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文学”之“文科”“文字与文章之学”义考

作 者:
高玉 

作者简介:
高玉,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现代“文学”是从西方通过日译的中介而进入中国的,它本质上是西方知识体系分类的产物。近代中国“七科”中的“文学”有三个层级并三个不同的意义:“文科”“文字与文章之学”和语言的艺术即“Literature”。清末以来,“文学”三义在教育领域、学术领域以及日常生活中都被广泛地使用。民国时期的大学“文学院”是“文科”院,“中国文学”专业是中国“文字与文章之学”专业,也即后来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但当下各种字典和词典都不收录“文科”和“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文学研究中也忽略此二义,这是错误的。早期的中国文学史大量的篇幅介绍中国古代文字、书法、音韵以及经学著作、诸子,反而对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不重视,根本原因就在其“文学”是“文字与文章之学”之概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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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文学”概念的形成与演变,学界已经有非常多的研究成果,比如日本学者铃木贞美《文学的概念》、余来明《“文学”概念史》、钟少华《中文概念史论》等著作,张法的《“文学”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定型》《从中国文化资源重新定义文学》、张伯伟的《重审中国的“文学”概念》等文章,不论是观点还是史料,都有很多突破性的建树。这些论著对“文学”的古汉语意义以及现代汉语概念作为“语言的艺术”之义的演变发展做了非常详细的梳理,对于我们理解文学的本质以及中国文学史都非常有价值。但学术界对现代汉语“文学”的非“语言的艺术”之义的考释却是缺失的,虽然“文学”作为“文科”之义和“文字与文章之学”在使用中广泛地存在,但语言学和文学研究都似乎对此视而不见,缺乏梳理。本文主要考察“文学”的“文科”之义和“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的发生及其形成过程,从而澄清一些长期以来对“文学”概念的误解。

      字典及词典中的“文”与“文学”之释义

      “文学”作为现代词语,其“文科”之义和“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先于语言艺术之义,并且其“文科”之义当今仍然在普遍地使用,是“文学”重要的内涵之一,各种词典包括通用的和专业的以及各种研究“文学”概念的文章和著作大多都不收录此义,也不考察此义的源流,这是不全面的,不利于我们对“文学”概念的理解。其“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广泛通行的,比如民国时期,各综合大学大多设“文学院”,文学院下多设“中国文学系”和“外国文学系”,这里,“文学院”之“文学”即为“文科”之义,而“中国文学系”中的“文学”则为“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

      汉语字典和词典是汉语字、词的汇集,是对汉语字、词的历史使用与现实使用的总结,是最重要的汉语言工具书,普及性的字典和词典特别能够反映通行字、词的使用情况。下面我主要检索一些重要的字典或词典对“文学”一词的解释,从这些解释之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语言学对“文学”的“文科”之义和“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的总结与归纳的缺失。这是令人遗憾的,原因既与语言学研究与字、词典编纂的遗漏有关,也与文学专业研究的失误有关,其中包括一定的方法论错误。

      《新华字典》第一版“文”字头,共有两音,其中“”(即wén)有7个义项,第6个义项为:“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中文、俄文、扫除文盲。”这一义项下收录了4个词语:“文献”“文学”“文章”“文言”。其中“文学”的解释是:“用语言、文字表现出来的艺术作品,如诗歌、小说、散文、戏曲等都是。”①7个义项中的“文”都没有“文科”之“文”义,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漏收了义项;二是认为“文科”不能拆解。但“文科”显然是组合词,可以拆解,这里的“文”是哲学、历史学、文学等人文科学,与“理”“工”“农”“医”“法”“商”相对,“科”是学科之义。相反,“文学”作为“语言艺术作品”时,是对英语“Literature”的翻译,是不能拆解的,这里的“文学”虽然与语言文字有关,但它不是“文”义加“学”义组成“文学”义,也就是说“文学”的意义是生硬规定的,不能望文生义。中国古代因为没有“学科”,所以古汉语中没有和“Literature”对应的概念,把它翻译成“文学”主要是借用中国古代“文学”一词,因为在古汉语中,“文学”与“Literature”意义最为相近。最新《新华字典》即第12版,“文”字仍无“文科”之义,但删去了“文学”一词。②前者是遗漏,沿袭第一版的错误,而后者是正确的,因为“文学”作为语言艺术作品之义与“文”这个字没有关系。

      《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中“文”只有一个字头,wèn音不再单独立字头,而只是注明“旧读”。“文”共有12个义项,其中前3项分别为:“字”“文字”“文章”。其中“文学”词条列于“文章”义之下。“文学”词条的解释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来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字”词条的解释是:“(1)记录语言的符号,如汉字、拉丁字母等。(2)语言的书面形式,如汉文、俄文、英文等。(3)文章(多指形式方面):文字清通。”“文章”词条的解释是:“(1)篇幅不很长的单篇作品。(2)泛指著作。(3)比喻暗含的意思:话里有文章。”12个义项中没有对应“文科”之“文”义项,但收录了“文科”词条,其解释是:“教学上对文学、语言、哲学、历史等学科的统称。”③“文字”和“文章”之义都解释得非常清晰,可惜这两方面合起来构成的沿袭传统的“文学”之词及义最终没有反映出来。

      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即第7版“文”字头共16个义项,增加了4个义项,其中之一就是“文科”之“文”义:“指文科:他在大学里是学文的。”“文学”词条沿用上述定义,“文字”词条解释没有变。“文章”词条有变化:“(1)篇幅不很长的单篇作品。(2)泛指著作。(3)指暗含的意思、复杂的情况:话里有文章|这件事背后大有文章。(4)指做事情的方法、计划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矛盾,这里很有文章可做|还要想到下一战略阶段的文章。”“文科”词条解释略有变化:“教学上对文学、语言、哲学、历史、经济、政治、法律等学科的统称。”④

      《现代汉语词典》是当今使用最广泛的词典,但对于“文”与“文学”的释义不管是初版本还是后来的修订版,其中都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其一,“文”的三个义项“字”“文字”“文章”,其日常使用是不同的,而在晚清和民国学科设置的“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中其实三义是未分开的,这里的“中国文学”为“(中国)文+学”,也可简称为“国文学”,这里的“文”即“文字与文章”之义。所以,民国时期的“中国文学”专业在内容上包括语言和文章两方面,相当于当今的“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或学科,其中,“文章”包含“文学”。但文章中的“文学”其内涵和“中国文学”中的“文学”完全不同,“中国文学”中的“文学”为“文字与文章之学”之义,“中国语言文学”中的“文学”为艺术作品之义即“Literature”的翻译,二者在构词上也不同,在语言学上前者称为“合成词”,后者称为“单纯词”。其二,《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加上“文科”之“文”的义项,这是非常正确的,是学科概念,是“文的科学”之义,也称“文学”,这里的“文”似“元”概念,无法更进一步进行释训,只能进行内容描述。“文科”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科”是日常用语,指的是与“理”或“理工”相对的知识或学科领域,泛指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可以简称“文”,但不能称为“文学”。狭义的“文科”是指“文学”专业,清末名为“文学”,1912年北京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改为“文科”,内容包括“哲学”“文学”(“文字与文章之学”)等。在“文科”各学科设置中,作为“文字与文章之学”的“文学”包括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等,“中国文学”包括语言与文学两部分。其三,初版和后来的修订版都收录了“文学”词条,都只有作为语言艺术之义,但此义的“文”应该归在哪一个义项之下呢?似乎不属于12义项和16义项中的任何一项,初版归于“文章”义下,但显然不恰当,所以修订版不再标明对应义项,似乎是缺陷,但却是正确的,作为翻译词,这里的“文”不能进行单独释训,只是需要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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