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迄今,中国特色文学理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审美—非审美”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审美诗学(包括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实践论和审美形式论①)将“审美”和“非审美”进行区分和对照所形成的一种“二元结构”。所谓“审美”,从主体看,它是“人们的一种体验”,②从对象看,它是指“文学的整体性结构关系生成的新质”,③是“通过艺术家的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为中介来反映生活所赋予作品的一种属性”。④“审美—非审美”二元结构是审美诗学的深层语法,它是80年代中国文学理论的主导研究范式,是80年代多数中国文论家的共同信念,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此时段文学理论研究的框架、对象和方法。 “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具有较鲜明的中国特色。从根源看,它深植于中国本土,是对“文学的基本性质”这一文学理论核心问题的中国式解答。⑤从主体看,它由中国当代文论家钱中文、童庆炳、王元骧、杜书瀛、夏中义等集体建构而成。从内容看,它具有自己的观念、体系、对象和方法。从功能看,它深刻把握了文学活动的特质,促进了创作、批评和理论的发展。 本文通过阐释20世纪80年代“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的话语前身、生成语境、理论表征、思想内涵和内在“裂隙”,梳理、展示并分析其生成、分裂和弥合过程及文论效应。研究目的有二:就方法而言,将历史分期法和范式研究法相结合,以突破单纯的历史分期法所造成的认识断裂;就对象而言,从“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这一视角切入,在界划80年代以来中国特色文学理论发展的阶段性基础上,揭示其整体性,以期厘清其嬗变脉络,总结其经验教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文学理论的建构提供借鉴。 一、审美诗学的建构与“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的生成 “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特色文学理论的典型形态——“审美诗学”的核心“话语装置”。此范式并非无中生有,从长时段视角看,50-70年代文学反映论与文艺人学的对峙,是其能够在80年代生长的话语厚壤。在50-70年代的中国文学理论界,文学反映论居于主流,文学反映论以哲学反映论为立论基础,吸收别林斯基的文论思想,建构起完备的理论体系,具有突出的重客体、内容、思想、教化,轻主体、形式、情感、审美的倾向,就此而言,它是较典型的社会学文论话语。这一文论体系与彼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形势相契合,故而取得了主流话语地位。50年代末60年代初,某些审美文论话语如“人情论”(巴人、王淑明)、“人学论”(钱谷融)、“表情论”(周谷城)等陆续涌现,试图挑战文学反映论的话语权威。它们的出现,保持了审美文论话语与社会学文论话语之间的张力,为80年代二者的结构性转换以及“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的生成准备了话语土壤。 新时期,文论家们在承继50-70年代审美文论话语基础上,广泛吸收近现代中外美学、审美文论话语资源,开始了新一轮审美诗学的话语建构。拨开新时期审美诗学的话语密林,可以发现,“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正是其理论根系。 从对象看,通过区分审美/非审美,审美诗学诸家建构起文学对象论。如钱中文认为文学创作的根源是客观的现实生活,其对象则是被主体所把握并融入了主观性的心理现实,⑥根源与对象的区分基于审美/非审美的区分;童庆炳区分事物的价值属性和非价值属性,在价值属性方面又区分审美价值属性和非审美价值属性,认为文学的对象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⑦已将审美/非审美的区分挑明。王元骧认为情感反映旨在把握的主要不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是事物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属性,即事物的审美价值属性。⑧杜书瀛认为文学创作以人及其生活的审美价值为对象。⑨这些观点都基于审美/非审美的区分即“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 从主体看,通过区分审美/非审美,审美诗学诸家建构起文学主体论。审美/非审美的区分在此体现为情感因素与非情感因素的区分。如钱中文认为不管是在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中,还是在审美反映的进程中,情感都是最核心的元素;⑩童庆炳认为情感的活跃是作家特殊才能的基本标志,情感因素在创作主体心理机制中居于核心地位,感知、表象、想象、理解与情感的融合是创作主体的心理机制;(11)王元骧认为作家的心理特点是“以情感为主导的全心灵的活动”,审美情感是作家审美心理结构的核心要素,在审美反映过程中也具有核心地位与作用。(12)这些观点都基于情感因素/非情感因素的区分,而其基础正是“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 从作品看,通过区分审美/非审美,审美诗学诸家建构起文学作品论。在作品层次上,林兴宅认为文学作品的审美层次由形式因素层、历史内容层和象征意蕴层构成;(13)李泽厚以审美经验为中心,将艺术作品分为感知层、观念情欲层和意味层;(14)夏中义将文学文本结构分为声音—意义层、语象系列层、整体意蕴层;(15)钱中文提出作品由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构成;(16)童庆炳认为文学作品由浅层结构(语言—结构层和艺术形象层)和深层结构(历史人文内容层和人生哲学意味)组成。(17)文学作品结构与非文学作品结构的区分基础正是“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在语言特点上,夏中义认为科学语言、日常语言的功能在于“指称传达”,而文学语言的功能则在于“语象造型”;(18)王元骧认为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审美价值主要不体现在它自身,而首先由于它生动地传达了一定的意象和意蕴;(19)童庆炳认为,与科学语言、普通语言相比,文学语言具有内指性、心理蕴含性、妥帖性和阻拒性。(20)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科学语言的区分基础也是基于“审美—非审美”文论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