康但限制博大心灵成长的德育。中国德育理论要实现对心理学化的超越,回到以文化共契为指向的中国德育传统,回到社会心理—心灵合一的建构框架中,以“大心灵”培育为指向,以高贵而博大的心灵作为教育的普遍价值依据,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共同的美好生活。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4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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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巴特在《普通教育学》中提出:“教育学作为一种科学,是以实践哲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前者说明教育的目的,后者说明教育的途径、手段和障碍。”[1]这一被当作教育理论基础立论的看法,其实是适用于德育学的。因为赫尔巴特的教育学框架,是以儿童多方面的兴趣的养成作为教育的可能目的、以道德性格力量的形成为其必要目的的。在这个意义上,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实际上是关于儿童道德性格即多方面兴趣的养成之学,在根本上是德育之学。但赫尔巴特显然低估了心理学对德育影响的可能性,心理学与他所说的实践哲学间的界限也没有那么严格。赫尔巴特之后200多年的社会实践、教育历史说明,在科学光环下,关注个人体验的心理学加入了追求自由解放的现代性梦想,共同形成的快感伦理对现代教育和德育的改造。这个改造并不仅限于途径和手段,而是影响到教育整体价值倾向及评价,形成了一种心理主义的德育范式。这种范式本身对心灵培育有着内在的局限性。超越心理主义的德育范式,丰富和发展基于文化共契的大心育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德育理论建构的文化自觉。

       一、心理学的现代德育改造

       尽管理论家对变化的切入视角不同,人类社会从古代到现代发生的价值观念和伦理思维的巨大变迁在哲学和社会学领域是得到公认的,舍勒甚至用“价值的颠覆”来描述这一变化的剧烈。传统伦理框架因强调道德责任而具有统一面容,现代伦理关注个人生活体验而走向多元。从责任伦理到快感伦理的转型是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力量包括科技助力下的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升、现代社会制度的建立等。不可忽视的是,心理学作为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的重要成员,逐渐垄断了解释精神内在机制的话语,在这一转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心理学对德育观念的影响

       传统道德,不管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伦理,是来自个体之外的一种对个体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多采用祈使句的表达方式,规定人应该做什么或者不许做什么。从儒家礼教纲常到摩西的十戒①,道德标准所支持的行为,是个体对他人、对群体(包括国家)或者对神灵的责任与义务。这样的道德的基本规范是:支持有利于他人(包括群体中的多数人的)快感的行为,反对有损于他人(个体或者群体中的多数)而只利于自己快乐感受和欲望满足的行为,排斥和警惕并不一定有损于他人的快感,如合理享乐与感观欲望。这便是传统的以禁欲为核心的责任伦理。

       进入现代社会后,上帝退隐,天道不行,人道兴盛。作为人自我主宰的重要表征之一的民族国家,一方面需要民众对自己如同对上帝与天道般的忠诚与奉献;另一方面,经济富足、人口繁盛的国家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为个人快感与占有欲望正名而激发民众对幸福生活和参与劳动的热情。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详细分析了资本主义早期新教伦理对人追求财富欲望的认可过程。到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娱乐道德观”已经盛行,追求各种感官享乐已经成为最为正常和正当的事,甚至成为每个人生幸福的主要目标。“如果没有欢乐,人就要暗自反省:‘我哪儿做错啦?’”这种伦理观与传统的责任伦理已经完全不同。“在过去,满足违禁的欲望令人产生负罪感。在今天,如果未能得到欢乐,就会降低人们的自尊心。”[2]“别太对不起自己”“对自己要狠一点”等时尚的自我调节话语,都在说明人们的道德观念的巨大变化。我国年轻一代对《蜗居》中海藻的选择表示理解与支持,夜店的霓虹以时尚与满足市场需求的名义在高消费区的午夜闪烁,大都市活跃的拼团名媛……这些都在说明:在这个时代,“快乐不仅是被允许的,而且是需要的;不管是在伦理的意义上,还是在科学的意义上,都是如此”。这是一种将“快感本身当作责任的道德”[3]。对快感的享受程度与形式,已经成为成功人士与自我实现的标志,成为尊贵身份的象征。利奥塔则坦言,一切道德之道德,都变成了“审美的快感”[4]。对物的占有、快感的享受与消费,成为个人意义与价值最有说服力的指标,也成为社会秩序调控的依据。

       在这个从对他人与群体的责任偏好到对个体责任与快感强调的道德转变中,心理学,特别是精神分析心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弗洛伊德把个体分解为伊底、自我与超我,把梦定义为人被压抑的欲望及无意识的见证。由此,压抑个体快感与欲望的道德人格成为覆盖在伊底之上的漂亮伪装。以诺伊曼为代表的分析心理学家走得更远,他们的“新道德”明确为个体快感与欲望正名:提倡把以前视作“恶”的人性中的阴影解放出来,主张以对包括阴影在内的人的完整性的尊重代替对完善人格的追求,希望以此来解决由于压抑而引起的心理疾病,因为“神经症的主要原因是良知的冲突及需要回答的道德难题”[5],因此“承认我们自己的邪恶就是‘善’”,“对邪恶的压抑——它总是伴随着对自己的膨胀的过高的评价——是‘恶’”[6]。以马斯洛为代表的人本主义心理学的需要理论,也充分肯定了基本生理与安全需要满足的意义,只有这些基础性的需要得到满足,高层次的需要,包括与道德密切相关的归属与爱的需要才会出现。在这个话语体系里,强调责任与压抑个人欲望的传统道德,被以不利于心理健康,可能导致精神类疾病的名义“超越”了,追求感官享乐以对自己负责的名义成为成功人士的标志,从而具有了道德上的合法性。

       在科学理性主宰的时代,由于心理学知识对道德的解释是以科学话语的面目出现的,心理学知识因而非常有说服力。“心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与培育最好的人格品质的似乎是价值中立的方式。因为毕竟,它是科学的,而科学的,我们倾向于认为,就是客观的。”[7]在这种观念下,心理学知识,特别是人格发展心理学对人的道德心理的研究,成为社会伦理、文化与生活转型的重要的影响力量。J.D.Hunter通过对人格概念的历史学考察认为,在儿童道德生活问题上,“几十年来,哲学家与神学家已经喑然失声,人类学家与社会学家也销声匿迹,历史学家们忙于梳理此领域的重大发展成果,但他们的影响仅限于他们的圈子内部,是心理学家们,特别是发展心理与教育心理的心理学家们主宰着这个领域”。[8]

       伦理观念影响着现代德育的目标,甚至直接成为德育内容。由上述可以看到,心理学因为影响了现代伦理转型,也必然对德育目的和内容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尽管这一点至今还没有被大家重视。

       (二)心理学对德育过程与方法的影响

       心理学对学校德育的影响当然不只是目标与内容,更包括德育的过程与方法,也包含德育评价及整体的学校文化氛围。心理学不仅改变了现代学校德育的伦理品质,也成为学校德育科学品质的重要标准。在心理学知识的影响下,现代德育注重批判性思维的养成,重视追求自控与自治的自我的养成,反对培养听话的人,反对灌输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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