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1978年以来,实现高速发展的乡镇企业不仅在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方面,而且在实现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也都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作为这一事实的验证,经济学者们对乡镇企业或农村工业化的关注,已远远超出了农村经济的范畴。例如成为研究热点的,乡镇企业是如何消除农业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过剩就业的;改革以前一直处于分割状态的城乡间二元经济结构是如何被乡镇企业找到突破口的;对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志向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乡镇企业提供了怎样的改革经验和改革动力;等等,都是一些与中国经济整体的结构转换紧密相关的问题。 同时,关于乡镇企业的研究,不单单在中国,即使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也得到了较多的展开。这里我们就至今为止有关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进行整理、评价。有关乡镇企业的理论研究,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对由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所实现的农村工业化进行理论化,以及如何对乡镇企业的增长效率和发展机制从理论上进行评价。 二、乡镇企业崛起的理论解说 对乡镇企业的崛起从理论上进行评价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以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为先驱的“二元经济发展论”角度展开的评价;再一种是从由费孝通主导的“小城镇论”所代表的“内发发展论”角度展开的评价。 1.“二元经济发展论”角度的评价 由刘易斯最初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设定一个社会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拥有剩余劳动力,且生产率极低,边际生产率接近为零的农业部门(或称传统部门),一个是以制造业为中心,具有活力,且不断扩大的工业部门(或称现代部门);由于农业部门以最低生存费水准的工资率无限地向工业部门供应劳动,从而使工业部门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利润,并进一步扩大投资。传统社会的经济现代化也就是这样两个部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而不断进步的过程。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制定政策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依据。在刘易斯之后,费景汉、拉尼斯等经济学家对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进行了发展和修正。 与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等同时代,Myint(1958、1965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结构,认为古典的二元经济模型侧重于劳动市场的二元性,至于此外的方面,如金融的二元性、技术的二元性、社会结构的二元性却分析不够。他把所有的因素组合在一起,提出了“组织的二元结构”这一概念。 以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依据,把乡镇企业看作现代部门,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来给予积极评价的,在中国的年轻研究者以及美国、日本等国的发展经济学研究者中有相当的论述。中国年轻研究者具有代表性的论著,如杜海燕的《中国农村工业化研究》,蔡昉的《中国的二元经济与劳动力转移—理论分析与政策建议》等。 美国的Putterman、 日本的渡边利夫、严善平等学者也依据“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从理论上阐述乡镇企业这一比较特殊的发展模式。 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认为,在50年代至60年代的中国,农业部门尽管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二元经济发展”的机制却几乎没有发生作用。至于其原因,正如在较多的研究文献中所揭示的,在于为保障重工业所建立的“强积累机制”;而由农副产品的统销统购制度、农业集体化制度、户籍制度等构成的“强积累机制”进一步扭曲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间的“二元结构”。打破这种“二元结构”的是农村的乡镇企业。正如日本著名学者渡边利夫(1991)所指出的,“通过乡镇企业的创立,中国的农工两部门间的有机联系初次产生,中国经济新的积累与循环机制开始形成”。 作为一种新的工业化模式,由乡镇企业所推动的农村工业化现象引起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乡镇企业是在一种极其特殊的环境中生存的。其特殊性就在于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中国构筑了偏重国有重工业的计划经济制度,选择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式。有学者把乡镇企业喻为草根经济(严从怀1992),也有学者认为在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夹缝中生存的乡镇企业是中国工业化的新生长点(国务院研究室等,1990),更有学者把乡镇企业提升为国家工业化的继起(周其仁、胡庄君,1987)。由美国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1989)最初提起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被广泛用于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解释。经济发展也就是农工间劳动转移的过程,由乡镇企业所启动的农工间劳动转移推动了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并带动中国经济走向“刘易斯转换点”。费孝通先生(1985)总结了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历史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经验,从中国城市化的现实角度对乡镇企业给了高度的评价。 大部分研究又同时强调,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与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极为不同,是“特殊的二元经济结构”,某种程度更接近于Myint(1958)的“组织的二元结构”(加藤弘之, 1997)。一方面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包括九项内容的制度隔离(郭书田、刘纯彬,1989);另一方面城市工业部门的大部分企业是国有的,它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目标。严善平(1992)利用无锡县实际资料所作的劳动力产业间转移的要因分析,发现其分析结果并不能支持非农业部门就业者的资本装备率不变、工资水准不变这些刘易斯“二元经济论”中的假定。如果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直接运用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来阐述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存在着若干的问题。杜海燕(1992)强调了由于社区经济的存在,中国的二元经济构造的解除将明显带有自己的特色。大岛一二(1993)认为,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大多数兼着农业,他们的土地规模极小,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的耕种权,这就使农业生产结构的改善,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变得相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