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垦国有农场已经历了18年的改革历程,18年来在体制改革的思路、方向和具体内容上,既大量吸取了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又引入了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闯出了一条国有农场独特的改革路子,概括起来主要是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通过引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重点解决农场职工长期吃“大锅饭”坐“铁椅子”的弊端,把职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是一个简单的生产者变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是国有农场的生产主体,又是农场内部进行投入、核算、分配和承担风险的主体,由过去不负盈亏只拿工资变为现在自负盈亏、两费自理;二是通过实行工业企业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重点解决农场干部只有权利没有责任,只懂计划管理不会市场经营,以及干部任命终身制的弊端,把干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是一个简单的生产管理者,变成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懂生产管理又会市场营销的企业家;三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在体制和制度上给国有农场重新定位,重点解决国有农场在组织制度、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社(政)企关系和公司化经营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从而在一些制度性的重大问题上理顺关系,更好地与市场经济接轨。经过多年来的改革探索,上述三大问题都有所涉及并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但都未彻底解决。在一些农场,关于职工成为生产、投入、分配、核算和承担风险的主体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但多数农场仍然没有真正解决。干部问题虽然在解决终身制、培育市场观念、增强经营能力等方面取得进展,涌现出一批经营能手和企业家,但普遍存在对企业利益负盈不负亏、短期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至于第三个问题,国有农场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才刚起步,兵团农一师12团和农六师102团作为国家农业部农垦国有农场试点单位,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设计,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只是一个初步的探索和理论设计,要变为现实将是一个艰苦、复杂的实践过程。如果把国有农场18年的改革分成三步曲,即第一步改革是解决职工问题,第二步改革是解决干部问题,第三步改革是解决国有农场制度创新问题。那么这第三步改革必然还要包括解决第一、二步改革中遗留下来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国有农场第三步改革将真正是一场革命,要研究的内容很多,本文只就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探讨。 一、关于国有农场的性质和特点问题。 国有农场特别是兵团农牧团场的性质和特点怎样看,关系到深化农场改革的取向和具体方法等重大选择,长期以来一直是个重大的争议问题。一说农牧团场是企业,是经营农业为主的企业,因此必须采取企业化的改制模式,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另一说,农牧团场不单纯是企业,它还有屯垦戍边,行使一定的社会、政治、军事及经济管理职能,是一个多功能的特殊的社会组织,因此在改革上就不能简单地按企业化模式进行,还应考虑区别企业的改制方法,即在改革上要体现“特殊性”。这两种观点的实质是农牧团场改革要不要与市场经济接轨或在多大程度上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我们从实践中感到,农牧团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与一般企业相比,的确有其“特殊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牧团场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的组织建制;二是在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对社区行使一定的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等政府管理职能;三是存在的国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份并存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四是形成了以农业为主体,二、三产业相应发展,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产业格局;五是具备集约化,规模经营的组织基础,人均占有土地较多,内部组织化程度较高;六是远离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场环境差;七是农场办社会,负担沉重,包袱难卸等等。 从以上特点我们看出农牧团场是典型的农场+社区的组织形式,它的基本功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行为,但其社区特点较之一般企业又更加突出,其性质定义为:“它的基本属性是企业,同时又有社区功能,进行屯垦戍边”。这就为农牧团场改革采取“区别对待,分块进行”提供了理论依据,即它的生产经营载体部分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公司制改组,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它的社区功能载体部分要按照中央对兵团特殊使命的要求,进行明确机构,健全职能,更好地为公司制企业服务。我们有了这样清晰的改革思路,就为长期以来农牧团场朝哪个方向改革,应当怎样改革的争论扫清了理论障碍。 二、关于国有农场的组织和框架问题。 现行的农牧团场组织体制最大特点是社政企业合一,这在农垦开发、屯垦戍边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全国市场环境的改变,这种社政合一的模式要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存在着很大的障碍。首先,市场经济要求商品生产经营者应该是单纯的经济组织,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兵团农牧团场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承担社会政治任务;其次,市场经济要求政企分开,企业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而农场不仅与兵、师政企分开难,而且内部自身政社企完全分开难度也很大;第三,市场经济要求现代企业全面对外开放,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而农场现行社政企合一不利于对外开放;第四,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内部必须是合理的机构设置,清楚的费用核算,而农场目前各种机构和费用合在一起,职能不清,互相挤占,算不清理还乱。 鉴于以上矛盾,我们探索过以农场建政的办法实现理顺内部与外部的关系,但全国农垦国有农场试点都未能成功,其主要原因是当时农场改革的思路不清,试图以农场政府化为目标进行改革,忽视了企业的基本属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针,为国有农场整体改革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机遇,按照国有农场最终要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大原则,我们提出农牧团场内部必须“区别对待,分块进行”的改组思路,即团场内部一块按企业的办法改,一块按兵、师行政派出机构的办法改,两块改革形成团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的整体目标。即一个党委,两套机构,社政企分开,各司其职的改革框架:(1)把团场生产经营系统改组为由三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依法注册登记;(2)成立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把农场社政系统重新组合,归□管理,组成精干有效的社区管理机构;(3)在此基础上组成农场党委会,同时就是公司和社区的党委会,由两系统的党员主要负责人组成。按照这个体制框架,公司作为经济实体体现团场的企业属性,发挥生产经营职能,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社委会作为兵师派出管理机构,体现团场的特殊性,行使必要的社会、行政、军事、政治职能及社区管理职能。从而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兵团农牧团场现代企业制度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