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殷墟卜辞中的“同版异体分工”现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盛亚(1990-),男,安徽滁州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甲骨学、古文字学,在《文史》《文献》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语言科学

内容提要:

文章利用六组见于同版甲骨却字用不同的异体字例,论证了甲骨文中存在“同版异体分工”的现象。这一现象与一般的“异体分工”现象不同,在用法上的分工,没有扩大到整个类组;在功能上的区别,也不仅限于记录不同的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异体分工”的发展阶段作了理论上的探讨。从而指出“同版异体分工”实际上是刻手用字情况的具体体现,存在个体性与复杂性。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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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近年来,学界对殷墟卜辞中的“异体分工”现象作了较深入的研究,不仅整理出大量字例,还对其定义、特点以及文字的分化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理论性探讨(孙俊2005:7-21;张惟捷2011:183-196,2018:148-154;王子杨2013:149-170)。王子杨(2013:149)曾指出“异体分工”现象存在类组差异,并且字体分化之后的表词功能相对固定。值得注意的是,殷墟卜辞中还有一种“异体分工”现象,似乎很少有学者注意。它在用法上的分工,没有扩大到整个类组;在功能上的区别,也不仅限于记录不同的词。这种“异体分工”主要出现于特定的语言环境,即同一版甲骨上属于同一类组的卜辞。为了加以区别,下文称为“同版异体分工”现象。下面就笔者所看到的一些例子摘录于下,并加以阐释。

      2 “同版异体分工”举例

      

      

      

      

      

      

      

      以上共六组字例,在每一组字例中,两个异体之间的字形与字用⑧均截然不同,并且除第6组“羌”字之外的六组字例中,两个异体之间的对比并不仅仅出现一次。这排除了刻手偶然刻出两个不同形体的可能性。这种现象是由刻手有意识地使用不同的异体去记录不同的字用而产生的。

      此外,以下两组字例可能也属于“同版异体分工”。

      

      3 “同版异体分工”的特点

      王子杨(2013:170)指出“异体分工”具有“类组性”的特点。但“同版异体分工”仅出现在具体的一版甲骨之上,并未扩大到对应的整个类组。从该类组其他卜辞来看,两个异体往往不存在字用的差别。下面试举几例,简要说明。

      

      

      以往学者多是根据一字之异体相对固定地表示不同的词来确定“异体分工”。但“同版异体分工”显得更加复杂。它有表词功能的不同,如例(1)、例(2)和例(3)。它还可能存在于不同的具体语境中,如由于占卜焦点的不同,《花东》37的刻手有意对与的形体进行区分,又如例(5)中意义上的细微差别其实来源于命辞与用辞本身性质的不同。

      “同版异体分工”与“同版避复”(参见吴盛亚2019:283-196)都是指同一版甲骨之上,刻手有意将一些重复的字以异体的形式刻写出来。但仔细体会,二者所说的“重复的字”在字用上可以进一步区分。“同版避复”是使用不同的字形表示字用相同的字,即字形不同,音义相同。如:

      

      例(12)a中的“画”“使”二字分别省略了“聿”和“又”形,但它们与例(12)b中的“画”、“使”二字音义相同,这属于“同版避复”的范畴。而“同版异体分工”主要突出的是异体之间字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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