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可持续发展评价报告(2022)》蓝皮书显示,我国可持续发展水平呈现稳步提升状态,消耗排放控制成效突出。在加快“双碳”战略发展进程中,碳审计具有独特职能优势,其不仅能够有效监督降碳减排工作状况,还能为被审计单位或企业提出专项整改建议,促进碳减排工作取得理想成效。通过构建科学、完整的碳审计制度,可以积极推进碳审计全面覆盖,充分发挥碳审计的应用优势,规范、有序引导政府及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减少碳排放,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一、生态经济下碳审计工作的实施困境 (一)碳审计制度及准则不完善 碳审计是全新的环境规制工具,通过丰富审计内容,借助核算碳足迹来对碳排放、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进行核算,从而获得客观、全面的审计数据。虽然碳审计实践实现了较好发展,但碳审计制度及准则不够完善,难以为碳审计工作提供规范、明确的标准及依据。首先,现有的法规及准则中,均没有清晰地说明碳审计的工作权限、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增加了碳审计工作有序实施的难度,影响了碳审计的效率效果。现行审计准则未形成系统、明确的碳审计内容,既影响了碳审计的专业化与规范性,也无法获得权威的可信度高的审计结论。其次,有关“双碳”目标、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相对分散,未能形成明确、实用的碳审计政策、制度,不仅影响了相关企业及行业主体践行碳排放政策,也难以有序推动碳审计工作开展。特别是对碳审计的“异质性”缺乏充分考虑,未能有效融入环境治理能力、生态承载力等因素,影响了碳审计结论的客观性。最后,现有碳审计多由国家审计完成,碳审计制度、法规未能明确社会力量的审计职责,影响了社会审计力量的合法、有序参与。 (二)碳审计协同机制建设滞后 碳审计工作涉及审计、环保、自然资源等多领域,需要整合多方审计力量,构建完善、协同的碳审计体系。第一,目前碳审计偏重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未能有序参与其中,未能形成多元协同、全面覆盖的碳审计模式,直接影响了碳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完善性。由于国家审计力量相对有限,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发展相对薄弱,影响了碳排放的有效监管。第二,审计机构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缺少高度协同,未能形成开放、共建的碳信息系统,影响了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第三,碳会计、碳审计及碳排放管理之间缺乏有机联动,造成碳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督成效不佳等问题,难以将碳审计结果应用于降碳减排的监督工作中。 (三)碳审计监管作用发挥不足 当前,碳审计多局限于环境审计体系之内,由于社会审计及内部审计开展相对不足,部分企业、社会大众对“双碳”目标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未能广泛参与碳审计,影响了碳审计工作的应用成效。一方面,碳审计内容划分存在分歧。目前碳审计多面向双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工程项目实施状况,尚未形成公认的碳审计划分标准。比如,主要有碳治理、碳交易市场和碳产品实物审计等多种碳审计观点,一旦无法准确计算碳足迹,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精准性。另一方面,碳审计结果应用相对有限。一些日常碳排放量较多的企业缺少主动披露碳信息的意识,部分企业即使主动配合、参与碳审计,但多将碳审计结果应用于碳减排信息监控及专项资金使用。未能将碳审计结果应用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领域,影响了碳审计的工作成效。 二、生态经济下碳审计的现实意义与内容解读 (一)生态经济下碳审计的现实意义 开展碳审计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服务生态经济的重要手段。通过发挥碳审计的职能优势,在科学监督降碳、减排工作的同时,要求相关主体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真正实现生态发展。第一,推行碳审计是实现生态环境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碳审计具有信息披露、评价监督及问责反馈等职能优势,通过将碳审计综合应用于节能减排工作,获得详细、完善的环境问题信息,精准分析、甄别节能减排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发展生态经济提供科学依据。第二,推行碳审计是缓解生态环保压力的关键举措。现阶段,我国整体碳排放压力较大,大众生态环保意识较为薄弱。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未能积极、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的社会责任。为此,通过开展碳审计将在有效监督碳排放工作的同时,引导社会形成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共识。第三,推行碳审计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保障。将碳审计与生态经济发展相融合,将在推动产业升级的基础上完善生态经济产业,创新技术应用,强化碳排放监督。 (二)生态经济下碳审计内容解读 在现有审计体系中,碳审计主要涉及碳排放责任、行为及环境影响等内容,通过采用系统审计方法,从碳排放信息、制度及行为等维度,对碳排放经营、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传递给碳排放治理机构。综合生态经济要求,在开展碳审计工作时,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内容:一是对“双碳”政策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审计。“双碳”政策是引导绿色经济发展的关键,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落地、有力实施,需要发挥碳审计的功能优势,对是否形成了有利于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方案、是否完善了绿色金融工具等状况进行审计,进而及时调整制度方案,促进“双碳”政策顺利实施。二是对“双碳”资金使用状况进行专项审计。要对与“双碳”政策相关工程项目、设备等需要的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开展追踪审计,确保资金专项使用,全面提升专项资金的利用效能,切实助力生态经济发展。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双责任”审计。在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时,要重视做好社会责任审计,通过对其降碳减排工作履责情况进行审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环保履责意识。四是以鼓励、带动生态经济发展为方向,对降碳减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通过细化实现“双碳”目标的具体时间节点、指标体系,持续关注碳排放量的变化值,助力高效减排,保障“双碳”如期达标。五是做好碳交易市场审计。要以促进碳排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目标,重点做好碳排放量信息有效性的审计工作,通过对碳排放量的测算方法、审计标准及交易系统等进行全方位审计,切实发挥碳信息披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