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支出”是经合组织国家用于统计各国“福利国家”规模与程度的主要指标,与我国常用的“民生支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本文在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以社会性支出这一国际通用概念,选择人均GDP一万美元、三万美元这两个时间节点,对我国和OECD国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在人均GDP一万美元时,我国相关支出与OECD国家相比确有差距,但并不如预计的大,尤其是与我国社会结构更类似的日本、韩国相比,我国社会性支出相关指标已基本相同甚至略有超过。此外,本文还进一步比较了人均GDP三万美元时OECD国家的社会性支出情况,以期为我国未来一个时期改善民生提供参考。
比较民生支出与社会性支出两个概念,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主要联系在于:两者均指政府支出中与居民生活、生计直接相关的部分,如住房、养老、医疗等,都能反映福利国家的规模与程度。主要区别在于:民生支出既包括政府发放给居民的现金、补助券,也包括政府兴修学校、医院的固定资产投入,还包括相关领域的行政管理费用;而社会性支出主要指政府和私营部门发放给家庭和个人的现金、福利、服务以及其它旨在减轻居民负担的支出,较少涉及固定投资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简言之,从规范的政府支出分类上看,社会性支出属于国际上政府收支分类中的“转移性支付”⑤,与我国常用的“民生支出”在内涵与外延上并不完全相同。 二、口径、数据来源与技术说明 为了准确反映国际比较视角下我国的实际状况,本文以OECD定义的社会性支出为基准,对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关类别进行拆解合并,近似得出我国社会性支出的相关数据,以此进行国际比较和分析。 (一)统计口径 经分析,上述OECD九类社会性支出基本上与我国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和住房保障三大类支出相对应。需要特别指出以下三点。一是从标准的社会性支出定义上看,教育支出不属于社会性支出。在我国,教育支出是民生支出的大头,但OECD国家的社会性支出中与教育有关的部分仅包括儿童早期教育和护理的支出。为方便比较,本文未将教育支出视为社会性支出,同时限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也未将我国教育支出中与儿童教育与护理相关的支出拆出并纳入。但总体上看,我国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极小,因此对于结果的影响可忽略不计。二是 OECD国家的社会性支出还包含私营部门转移给家庭和个人的现金福利,但金额很小,且我国无相关统计,故也未计入。三是OECD国家的社会性支出包含以税式支出方式转移给家庭和个人的收入(即所谓“减轻居民支出负担的支出”)。由于我国尚未开展税式支出的相关统计,故也未计入。 (二)主要指标与计量单位 从国际上看,衡量福利国家福利水平通常使用三个指标,人均支出、福利性支出占GDP的比重、福利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同样地,本文主要使用以下三个指标:人均社会性支出、社会性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社会性支出占GDP的比重。为方便国际比较,统一以美元计价。凡涉及我国社会性支出的相关数据均已按当年汇率进行了折算。 (三)数据来源与技术处理方法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OECD数据库、中国财政部网站和《中国财政统计年鉴》。主要技术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按OECD的口径调整了我国政府支出的计算口径。我国实行复式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国内一般讨论政府支出时多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但这不能代表我国政府支出全貌,也与OECD统计口径不符。因此,本文中的政府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并扣除了其中的重复计算部分。具体而言:扣除了一般公共预算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⑥。 第二,按OECD社会性支出口径调整了我国社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的口径。一是社保支出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基础上,加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再剔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这几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后得出的数额。二是卫生与健康支出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卫生健康支出”的基础上,加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再剔除一般公共预算对这几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后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