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服务基地,就是由一部分乡镇干部牵头创办的,既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发挥示范作用,又负责向农户提供原料、种苗、技术、信息和产供销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性经济实体。办好乡镇示范服务基地,既能改变乡镇工作职能,转变乡镇干部作风,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又能使乡镇干部在社会义市场经济中直接经受锻炼,这对于促进乡镇干部分流,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办乡镇示范服务基地是一件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问题。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乡镇机构改革做好充分的思想和组织准备工作。要使广大乡镇干部明确,积极推进包括乡镇在内的机构改革,是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客观要求。要使广大乡镇干部进一步增强搞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其次,要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使乡镇示范服务基地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在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上可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形式都可以用。如可以采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其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都比较好,应积极提倡和鼓励。在分配制度上应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要把按劳动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在基地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多劳多得;以生产要素参与入股的,应按股分红。在效益问题上,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基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发挥基地的社会效益,让基地的示范服务功能加强了,其经济效益才有基础;基地的经济效益增强了,又能促进其示范服务的社会效益的发挥。 再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基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办基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干部直接奔赴经济建设的主战场,让他们到经济建设的海洋中去“游泳”。因此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激励更多的乡镇干部在基地尽快地学会和掌握“游泳”技巧,为机构改革和分流人员做好准备。但在待遇上暂不“断奶”。对创办示范服务基地的干部,在乡镇机构改革正式实施之前应对其保编制、保职级、保工资,并让广大乡镇干部明确,乡镇干部都要轮流去基地工作,学习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增长才干,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扶持。如对涉及创办示范服务基地的有关手续要删繁就简,有关费用尽量减免。在税收上也按规定可给予优惠照顾。对创办示范服务基地获得的利润,可提取合理部分用于基地工作人员的奖金福利,让他们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同时对在基地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优先大胆提拔重用。 各级党政要充分认识创办乡镇示范服务基地对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积极作用,把它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一认识,科学决策,精心组织,加大创办乡镇示范服务基地和乡镇机构人员分流的力度。要制定对基地的目标考核制度和考评办法,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创办示范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办示范服务基地的成果,扩大影响,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创办乡镇示范服务基地工作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