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经营”虽是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创造的概念,但它约定俗成,不胫而走,逐渐得到学术理论界的承认,上了党和政府的政策性文件,不能不说此概念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有着较准确的把握。本文试图从概念的探讨入手,着重分析农业的家庭经营与产业化经营的关系,从而阐述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通过产业化经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机理。 一、农业经营的由来和界定 要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就要探讨什么是农业经营;而要探讨农业经营,又要先分别研究“农业”和“经营”这两个概念。 “农业”有大、中、小三个概念。小概念的农业指种植业,或仅指农作物栽培;中概念的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副业和渔业;大概念的农业不但包括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而且包括为此提供服务的产前环节和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产后环节。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所运用的农业概念,往往是指大概念的农业。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农业之所以是大概念的农业,是因为这里的农业要和“经营”这个概念相联系。经营的经济学含义是:经营主体和系统在特定的环境中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综合性活动。既然是为了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多方面的活动,那么农业经营必然不会局限于种植业,也不会局限于农林牧副渔诸业的生产环节。这也是农业的特性所决定。农业生产首先借助于光、水、热、气等自然力,农业劳动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弱或加强自然力对农作物造成的影响。其次农业生产必须依靠动植物本身的生命活动,农业劳动者必须随时尽可能满足其生长发育的每个阶段对外部环境的要求。第三,农产品很多是鲜活的,不易保存,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是必需的和多变的,农业劳动者要时时考虑产品的收获、保鲜、贮存、加工、销售和消费,才能做到家庭或更大范围内的农产品供需平稳。这三个特点决定,农业中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交错,使农业劳动者从事的是极为复杂、综合的活动,他要在多种外部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取得利益最大化,不能只管生产,必须综合经营。现在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传统农业是小概念或中概念的农业,而只有产业化的农业才是大概念的农业,其实从历史上看,传统农业恰恰是大概念的农业,每个农户往往要独立完成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所有环节上的经营活动。 因此,农业经营的实质就是从事农业的经营主体在特定的经营环境中,为寻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配置农业资源的综合性活动。排除计划经济时期不谈(那时农业中尽管有“集体共同经营”的提法,但由于没有经营主体和经营环境,因此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经营),只要环境允许农业经营存在,那么它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就不会局限于小概念或中概念的农业,而始终活动于大概念的农业范畴之中。这种微观经营主体适应环境、谋取利益的综合性活动,不但将农业的种养加、产加销等环节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机制,使农业获得平均利润,农业经营者获得应有的利益,从而有了内在的发展动力,而且使农业有机地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之中,使宏观经济结构趋于合理。 二、从农业的家庭经营到产业化经营 农业经营不仅对经济的微观和宏观层面运作有着内在的合理性,而且它还在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促使生产关系演变,这也就使农业经营的水平、范围及组织形式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农业经营中,农业劳动者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自然界、动植物及农产品供求方面的多种变化的信息,合理地配置面临的各种资源,及时在农业经营现场做出相应的经营决策,因此农业经营组织的决策者最好是直接生产者,而且经营的利益还要和他本人息息相关,显然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就是家庭。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最初的农业经营都是从家庭经营开始的。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传统农业的停滞,是农民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造成的,其实这是误解。应该说,传统农业的停滞,是因为当时经营环境的停滞,没有出现大范围的市场交换关系、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导入,而不能归因于家庭经营这种经营形式不合理。西方发达国家,正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科学技术的传播,彻底改变了农业的经营环境,从而在不改变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极大地提升了农业的经营水平,扩展了农业的经营范围,使传统农业发展为现代化农业。 我国农业经营的发展也是如此。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农业的家庭经营发挥了巨大的功效,繁育了人口众多的中华民族;但受经营环境的局限,家庭经营的内容、水平和范围一直没有质的变化,农业始终停留在传统农业阶段。直到改革开放,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业才出现新的转机。这时农户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要求。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各方面,都逐步形成市场交换关系。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要和国民经济的各方面相联系,就要通过市场交换。这时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各方面对农业产品的批量、花色、品种、档次、质量、加工深度及流通方式的需求也有很大变化,这也要求农户经营的农业与市场经济相联系,其生产方式有科技含量,是集约型的,这样的农业,就已不是带有自然经济色彩的传统农业,而是现在我们常说的农业产业。由此看,是农村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户经营的农业在市场经营中上升为产业。从抽象的理论上讲,在完全竞争、均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供求双方会在均衡的买卖价格中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合理的经营关系,实现最优的经营关系,农户不但能得到整个产业流程甚至全社会的平均利润,而且在一定的风险压力下,有竞争的动力和约束。这时现代科技就会在利益的导向下,流入农户,使其经营水平提高、生产方式集约化;市场机制会调整整个社会的农产品需求,优化配置各种资源,从而改变农户的经营内容、范围,使其经营的农业上升为真正的产业,农业面貌由此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