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面相:中国古代植物审美的多元风景

作 者:

作者简介:
丁利荣,湖北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审美活动中,植物作为一种审美对象将外在的自然环境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联系起来,呈现出多元的植物面相。中国古代植物审美姿彩纷呈,意蕴丰富,但其中仍有规律可循。根据植物与社会群体、个体情感和形上世界的不同连接,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一,建构社会认同感的植物风景,此类植物审美与国家民族的政教性及社会阶层的身份认同感相关,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其二,彰显个体情感的植物风景,此类植物审美侧重于对个体情志的表现,具有鲜明的个性和艺术性;其三,通向超越之境的植物风景,此类植物审美体现了形上追求和终极精神,具有超越性和哲理性。植物审美的多重面相体现了物与人的共生互成,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自我关系的体现,对植物审美的思考有助于当代社会重建人与自然及人与精神的深层连接。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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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9992/j.cnki.1000-2456.2023.02.013

       在人们的认知活动中,植物拥有两套隐秘语言,一是自然语言,一是社会人文语言。自然语言讲述植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属于自然科学的领域,它涉及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层面;社会人文语言讲述植物与社会人文的关系,属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领域,它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宗教和哲学等社会人文学科层面。这里的植物风景主要指我国古代文化语境下的审美风景,重在分析植物的审美价值和精神意义。

       植物作为一种媒介将自然与人的情性关联起来,从而在审美活动中呈现出不同的植物面相。植物的面相因自然与人文交互而成,植物与人的交流是一种双主体模式,一方面植物会使人产生兴发感动,同时人会选取不同的植物来传情达意,植物与人的交流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一个回环往复、无限深入的过程,最终达于一种存在的澄明之愿景。不同的植物面相就是一道独特的植物风景。“风景不单纯是一个自然物……风景与其说是自然所提供的一种形式外表,不如说它更主要是文明继承和社会价值的体现。”①风景存在于自然与人类活动的交接面上,“风景即心境”,在人类社会身份的建构、自我身份的认同和追求超越与自由之途中,植物呈现出多元的审美风景。

       一、建构社会认同感的植物风景

       在建构人与地理环境和社群关系的连接中,植物作为一种重要的介质使人与其生活的环境产生丰富的情感联系,从而产生对地方和家国的归属感与社会身份认同感,由此形成的植物审美也具有鲜明的社会意识形态性。

       植物有其自己的世界,一个地方的植物表达和传递着一个地方的风土特征,是该地方场域精神的一种体现。植物的地方性使其成为乡土情结乃至家国情结的象征符号。古人将君王统治的领地称江山社稷,江山社稷简言之就是指山河土地及土地上生长的庄稼植物。古代君主都要祭祀社稷之神,社本义为土块,封土立社,社也代表土地神,稷是谷物,代表谷神。一方土地神守护一方土地,拥有共同社神和地域的人就结为公社。《周礼·地官》谓大司徒之职有“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②。社土上为什么要种树?“《白虎通义社稷篇》云:‘社稷所以有树何?尊而识之,使民望见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故《周官》曰:司徒班社而树之,各以土地所生。’《独断》云:‘凡树社者,欲令万民加肃敬也。各以其野之所宜之木,以名其社及其野。’……《五经通义》云:‘天子大社、王社,诸侯国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木,故树木也。’刘氏又云:《白虎通》云‘社稷所以有树何’,然则稷亦有树明矣。又见诸家礼图,社稷图皆画为树,惟诫社诫稷无树。”③由上可见,古代社树在建构社会认同感上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

       其一,树木的祭祀功能。社树是古代祭祀仪式的一部分,凡社必有树。树枝伸向天空,树根深入土地,树干通达于天地,寓意沟通三界,所以树在沟通天地人神的祭祀中具有重要作用,以特定的树木作为木主,是诸神寄灵之所在。在更远古时期的神话和历史中记载了各种神木,如《山海经》中的扶桑、建木和若木等,更多涉及的是树在对天地的祭祀中所具有的灵媒作用。从神木到社树,树的神话意义淡化,人文意义增强。

       其二,树木对地方场所的命名功能。社树所树之木一定是因地制宜的本土植物,与该地区的土壤、气候相适宜。“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野”的古文字为“埜”,意即野外土地上生长的树林,“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木,故树木也”,树木寓示着土地的肥沃富足,本土植物体现了地方性水土本身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古人常以一地的所宜之树来命名社野之地,“遂以名其社与其野”,“‘若以松为社者,则名松社之野’者,谓地宜松者,以松为社,即名松社,若宜它木亦同”④。北方通常以松树、柏树、槐树、栗树、栎树、榆树等为社树,南方主要以桑树、梓树、榕树、樟树、枫树等为社树。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也常以植物来命名不同的地方场所,如以桑梓之名称呼其故乡和父母,又如汉代上林苑宫馆也多以植物命名,如扶荔宫、长杨宫、五榨宫、葡萄宫等。

       其三,树木的象征功能。树木所具有的生命力和神圣性承载人们丰富的情感寄托,“凡树社者,欲令万民加肃敬也”,《淮南子》有言“侮人之鬼者,过社而摇其枝”⑤,对树的不敬即是对祖先的不敬,通过树社增加对土地和君国的依恋与肃敬之情。“社稷图皆画为树,惟诫社诫稷无树”,在对社稷图的艺术表现中,也一定要突出树的地位和作用。另有一种“风水树”,是村民在村口或水口所种植的一些大树,这些大树是一个村庄最好的风水树,可以护佑族人,也成为故乡最美好的记忆。植物作为一种地方精神的体现,是人们家国乡土情怀与文化精神的寄托所在。

       可见,地方土地上的植物对社会认同感的建构具有重要作用,它体现为对族群、对乡土、对家园的认同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族群文化与乡土文化的归属感。

       正因为植物与地方、社群的连接关系,植物也因此具有国家叙事层面的意味。四方水土长养四方风物,对于植物的拥有也意味着对地方的拥有。秦汉上林苑中有大量外来植物移植到都城长安,其中有西域的胡桃、葡萄、苜蓿,南越的热带植物芭蕉、棕榈、荔枝、龙眼等,如扶荔宫为汉武帝破南越而起建,以荔枝得名,种植所获各种奇草异木,《三辅黄图》中记载:“荔枝自交趾移植百株于庭,无一生者,连年犹移植不息。后数岁,偶一株稍茂,终无华实,帝亦珍惜之。”⑥庞大的植物帝国代表着一个宏观世界的缩影,象征着帝国统治的疆域。上林苑的植物美学精神可以通过《上林赋》等汉赋充分显现出来,所谓“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览人物”⑦,呈现出铺张扬厉、恢宏大气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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