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怕犯一个不该犯也犯不起的错误

——关于乡镇企业管理机构改革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茂新 辽宁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原文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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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确定和公布,地方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去留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改革开放以后几次没有完成的机构改革中,每次变动,乡镇企业的机构改革中,每次变动,乡镇企业的机构问题都是争议的焦点之一,都是在保留、不保留的交锋中才保留下来的一个机构。这次机构改革,乡镇企业管理机构能否保留住?由于各地、各级领导对乡镇企业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的不同,去、留的说法不一,仁者智者各执其辞。不少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干部都处在等待和观望之中。

      目前,不赞成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保留的,主要是四种议论,而这四种议论都是站不住脚的。

      一是认为乡镇企业的提法不科学,应该重新归类。言外之意就是乡镇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应同国有中小企业归并在一起。

      难道重新归类叫中小企业就“科学”了吗?且不说大型乡镇企业归并到中小企业之中是否合理,单就谁归并谁?按什么机制归并就是个扯不清的难题。乡镇企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在新老思维碰撞中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的特殊国情、特殊历史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不是一句科学不科学就能说清楚的。

      问题在于,一些同志的认识并没有统一到“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讲话上来,并没有从思想认识上完全理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贡献“功不可没”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尤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阶段,乡镇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和理解了这些,也就了解了,没有乡镇企业发展就没有我们国家改革开放20年今天的成就。也就明确了,发展乡镇企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所以,乡镇企业这面旗帜不是能打多久的问题,而是能举多高的问题。

      二是认为乡镇企业发展是政策问题,而不是管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乡镇企业重要,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不重要。

      乡镇企业起步阶段,确实有个政策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不让干,怎么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发展了,发展才变成可能。从这一点上看,政策是起主要作用的。但改革开放20年了,乡镇企业已经大发展了,各地情况怎么样?是不是平衡发展了?同是沿海、同是中心城市、同是内陆地区是否一样发展?情况大不一样。其中认识水平和领导水平的早晚、高低,决定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千差万别。沿海落后于内陆,中心城市落后于县城,这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如果真能对这些现象做一番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就可以清楚看到,哪个地区发展早,发展快,都是认识早,认识高,领导力度大,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构的结果。到现在,全国还找不出一个领导认识高,但就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构,乡镇企业也有发展好的典型。相反,另外的一些典型到有:本来条件很好,本可以发展更快、更好,可就是由于对乡镇企业在认识上的问题,导致了管理机构今天撤,明天并,时抓时不抓,错过了机遇,影响了发展。这些教训不能说不深刻。

      三是认为地方各级政府的机构设置要同国务院对口,国务院三立方案确定农业部内设乡镇企业局,省就是农业厅内设乡镇企业局,市、县都在农业局内设乡镇企业局。

      目前,全国地方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各级政府的成员单位。但这并不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就这么设立机构的。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从内含机构到单列,又到政府成员单位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各级政府党政领导,根据本地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感到必须设置才能促进发展,不这么设置机构就阻碍了发展才设置起来的。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过程,充分的说明了,管理机构设置对发展的重要,说明了管理机构和发展的内在必然联系。

      四是认为乡镇企业改制前,乡村两级是集体企业,需要一个主管部门,改制后没有多少集体企业了,还要什么管理部门?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乡镇企业从起步那天起就是乡办、村办、联户、户办四个轮子一起转,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只要是农民投资或实际控股有支农建农义务的企业都是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不仅管理集体企业,只要是乡镇企业,什么所有制性质都是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

      其次,一个部门的职能任务是国家职能的分解。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仅是收管理费,而有大量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没有这支管理队伍做大量的工作,非议这么多、难度这么大的乡镇企业靠什么来发展。世界上任何一个经济上成功的国家对各类经济都有一个如何有效行使政府职能的问题,都要建立一个高效、有力的部门来行使政府职能来服务于企业,推动经济发展。

      乡镇企业改制后不用管理机构,这句话听起来非常耳熟,我好像又听到农村第一步改革时曾广泛流行的一句话:“包干到户,不用干部”。当时领导农村第一步改革和在县、乡工作的同志回顾这段历史,往事都会历历在目。“包干到户、不用干部”的口号提出后,带出了一片议论:什么“中国农民种了五千年地,还不会种地,还用你来教种地吗?”“地都分了,政府就不会再管了。”“还给农民种地的权利”等等。在这种舆论导向下,不少地方的农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被弱化了。第一步改革完成,稳定了二三年后,问题便暴露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问题,农业科技投入问题,农业的政策稳定问题,农业的规划、部门协调、依法管理问题等等,都堆上了各级领导的案头,成了非解决不可的问题。

      实践及时提醒了各级党政领导:农村改革了,国家对农业管理的职能不能丢,对农村的领导不能放松,对农业的服务要强化,对农业的投入要加大。针对对农业放松领导问题,中央曾接连下发几个一号文件,才使对农业的领导得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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