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庄龙德 刘淑云 上海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原文出处:
上海统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党的十五大以后,本市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入一个迅速发展的新时期。为了全面了解农村企业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改制后的运行状况,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南汇、松江、嘉定三个县(区)、30个乡镇和1997年底已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72家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改制的企业运行状况良好。

      一、基本情况与现状分析

      1.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突出“高、多、广”

      调查结果显示,这次本市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点突出了“高、多、广”三个特点:(1)比重高。在被调查的30个乡镇中, 共有乡镇企业2715家,通过改制的企业有2181家,覆盖率高达80.3%。改制覆盖率达到100%的有11个乡镇,占被调查乡镇的三分之一。(2)形式多。在改制的企业中,通过改制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530家, 占24.3%;有限责任公司180家,占8.3%;承包154家,占7.1%;兼并56家,占2.6%;租赁534家,占24.4%;嫁接80家,占3.7%;转让269家,占12.3%;托管162家,占7.4%;列入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的有3 家,占0.1%;企业集团13家,占0.6%。(3)行业广。在改制企业中,从事工业的有1962家,占90%;建筑业的有44家,占2%; 农业的有72家,占3.3%;商业、服务业的有65家,占3%;其他有38家,占1.7 %。

      2.资产评估科学有序

      科学有序的资产评估是防止企业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流失的关键。据调查,在2181家改制企业中,已有1516家企业进行过资产评估,占70%,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产评估面比其他性质的企业高,达93%。有10个乡镇对所有改制的企业全部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比较具有权威性,主要由两个层次的机构具体负责:(1)县(区)级政府有关部门, 如政策研究室、国资办、审计局、经营管理办、财政局等;(2 )乡镇级政府有关部门,如经营管理办、财政所等。评估人员的组成主要有各级评估机构人员、企业领导、企业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资产评估的科学合理推动了整个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企业的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不同程度的完善

      据调查,在2181家改制企业中,同时建立养老、医疗、待业三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企业有314家,占14.3 %; 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有1788家,占82%;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有1620家,占74.3%;建立待业保险制度的企业有328家,占15%; 尚未建立任何保险制度的企业有126家,占5.8%。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放到了比较重要的位置,这对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股份合作制企业运作进一步规范

      调查表明,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较好地设置了股权,多数改制企业摆脱了对政府部门的依附地位,企业产权关系比较明晰,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尤其在对企业经营者的人事管理权方面。被调查的7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有70家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制度,占97%;有67家建立了监事会制度,占93%。90%的经营者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任命产生的;上级部门委派的只占10%。在企业经营管理上,企业重大决策由厂长(经理)定方案、董事会讨论决定的有67家,占93%;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决定的有5家,占7%,初步形成了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合作制企业通过改制后理顺政企关系,基本上按照企业法要求进行运作,使企业经营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

      5.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在2181家改制企业中,1997年经济效益与1996年相比,盈利企业有1949家,占89.4%;亏损企业有232家,占10.6%。其中, 承包制及转让性质的企业盈利面最广,分别达到96.1%和91.6%;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分别达到89.9%和88.5%;租赁制企业的盈利面相对较小,但也达到85.5%。通过改制,企业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盈利企业大幅度增加,比整个乡镇企业盈利面高出近20个百分点。

      通过改制不仅企业经济效益有了好转,而且职工收入也有了明显增加。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大量的集体资产置换出来,被调查的7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有80%的企业将资金投向发展生产、开发新产品、技术更新、扩大生产规模,通过资产经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有75%的厂长(经理)认为自己的企业改制后在生产经营及综合经济能力上有较大提高,职工收入稳步增长。职工人均收入1996年比1995年增长了36.5%,1997年比1996年增长了11.4%。

      6.股份合作制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动分配和按资分配的有机结合

      被调查的7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997年职工按劳分配人均为7000~8000元。按资分配大多数企业按每股20%~30%分红。在按劳分配上,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之比在2∶1~4∶1之间的企业,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较融洽。

      7.企业经营者以中青年为主,文化程度较高

      在被调查的7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共有董事会成员358人, 从年龄上看,50岁以上的有87人,占24.3%;40~50岁的有165人,占46.1%;40岁以下的有106人,占29.6%。从文化程度上看,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7人,占15.9%;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114人, 占31.8%;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71人,占47.8%; 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6人,占4.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