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23)01-0005-11 张江先生的《公共阐释论》[1]再次就“公共阐释”问题展开讨论。与《公共阐释论纲》[2]一文聚焦于公共阐释的内容及其基本特征不同,该文格外强调了“公共阐释”所形成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它突出了“公共空间”在理解活动与意义形成中的奠基性作用。按照该文,“阐释在公共空间中展开”,“阐释为公共空间中的相互理解与交流”,公共阐释与公共空间的关系因而表现在:“公共空间为阐释提供可能,阐释巩固和扩大公共空间”,“阐释的公共空间,……保障阐释的正当展开与完成,保证私人话语提升为公共阐释”。[1]具体来说,公共空间是通过“自由性”“平等性”“宽容性”“共识性追求”“公共约束”等本有自在特征来保证公共阐释的顺利进行。[1] 从阐释学原理(“理解”“解释”)建构的角度讲,《公共阐释论》一文很好地回答了“公共阐释”得以成立的诸多重要逻辑条件,这对于建构“中国阐释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与知识奠基意义。特别是其对“公共阐释”与“公共空间”各自内涵及其辩证关系的梳理,为学术界进一步讨论“公共阐释”的具体“应用”提供了基本学理路径,在“公共阐释”问题的讨论史上具有创发意义。 当然,该文将“公共空间”限定为“承载普遍精神行为的特殊空间”,[1]即公共的“阐释空间”,在特定语境下也有可能会损减“公共空间”的宽广范围,使得公共阐释在多样的公共空间中无法获得多样的“应用”,进而危及到公共阐释的“理解”“解释”原理形态建构本身,动摇中国阐释学建构的深广现实根基。 本文尝试将张江先生所规定的“公共空间”概念,即“承载普遍精神行为的特殊空间”概念,由狭义扩展为广义,使得公共空间成为体现不同社会形态的“社会公共空间”“伦理公共空间”与“审美公共空间”,继而讨论三类不同公共空间之于公共阐释的不同意义生成逻辑,以期为建构中国阐释学提供更加丰盈的理论基础。 如所周知,公共空间是人类公共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区别于自然空间的社会空间,它以人类公共活动在观念或现实层面的规范表达为形成标志,并在现代公共/公共性概念中获得学理内涵。公共/公共性作为一个现代性时间轴上的非现代概念,基于现代自然法权观念(“生而平等”)与理想社会愿景(“共产主义”),且在早期原子自然主义(“人是万物的尺度”)与公共伦理生活(“理想国”)中有其深刻根源。基于公共/公共性的公共空间因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有其感性现实与理念价值内涵,它以公共活动中公共人的自由参与和平等交流为条件,通过在后天的公共活动中排除地缘、血缘、教缘等先天共同体身份,而将自身收摄为指向未来的现时与缺乏边界的共在。公共空间因而不仅是形式的,更是实质的,具有规范与经验性内涵,并始终与人性尺蠖及世界观狭阔攸关。 作为公共人在公共生活中的象征空间,公共空间具有超越技术化圈定的物理属性而指向文化表征与身份认同功能。即公共空间不是“空间客观性”(牛顿),而是充满阐释学意义的时间—事件在场,其意义滋生于对公共时间—事件的公共阐释,表现为“空间乌托邦”(哈维)、“差异空间”(福柯)等多种公共意义的在场。公共空间与公共阐释的关系在于:当公共阐释成为公共空间意义发生的基础时,公共阐释也就成了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公共阐释者的观念、意志、情感通过公共空间体现出来,使公共阐释成为公共阐释—公共空间或公共空间—公共阐释的公共时间—事件。而围绕公共阐释所形成的公共语境、公共时间、公共事件,则成了公共空间的基本构成要素;形成公共性话语、共通性情感、同一性伦理,则成了公共空间的基本阐释目标。公共阐释视域中的公共空间,因而不再是公与私、群与己的均化,也不再是理念性与普遍性的预设,而是个别性与一般性、局域性与整体性在公共理性引导下“重叠共识”的意义表征,它会因应现代性的知识分化原则而指向一个更加包容的“空间阐释”领域,[1]表现为由工具理性、价值理性与表现理性所主导生成的社会公共空间、伦理公共空间与审美公共空间,它们分别遵循批判性、规范性与调节性的阐释原则,形成相互区别的意义空间。本文将重点分析不同类型公共空间的基本特征,揭示不同类型公共空间如何根据不同阐释原则来建构各自的意义空间,阐明不同的阐释学原则对于界划与整合不同类型公共空间的功能,最后将在一种多元现代性视野中,讨论公共空间的分梳与整合对于筹划未来可能的人与可能的世界的积极意义。 一、社会公共空间及其批判性阐释 社会公共空间,是社会空间中人与人公共性关系的表征。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社会公共空间凝聚了不同社会主体及其生产关系,“容纳了各种被生产出来的事物及其相互联系,包含了它们之间的共存性与共时性关系”[3]73,“它不仅被社会关系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和被社会关系所生产”[4]。社会公共空间因而不是空洞的形式(古代原子论者),不是事物的占位(亚里士多德),不是绝对的抽象(牛顿),不是认知的能力(康德),而是社会存在的本体,在这个本体中,不同社会关系主体遵循知与行、道与器、体与用执两用中的认识和实践逻辑,经由公共性的生产与生活秩序重建而最终指向公共人的生产。 作为社会公共空间的重要倡导者,马克思曾从资本生产的基本要素入手,提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的观点。[5]639但空间也是生产的结果,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关于“全球全面生产”“生产和消费的世界性”的判断,正是在条件与结果双重意义上理解“空间”概念。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公共性流动与劳动力作为公共性商品的全球输出,造成了饱含人类辛酸与福祉的所谓“社会的公共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所有生产遵循“时间—空间”的逻辑,即时间始终以无限短缩的未来形式挤压当下在场的地理空间,通过“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6],实现资本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样的空间生产从而既是具体的,也是抽象的,它本质上是社会关系与社会体系契入特定空间的资本再生产。而社会公共空间在资本主义关系中的再生产及其对公共性的挪用,构成了社会公共空间生产的核心。一方面,因为资本生产消灭区域性差异而表现出货币一般等价物的无差别性及其对全球流通市场的普遍要求,势必引发区域性生产关系的公共化与劳动本身的同质化转型;另一方面,产业工人的私人与公共利益只有藉助公共组织(如工会、行会),乃至参与公共活动,通过差异性来寻求公共性,才能得到维护。这两方面的交互作用使得社会公共空间的生产最终递升为一种世界性事件:“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7]404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社会公共空间,从而既是资本全球化的结果,也是其条件,其中包蕴了丰富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