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的戰爭使得南宋後期陷入了“和糴—造楮”的惡性循環:因種種弊政、尤其作爲糴本的楮幣貶值,軍用糧草的糴買,即所謂“和糴”已變爲抑配徵購,侵害了百姓特别是主户的利益;朝廷爲籌集軍費又不得不超量發行楮幣,不但嚴重影響了官吏、軍兵、普通百姓的生計,對朝廷財政收支而言也可謂飲鴆止渴。爲解決和糴害民與楮幣超發兩大問題,南宋末的權臣賈似道(1213-1275)行公田法,冀扶大廈於將傾:其法以限田爲名,將浙西太湖流域六郡官民户逾限之田回買,①設置官莊,收租以供軍。此舉當然引起了官僚、地主的强烈反對,賈似道身後之惡名相當程度與此政策有關。 雖然南宋晚期史的研究不算豐富,但公田法卻屬於被關注較多的課題。周藤吉之探討了公田法的社會、財政、理論背景,實施過程,相關爭議,公田經營等等,②其研究最早也可謂最全面。此後中日學者在上述各方面作了進一步的探索。③不過,這些研究皆没有分析公田法的倡議、實施者的背景,尤其是思想背景。而這一點正是本文所着重用力的地方。 在分析諸參與者背景的基礎上,本文還試圖回應另一個聚訟紛紜的議題:道學究竟在南宋末年的政治中發揮了什麽作用?傳統的認識是:道學尤其是其中的朱子學在南宋末年以空虚、不應世務著稱,“略不知兵財政刑爲何物”;而道學的流行及其在現實面前的無能,又使得它成爲賈似道攬權、敗政的棋子。④現代學者大體繼承了這種認識。⑤ 實際上,道學對政治實踐的影響在不同的層次是分化的。道學家在臨安活動的核心是“正君心”,政治問題看起來被轉化爲倫理問題、道學工夫論問題;⑥這也是道學、道學家給人以空疏印象的原因所在。至於道學對地方施政的影響,更引人注目的亦是教化、社倉、書院、鄉賢祠等措置,主要不是作爲王朝生存基礎的兵刑錢穀事務。不過,對南宋末年公田法與道學家關係的考察,可以部分改變這一印象。 一、公田法的倡議者 公田法由何人倡議?《宋史全文》載,宋理宗景定四年(1263)二月,殿中侍御史陳堯道、右正言曹孝慶、監察御史虞虙及張晞顔提出以限田之法“救今日之急”:官府購買官户逾限之田,收租以爲軍糧,進而也解決和糴—造楮的困局,“詔從之,尋置官田所,以劉良貴爲提領,陳訔兼檢閲”。⑦據此可知,倡議公田法的有陳堯道、曹孝慶、虞虙、張晞顔四人。 又據周密《齊東野語》: 景定三年壬戌,賈師憲丞相欲行富國强兵之策。是時劉良貴爲都漕尹天府,吴勢卿餉淮東入爲浙漕,遂交贊公田之事。欲先行之浙右,候有端緒,則諸路倣行之。於是殿院陳堯道、正言曹孝慶等合奏……御筆批依,而買田之事起矣。時勢卿已死,良貴獨任提領之職,以太府丞陳訔爲(簡)[檢]閲官以副之。⑧ 《咸淳遺事》則言,“先是都漕劉良貴、浙漕吴勢卿、陳堯道、曹孝慶合奏”云云。⑨按,兩處“都漕”當作“都曹”,即都司,劉良貴景定五年(1264)八月以司農少卿兼知臨安府之前,即任尚書省左司郎官。⑩又,吴勢卿於景定三年八月爲兩浙轉運判官,十一月爲運副,十二月致仕,(11)則其上言必在景定三年。 合諸書而論,當先有景定三年都司劉良貴、浙漕吴勢卿之倡言公田法,後有景定四年陳堯道等四臺諫之合奏,最終以劉良貴爲提領、陳訔爲檢閲而施行。因此,公田法之倡議者當爲劉良貴、吴勢卿、陳堯道、曹孝慶、虞虙、張晞顔六人,尤以劉良貴、吴勢卿爲關鍵。 1.劉良貴 劉良貴字貴德,温州人,淳祐元年(1241)進士。(12)劉向來被視爲賈似道黨人,(13)前言其於景定年間任都司,亦可見深爲賈所器重。也正因與賈之關係,宋末士人或稱其爲“賤丈夫”,(14)或稱之爲“貪墨之吏”。(15) 宋末元初的陳著(1214-1297)有多份給劉良貴的謝、賀啓劄。其中《賀劉帥良貴陞直寶章閣兼浙東倉劄》云: 民隱胥昭於慈父,吏饕盡革於嚴師。范老甲兵,易爲鎮服。晦翁條畫,多見舉行。第施正大之實規,足副登庸之初意。(16) 此恭維浙東常平劉良貴除民隱、治貪吏,舉行“晦翁條畫”。又《賀劉倉良貴浙東帥劄》云: 恭惟某官揭斗之光,維巖其望。接起居先生之裔,斯道有傳;居水心老子之邦,其文可法。以大規模而用世,有實事業之過人……續《荒政録》,不特壽朱晦翁之心;記清白堂,又將廣范希文之志。(17) 此處又以朱熹事恭維劉良貴,更重要的是“接起居先生之裔,斯道有傳”點出了劉良貴的家學淵源。 “起居先生”當指程頤的弟子劉安節(1068-1116),曾任起居郎。(18)劉黻(1217-1276)在其母《解氏墓誌銘》中説,其弟應奎“繼叔寶章閣待制、新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撫使良貴後”。(19)可知劉良貴乃是劉黻之叔父。而劉黻爲其從姑劉氏所作墓誌銘云:“曾祖安仁,祖大年,父康民。余與從姑同曾祖云。”(20)如此,劉良貴之曾祖或即劉安仁。史載劉安節有弟安上、安禮、安義,其中“安義爲叔氏後”,(21)未見安仁。這樣看來,宋末元初的劉良貴、劉黻叔侄當非劉安節的直系後裔。 劉黻之學,在《宋元學案補遺》中被歸入“慈湖私淑”之列,(22)即宗陸九淵門人楊簡。這可能是因爲劉黻曾建慈湖書院,而他早年因上書攻丁大全被安置南安軍(治今江西大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