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兼具事前性和事后性,事前责任多指主体行为尚未显现,是一种导向未来的责任。而事后责任意指主体行为确已发生,是一种指向当下的责任。目前学界多聚焦于事后责任研究,并日趋成熟与完善,而对事前责任的探讨尚处于初步阶段。纵观已有事前责任的相关研究,有学者从责任的哲学基础向度出发,将事前责任定义为“作为将来关心某人某事的道德性或法律性义务的责任”①,认为其蕴涵着“要求事情变好,其目标不仅在于不要出错,而尤为在于做得更好”②的伦理价值,而“事前责任的伦理价值决定了其作用方式是非强制的”③。在事前责任中,行为显现与责任践履之间留有些许“时间”及“空间”,可供道德想象力在其中活跃,以帮助个体明晰种种可能行为背后与之相应的责任,即做到“心中有数”。因此,本文着重从道德教育的角度审视道德想象力与事前责任的内在关联逻辑,深挖事前责任中道德想象力在场的价值逻辑,充分认识道德想象力缺席对事前责任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找寻道德教育化育道德想象力的可行路径,力求为当下德育实践工作中激发道德想象力提出可能性措施。 一、道德想象力与事前责任的内在关联 事前责任作为一种导向未来的责任,其“为判断和选择留下了余地”④,同时也为个体道德想象力的发挥和运用提供相应契机。道德想象力作为一种特殊的想象力,“是个体运用想象力理解自我、他人与情境,对所面对的道德问题的多种可能性进行道德判断的一种能力”⑤。道德想象力在激发道德敏感性、形成道德判断、建立道德意图和贯彻道德行为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⑥,可助个体清晰把握可能行为背后所蕴含的事前责任。 (一)事前责任与主体行为相联 事前责任是一种行为未显现的责任。责任,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基本命题,“在汉语语境中,责任主要有两重语义,其一,份内应该做的事,其二,承担因没有做好份内应该做的事所造成的后果(包括谴责、惩罚等)”⑦。以行为发生与否为基准,可把责任分为事后责任和事前责任。事后责任重在“事后”,所指向的是行为主体的行为确已发生且不可挽回,而行为后果出现于现在或未来,是一种指向当下的责任。而事前责任重在“事前”,所指向的是行为主体的行为并未发生且尚可挽回,是一种导向未来的责任,侧重的是“负责任”的责任。事前责任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表征为个体在社会交互中与本己、他人和社会等之间所达成的一种道德共识,是用以协调“我我”“人我”及“己群”等关系而存在的,具有客观性。所谓客观性,意指事前责任有其客观生成依据,此种依据并非某种抽象、先验的理性经验,而是人们从事道德实践活动的客观事实。人的一切实践活动根源于其需要,“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⑧。毋庸讳言,人是道德存在,道德是人的内在需求,善是道德的本来。而事前责任有其内在价值,其本身蕴涵着一种“值得努力”的善⑨,此种善是个体为之所动、以之所荣,可反哺于个体,将事前责任之善转换为事后道德之善,以此驱使其不断趋于道德至善,满足其内在所需,达致道德满足。 事前责任依赖于个体行为选择的自由性。前责任所行使的“都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⑩,此种行为要求个体“具备实现道德行为所必需的能力”(11),即以个体人格自由为先决条件。若为外部强加抑或胁迫,便不存在“积极主动”之说。人格自由主要包括意志自由和行为自由,意志自由是个体基于对事物理性认知所做出行为决定的能力。个体在践履某种事前责任前,需对多种可能行为所产生的道德后果进行翔实预见和深彻洞察,从而对行为做出选择和决断。而在这一过程中的预见、判断、考察和决断正是意志自由最为核心的内容,并以此作用和影响个体行为。而行为自由建基于个体意志自由,是个体事前责任能力的重要表征,亦是其事前责任得以履行的必要保证,表现为行为主体经由自我反思基础上自我决定的自觉自愿行为。在个体基于其意志自由和行为自由的境况下,其欲将选择何种自愿行为,皆有与之相应的事前责任产生,事前责任与主体行为相向而行。 (二)主体行为需由道德想象力审视 作为一种带有道德功能运用的想象力,道德想象力具有社会性。想象力是人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积极的理性活动皆需要想象力参与其中。因为“想象代表着一种理性化的伦理传统,即把对人类良知及美好信念的期待寄托于人的心灵默观之上,从而使想象成为一种伦理的价值和教化的态度”(12)。道德想象力作为一种实践理性范畴存在,其“不是想象力与道德的简单结合,而是想象力带有道德意蕴与道德功能的运用,是一种特殊的想象力”(13)。在道德的世界中弥漫着道德想象力。譬如,道德与“我我”“人我”“群己”三对关系范畴密切相联,而这些概念的形成不免有道德想象力的参与。正如哈格雷夫所断言,道德想象力“其本身即为社会过程”(14),其社会性决定了其与自我、他人和群体紧密相关。在“我我”关系范畴中,道德想象力表现为对自我的道德想象;在“人我”关系范畴中,道德想象力表现为对他人的道德想象;在“群己”关系范畴中,道德想象力表现为对群体的道德想象。 具有社会性的道德想象力可助个体审视自我行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所以“行为应该(should)是社会的行为,但这不是伦理意义上的‘应当’(ought)。无论是善的行为,还是恶的行为,都是社会性的。”(16)善之行,道之所向;恶之行,德之所弃。趋善避恶,乃道德之所存。行为之善恶取决于个体对行为的道德选择,而“道德行为选择过程离不开想象、慎思、抉择等道德想象力的发挥”(17)。倘如个体面临道德困境,道德想象力可予以个体其行为选择上的“自明性”。首先,深入考量个体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并求索解决当前道德困境的各种可能行为。个体为免于堕入道德囹圄的桎梏,则动用道德想象以应之。解决道德困境的程式绝非一种,以不同向度对窘境道德想象,可生发多种解决之策。其次,逐一想象可能行为所产生的道德后果,以善为道德的“过滤之网”进行筛选与提炼。解决道德困境的可能行为一一呈现于主体头脑中,此时主体对种种可能行为进行“排练”,明晰行为后果善恶。最后,生发新的行为驱动和行为方式,以推动行为外化。个体经由道德想象对行为后果善恶有清晰把握后,则会取精华之善行,祛糟粕之恶举,自觉将善行意念在实际道德情境中外化。最终,个体种种可能行为经由以上“工序”加工,将呈现出适切的道德行为,此亦达致道德想象力应有的道德价值和道德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