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改革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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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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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最近对部分省市乡镇企业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改革已在总体上有了很大的突破,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改革的认识问题。在党的十五大以后,各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集体企业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但是,事实上仍然有一些干部和群众对乡村集体企业的改革心存疑虑,害怕企业改革后搞得不如现在,降低经济效益,减少集体收入,丢掉既得利益。表现在:一些地方干部存在怕失去对企业的指挥控制权,怕断了“小金库”的财源,怕改革起来添麻烦,怕削弱了集体经济,怕搞乱了不好收拾的“五怕”思想;一些企业厂长经理存在怕清产核资暴露了家底,怕位子不稳,权力旁落,怕股东当家,受到约束,怕承担风险,动真格的“四怕”思想;一些企业职工存在怕政策变化滚大堆,怕年终分红不兑现,怕以大吃小不平等的“三怕”思想。乡村集体企业改革表现为“两头快,中间慢”,凡是经营困难、亏损严重的企业愿意改,愿意放;凡是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改革抓得紧,效益上得快;一般来说,当前产品有一定市场,有一定经济效益,企业规模又不大的企业,相对来说改革缺乏紧迫感,改制难一些,慢一些。

      二是对改革的指导问题。少数地方存在“一刀切,一哄而起”的现象,改革形式比较单一,一味强调卖或股,忽视企业的不同状况,忽视其他形式的改革。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对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很大,深怕企业不改革,存在严重的行政命令做法。如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定时间,下指标,不允许企业有一个酝酿、讨论和选择过程,强行改制,致使有些企业改制仓促上马,不能按规范进行。有些人对产权改革认为非私有到个人不算彻底,最彻底的形式就是将所有企业都卖掉,主张卖得越彻底越好,卖得越快越好,迟卖被动,早卖主动。有些人认为在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革中,集体股一定要越小越好,竭力主张经营者持绝对大股、控股权。

      三是对改革后企业的管理问题。在改制后企业内部,一些企业存在忽视结构调整、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班子建设,存在“一卖了之”、“一股就灵”、以改代管的问题,致使企业改制后效益仍然不佳,难以为继。在改革后企业外部,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企业改革后,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难以开展,甚至统计数据都报不上来。

      四是集体资产流失问题。一些地方在资产评估中评估不实,主要是面广量大的企业单靠有权评估机构去评估实在来不及,所以有些地方就临时拉几个单位、人员组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造成低评、漏评。在企业出售过程中,极少数搞低价私下交易,在产权界定中少数人以权谋股。一些地方在购买企业或者入股时,个人不掏现金,有的长期拖欠,有的规定由以后的收益作抵偿,这样实际上占了集体资产的便宜。有些地方对集体企业拍卖款及集体股金分红、承包上交款、租赁费等集体资产收益部分资金,没有能够很好地加强监督管理,致使这些资金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甚至用于奢侈性开支。一些租赁企业,由于租赁制度不健全,经营者对企业进行掠夺性经营,租赁者赚取大钱,而集体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信誉等丧失贻尽。

      五是较难处理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对经营困难、负债严重,甚至资不低债的企业,银行债务难处理,改革难度较大。银行认为一些企业的改革是想逃债,乡村干部和企业则认为银行应支持企业的改革,寻求搞活企业的途径,否则各方利益都难以保证。在存量资产量化过程中,经营者和职工比例难以确定,有一些企业出现经营者和职工持股过份悬殊,相反的一些企业则股份过于分散,甚至均等持股,形成新的“二锅饭”。还有一些企业集体股比重过大,有的高达90%以上,职工入股变成了变相集资,企业机制难以创新,“穿新鞋,走老路”。

      改革是大势所趋,改则进,不改则退。为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改革要因地制宜,因厂施策,讲求实效,形式要多种多样,可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出售、兼并、组建企业集团,破产等,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集体企业要积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集体企业实现形式,包括各种混合形式,使集体资产在企业中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实现保值增值。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有效的形式,也要允许多种形式的探索。

      (二)改革要积极稳妥,改一个成一个。要尊重经济规律,尊重农民的实践,尊重农民的创造,尊重农民的选择,不能搞过多的行政推动,更不能一哄而起。改革后企业要加强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按照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加强企业班子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搞好一个企业。

      (三)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要重点把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股权设置、受益分配、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六个关键环节,要尽快建立起审计监督制度,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转换职能,服务配套。对改制后乡镇企业如何加强宏观管理,这是对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一个新课题。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适应形势需要,转换职能,加强配套服务,更好地为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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