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口企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国家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极发挥示范、试验作用,创造了辉煌的成就。但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经营机制和经济体制的不适应,加上社会负担大、离退休人员多、历史包袱重等一些逐渐显现的深层次矛盾,导致国有农口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降。近几年,江苏省各级政府从转变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入手,大胆进行国有农口企业改革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7年,全省800 户国有农口企业的资产总额达15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160亿元,盈亏相抵后实现利税1.6亿元。江苏省国有农口企业的改革实践, 为全国国有农口企业走出困境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针对不同情况,尝试不同改革形式 (一)搞活国有农口中小企业的改革 江苏省首先在国有农口中小企业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形成两种不同的模式。 1.以苏南为代表的产权改造模式。 苏南地区经济发达,国有农口企业经营状况较好,主要是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搞活经营机制。 一是动产拍卖,不动产实行租赁,“租售结合”承包经营。对动产进行评估作价后,采取招标的形式拍卖。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租给承包商使用,收取一定的租金。企业离退休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由承包者负责上交。租赁者以有价证券及房产作为风险抵押,交清租赁费后的剩余利润归租赁者个人所有,但仍留在企业使用并以其逐步赎买企业资产。 二是整体拍卖,先售后股。对规模小、经营不善、微利或亏损的小型企业,资产(不包括土地和电力等基础设施)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核资、国有资产管理局审定,公开招标拍卖,转变为私营企业。然后由经营者募集股本,组建股份制企业。出售金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职工养老保险由购买者负责上交。 三是净资产保值增值风险抵押承包。对承包经营责任制搞得较好、经营者能力较强但负债率高的企业,在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净资产保值增值风险抵押承包。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其风险抵押金及实现的收益归还净资产及偿还借款。承包者每年必须按合同增加净资产(按上年基数,每年递增10%),合同一定三年。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保值增值,就要抵冲抵押物。 四是股份制改造。对经营效益好、产品有前途、领导素质高的企业以及新办企业,积极引进法人股和职工个人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如无锡市郊区,在改制中将三家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售给职工个人,使国家股和个人股分别占到55%和45%,结果,股本升值,场圃获利、职工得利,各方面都很满意。 在进行国有农口中小企业改革时,对已改制的,一是规范管理,做到五个到位:即变更执照到位,拍卖转让金按期到位,租金规费上交到位,职工养老保险到位,改制的文件资料及改制前的帐务册归档到位。二是规范服务。对改制企业,各级政府在用地、用电、用人、用水以及税收、信贷等方面及时提供服务,相关政策做到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 2.以苏北为代表的融入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转换体制模式。 相对而言,苏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一些,一些国有农口企业落后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进行农口企业改革时,主要是将中小农口企业融入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之中,采取撤销原农口企业、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的办法。 一是对原相当于乡(镇)一级的人口较多、土地面积较大,已不再履行办场宗旨和职能的农口企业(如农场、林场),采取撤场建乡(镇)的办法。即在原农场的基础上,或增加当地农村若干行政村(即划村扩场),或兼并附近小农场,建立一个乡(镇)政府,原场长任乡长,原场内干部与地方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原农场负担的社会职能划归新成立的乡政府,政府机构运转费用与其他乡(镇)政府一样,由上级财政部门解决。对农场职工只保留工人身份,不发工资(实际上变为农民),靠承包土地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并依法纳税。 二是对少数因受职工及其户口性质牵制不宜撤场的,实行企业、乡(镇)“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进行场乡合并(也叫挂乡留场)。即将场长明确为所在地方乡(镇)中的副乡(镇)长,专职抓农(林)场的各项行政事务性工作。农场的政府职能由乡(镇)全权处理,农场逐步转变为单纯独立的经济组织,经济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农场的公检法、文教卫等由乡(镇)政府统一负责管理,经费纳入财政渠道。为了减少阻力,在场乡合并时,明确农场的性质不变、国家给的优惠政策不变、原来实行的义务工政策不变,职工的工人身份不变,农场单独核算的制度不变。 三是对原相当于股级或人口较少、土地面积较小、历史包袱不重的小型农场,成建制划给邻近乡(镇)建立行政村。原场领导担任村领导,农业工人转变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抓好大型国有农口企业的改革 主要是把大型国有农口企业组建成企业集团或股份公司。把建立企业集团的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作为促进国有农口企业改革的一项大事,切实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1.对省农垦总公司进行改制,走集团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