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赋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机制与路径  

作者简介:
刘静,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教授;许谢楠,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潘俊,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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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迈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经济建设面临更高要求和更多挑战。金融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撑,关系国家根本利益,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多次指出,要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金融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同时,切实增强金融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可见,维护金融安全是现阶段国家工作的重心。

      目前,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日趋完善,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的“安全卫士”,正为其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作为审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保障我国金融业有序发展方面,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审计为经济社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能够在宏观层面预防金融风险(张曾莲和岳菲菲,2021);内部审计则承担着监督、评价、咨询等职能,为金融企业防控风险提供重要抓手,在微观层面为维护金融安全做出贡献(王兵等,2013)。另一方面,依据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审计在对内部审计加强指导监督的同时,还应当高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与成果,这也能为实现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配合提供根本性指引。基于此,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联动,把宏观监督和微观治理相结合,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审计整体效能,从而有利于全面防范金融风险,助推金融安全发展。但事实上,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尚未在金融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在揭示、预防重大金融风险工作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本文尝试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视角出发,力求探索出二者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机制以及路径,以期发挥协同效应,助力审计工作更有效地保障金融安全。

      二、文献综述

      1.文献回顾。关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如何维护金融安全这一问题,已有不少国内外学者展开了研究探讨。蔡春等(2012)认为,深化金融改革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通过其子系统——金融审计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金融审计应当考虑威胁金融安全的不利因素,将维护金融安全作为主要目标,通过发挥审计监督等固有职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最终提高我国金融系统的安全性(李健等,2010;吕劲松,2012)。张曾莲和岳菲菲(202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国家审计职能发挥的程度与我国金融稳定正相关,并且国家审计要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为目标,更加关注金融安全方面的问题,提高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作为组织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具有前沿性、基础性、内生性等重要特征(Roussy和Rodrigue,2018),督促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好监督、评价、咨询各项职能,有助于发现并解决内部控制所存在的问题(Abdullah等,2018)。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应当坚持风险导向,改变传统审计方法,聚焦重点业务与风险领域,将风险导向模式应用到审计过程中,不仅有利于了解金融机构内部风险,还能帮助审计人员评估金融环境等相关外部风险(马新彬,2015)。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化改革与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不断演化。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内部审计受到国家审计的直接领导,是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而后为了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又从国家审计管理体系中独立出来,但国家审计机关依然承担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王兵等,2013)。同时,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更好地将审计监督职能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与企业其他管理条线进行全面的工作对接,从而衔接国家审计、整合审计资源(支晓强等,2021)。

      事实上,实现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协同配合具有其内在逻辑与条件。现阶段,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正在向协作型发展。国家审计在监督内部审计的同时,通过把握好审计协同对象、模式、内容以及重点环节,注重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来提升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效(张文慧,2010;和秀星等,2015;鲍圣婴,2016;何惕,2018)。实现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有效协同则有赖于切实可行的协同机制。时现(2019)认为,可以建立审计计划沟通、审计业务互补、审计技术方法优势互补以及审计资源与成果共享四项机制,促进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形成优势互补;苗丽(2021)围绕审计理念、制度保障等方面探索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的具体路径。

      2.文献述评。基于上述对已有文献的分析可知,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无论是以金融审计为主要监督形式的国家审计还是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它们的职能发挥都关乎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综合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关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如何发挥协同作用的学术研究不在少数,但是并未聚焦于金融领域,对于如何实现二者协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这一方向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因此,本文将围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这一核心主题,尝试建立适用的协同机制,以期为金融领域审计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丰富相关理论成果。

      三、审计赋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现状剖析及机理解构

      1.审计赋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现状剖析

      (1)金融领域审计能力与审计需求不匹配。目前,金融领域审计需求复杂多样,但审计人员素养有待提升,审计理念与模式还有待创新,因此衍生出审计能力难以满足审计需求的问题。

      在审计需求方面:首先,金融业具有行业覆盖范围广、金融产品结构复杂等特点,对不断创新发展的金融业务进行审计,需要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前沿信息,制订具体的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监督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其次,对于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杠杆率和流动性、影子银行等风险因素,需要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广泛深入细分领域,从而达到快速反应、深入揭示风险和及时预警的目的;最后,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正成为未来金融风险治理的主要对象,金融领域的审计需求呈现出信息化、数据化和专业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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