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州市按照“积极支持、正确引导、总结经验、逐步规范”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厂制宜,不断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乡镇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到1997年底止,全市乡镇工业企业共有3398家,各类改组、改制企业累计已达3166家,转制率为93.17%,其中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转制率为49.83%。在转制企业中,市批以上企业集团有109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有123家,股份合作制企业803家,中外合资企业有172家,兼并227家,租赁1223家,拍卖362家,关闭132家,破产6家。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市共有5家乡镇企业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按照试点要求,5家企业全部改组为多元投资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初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转入规范运作。 与此同时,全市在进一步加大资产优化重组力度,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资产联合重组上取得了突破,推动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进展。目前,依多金、江南工贸两家乡镇企业联合兼并国有企业人民布厂组成三越集团已经顺利完成,升华集团与国有菱化集团实现联合并争取上市的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 一、乡镇企业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 1、注重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乡镇企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实现再次创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市委、市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专题调查,积极探索加快乡镇企业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方法。1997年8月,在总结前一时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里专门成立了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经委(乡企局)、体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成15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各系统加强对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区、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使全市乡镇企业改革的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了克服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各级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途径,加大对企业转制工作的宣传;及时掌握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思想动态,进行引导和宣传;以座谈会、典型经验介绍等方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做到宣传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从而为乡镇企业改革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2、注重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为首选形式,实行多种方式推进改制。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厂制宜,一厂一策推进乡镇企业转制工作,同时通过加大考核比重、政策鼓励等措施,突出产权制度改革这个重点。主要形式有: (1)对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试行公司制改造和组建企业集团。几年来,通过兼并、租赁、托管和政策倾斜,优化存量资产,加强技改投入,扩大经济规模,迅速培育起一批具有骨干和龙头作用的规模效益型企业。全市累计组建企业集团109家,这些大公司、大集团,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1997年全市税利超千万元的52家工业企业中,乡镇企业集团就占了40家;在我市确定的58家重点骨干企业和被省列入“五个一批”的19家企业中,乡镇企业集团分别占到33家和6家;在全市优选的8-10家“重中之重”企业中,升华、龙巢、生力、金洲等乡镇企业集团列入培育重点,实行一厂一策的抓大方案。 (2)对中小型企业,以推行股份合作制为重点,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通过采取存量转让,增量扩股,存量配股,新办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全市已累计组建乡镇股份合作制企业803家,总股本金达到20.8亿元,其中集体股8.2亿元,职工集体、个人现金股5.5亿元。股份合作制的推行,使单一集体所有,负无限责任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负有限经济责任的新型法人实体,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有机结合,调动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同时,也给转制企业注入了生产经营急需的资金,壮大了企业的实力。 (3)对小微亏企业,采取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对那些技术落后、经营不善、效益较差的企业,打破社区、地域和所有制的界限,盘活存量,调整结构,使一些闲置的资产得到有效利用,提高社会集体经济效益。到去年底止,全市共拍卖小微亏企业362家,资产6.4亿元;租赁企业1223家,资产12.5亿元;兼并企业227家,资产6.8亿元;托管企业9家,资产2097万元;依法破产6家,资产4753万元。 (4)外引内联,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实行合资合作联营,使不少企业得到“嫁接”改造。截止去年底,全市乡镇企业中,已有中外合资企业172家,资产22.1亿元,其中到位外资6.1亿元。 3、注重政策指导,搞好规范操作,推动乡镇企业改革稳步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市不断总结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湖州市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乡镇企业再次创业加速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最近又准备出台《湖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完善意见》。这些政策,既对企业改革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核销、剥离,产权界定,股权设置,出资到位等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成本,又为企业在转制中如何解决土地征用工、集资款、职工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有效地解决了乡镇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又明确了企业转制后的权利和义务,对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乡镇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