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洋务实业的创办歧途

作 者:

作者简介:
庄和灏,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代社会史(贵阳 550025)。

原文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兴办实业为洋务“求富”的具体表现,是对先前“自强”的修正与补充。鉴于洋务实非国策与朝廷共识,创办近代新型工商业企业也就成为洋务派的必然选择。在“以利强国”名义下,上海机器织布局与其他洋务企业一样,经历了筹划、草创、投产等不同阶段,资本亦由最初商股渐为官款、外资所取代。相对欲与洋布争夺中国市场的初衷,上海机器织布局至1893年焚毁前不仅未得期待利润,而且经营层叠经变动。倡导者的无限权威与盲目逐利、经办者从亦官亦商时的自我矛盾与狡诈至官办时的上行下效与不法等互为交织,故洋务困象与败局其实由始便已注定。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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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机器织布局始创于光绪五年(1879年),由彭汝琮提议并首办。1882年经李鸿章奏准方正式设立,1890年部分投产,①1893年10月全部焚毁,后盛宣怀以华盛名义续办。通过系统梳理上海机器织布局历次人事变动,既可由内而外寻觅清末洋务实业兴办者主观动机与客观发展问具体错位,同时亦可窥视洋务运动主要发起者因认知偏差而难以成就强国蓝图之原因。毕竟涉足军工、采矿、冶炼、运输、棉纺等行业的一众近代企业,不仅承载了清末洋务派官僚“求富”以助力“自强”之愿景,同时又如一面“镜子”有机地折射出整个洋务运动的成败得失。

       1878年10月5日,前四川候补道彭汝琮向李鸿章、沈葆桢正式提出在上海创办机器织布企业的设想及初步计划,②同年10月21日、11月14日李、沈二人回信总体上已认可这一提议。③尤其是李鸿章,事实上早在同治十三年(1875年)即萌发了创办机器织布企业的念头,其初衷既为强军经费、充盈国库等用度,间接也包含了与洋货争利。“现在丁漕、课税、正供之外,除厘金、捐输二款,百方罗掘,仍不足用……如铜铁、羽呢、洋布等类,皆关民生日用,洋船转运迅捷,输纳又仅半税……大宗货物皆免完厘。因税则载在和约,无可议加……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其收效当在十年以后。”④1876年魏纶先领命前往上海筹办,因招股不力权且搁置,故彭汝琮此时的条程可谓正中李鸿章下怀。

       一、第一次改组:商利与官力的错配

       通过面谈,彭汝琮与李鸿章达成一定共识:“新办(机器织布)企业将复制(清朝)政府运行机制开展妥当的商业活动。……企业经营层除彭氏为总办外,李鸿章还可以任命与彭同级别且有官身的会办1名、帮办3名。而相关人选可来自彭氏提供的名录或者为李鸿章认可的人。……目前已在湖南、广州、直隶、山西,以及浙江、江苏、安徽、湖北等地招股。……募股50万两完全可以实现”。但同时彭汝琮另有盘算,比如“每年支付相应利息虽无困难,然归还股东本金存在难度。……股东收回本金需要一些时日,即持股1万两及以下将在公司创办后3年内拿回本金;持股2万两至5万两将在第3年至第5年内分3期拿到本金;持股5万两以上将在第3年至第7年分5期拿到本金”。又比如“要求(李鸿章)授予他一个木制印章以用于股东认证,并希望(李鸿章)将(创办机器织布企业)此事上报朝廷知晓”。对此,李鸿章在回信中除点名由郑观(官)应出任会办外,余者惟见“告诫”:其一,“上海的洋行精于骗术,他们或单独或联手先引你上钩,然后再与你打官司。如果你从一开始就因罚款纠纷而导致赔钱,那么不仅你难以追回损失,而且这样的局面将是我(李鸿章)无法接受的”。其二,“最为重要的是健全(企业)经营,而非官方印信及皇帝降旨”。⑤显然,李鸿章非但没有授予彭汝琮以经营全权,而且似乎有意弱化其本人与此次机器织布创办的直接关联。从李氏《试办织布局折》直至光绪八年(1882年)方呈朝廷之举动窥之,⑥足见李鸿章与彭汝琮实际上在创办伊始就存有原则性分歧,例如股本还款方式,在费维恺看来,彭汝琮的构想事实上与其宣称效仿的轮船招商局方式差别很大,“与其说是股份公司式的股票投资,不如说是由股东借给公司的贷款”。⑦一旦实现,那么附着于上海机器织布局之上的官方监督、掌控势必崩塌。汪熙指出,倡导对资本主义色彩的洋务企业保持官权的绝对控制,是李鸿章一条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⑧因此,洋务企业与“官场”无异,若投资洋务实业的商人不谙“官场”世情,那么须臾间将无立锥之地。此外,李鸿章或许另有别图,除却兴办洋务各项正当开销,其个人及其府衙无节制的用度亦亟须开源。光绪元年(1875年),赵烈文执此指摘:“自军务稍息,合肥公专务养尊处优,不为未然之计。……如兴造土木、捐创善堂,及官幕、游客,或赡家、或归榇、或引见、或刻书,均勒令营中资助。甚者嬉游宴饮,挟妓娶妾,无不于焉取之。……办公薪水又仅足日用,不得不设法渔猎”。⑨

       1878年《北洋通商大臣李委会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札文》只是简明彭汝琮商办属性,却着重介绍会办郑观应(道衔候选郎中、太古洋行买办)、帮办卓培芳(三品衔候选知府、太古洋行买办)、唐汝霖(候选同知、庚和隆洋行买办)、长康(候补知县)四人,同时要求上述四人“务须随时随事会商彭前道妥慎经理,期于必成,毋负委任”。⑩尽管上海机器织布局由此导入了历史进程,然作为唯一发起人却被进一步褫夺了应有的职权,李鸿章的意图可谓昭然。铃木智夫将彭汝琮出局归因于1879年上半年过于大胆的购机、购地之举,导致其与郑观应的决裂,进而引发织布局经营层的第一次改组;费维恺认为早在1879年初因融资问题彭与郑已然对立;陈梅龙觉得由于盛宣怀在允诺借款问题上的出尔反尔,加速了以彭汝琮为首的织布局经营层的垮台。(11)通过对奏疏、《盛世危言后编》、“盛档”、报刊等文献比对,可以明确的是:

       其一,彭与郑初无嫌隙,虽人事由李鸿章安排,但人选实则出自彭提供的名录。(12)

       其二,彭汝琮自知不为李鸿章信任,故急欲奠定企业发展根基并试图尽快投产,从而自给自足;郑观应当时为李鸿章倚重,且委以与彭汝琮相同职务,所以无形中如何对上负责、力保机器织布局无恙便为第一要务。购机、购地本为正途,却因此沦为引发经营层内讧的导火索。

       其三,李鸿章有意“逼走”彭汝琮。1879年夏郑观应请辞信所罗列的彭氏主要失职:一是招股不力。“乃彭道所称集股五十万两明明刊布章程……而自始至终未见实际。”二是购机鲁莽。“遽与新太兴写立合同……且定至八百张之多。现该洋行以定银五万延约未付,日事催索。”三是局务专断。“或独断而不相谋,或会商而不见纳。”四是用款奇缺。“自冬至今,皆于捉襟见肘之时,为剜肉补疮之计,甚至房租食用,亦须代措。……统计观应所垫已万余金,私债挪移者尚不在内。”(13)遍览李鸿章于郑氏请辞之批示,虽通篇对彭氏、郑氏爱憎分明,然一句“彭道前请委会办时,既未曾预商定明,”不仅坐实了李鸿章欲进一步离间彭、郑之算计,同时也暴露了李鸿章对郑观应“信用”亦为有限之事实。因为令郑氏恼怒的一次性购机800台,本就在1878年彭氏面呈的计划书中,且相应利润估算也是以此基准。(14)此外,盛宣怀的介入时机值得思忖,尽管盛氏托词“是以挽由轮船招商局徐f润)道台及原中史丞兆霖等向敝道再三商说,暂挪矿务公款规银四万两以济其燃眉之急”,然实际上正是盛宣怀的这笔借款直接将彭汝琮、唐汝霖等人“逼走”。’@兼之盛宣怀与李鸿章关系密切,前者试办湖北煤铁总局失败却依然晋署天津河间兵备道一职,足见其渐为李氏器重。所以,1879年9月中旬,盛宣怀猝然介入上海机器织布局既非“善举”也非“偶然”,据1879年12月《申报》报道:“今秋李爵相特札浙江候补道戴景冯观察兼司其事,观察因助理需人,复禀请吴仲耆、龚仲人两观察会同办理。……兹闻北洋大臣宪札已到,诸君不日即可抵沪、公同商斟开办也”。(16)可见1879年秋织布局已有过第一次人事变动,只不过出乎李鸿章意料的是“现闻龚吴二君各有正务,业将宪札缴回”。(17)于是,1880年春,织布局不得不再次重组,“兹查该局已奉宪台札委,编修戴恒(戴景冯伯父)、郎中郑官(观)应、蔡鸿仪(蔡同德堂药店老板)、经元善(同仁辅元堂及仁元钱庄老板)、道员龚寿图(候补道、福建富商)、李培松(候补道、扬州富商)会同接办”。(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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