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806/j.cnki.issn1008-7095.2023.01.001 自西方现代小说理论的创始人亨利·詹姆斯将“point of view”(视点、视角、眼光)视为主要叙述技巧以来,这成了叙事作品(尤其是小说)研究界一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叙事学和文体学都十分关注这一话题。表面上看,两个学派对“point of view”进行了大致相同的探讨,而实际上两者在理念和路径上分道扬镳,有意无意地相互排斥。当今叙事学界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将视野局限于观察者的“感知”(区分“谁说”和“谁感知”),这种自我限制实际上不合情理。与此相对照,文体学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聚焦于叙述者(说话者)的立场态度,这种自我限制也造成了很大问题。这两个学派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各自的片面性以及相互之间的排他性还导致了不少理论上的混乱。 本文将阐明叙事学和文体学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如何各看一面,对其做出相去甚远的理论界定和实际分析。而正是由于这两个学科各自的片面性,它们之间存在互补性——只有将两者相结合,才能对“point of view”达到较为全面的理解。本文将在剖析叙事学和文体学各自的片面性和清理相关混乱的基础上,对“point of view”重新界定,使这一概念同时涵盖观察者的“感知”和叙述者的“态度”。 一、结构上的观察角度与叙述者的立场态度 在叙事学界,众多学者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追随著名法国学者热拉尔·热奈特,仅关注结构上的观察角度,而不关注叙述声音所体现的立场态度。热奈特认为对“point of view”的理论探讨经常“令人遗憾地混淆了”两个问题,一、叙述的观察角度是由哪个人物的point of view决定的?二、谁是叙述者?①为了消除这一混乱,热奈特区分了“谁看”和“谁说”,后来又把“谁看”改为“谁感知”。②在区分了观察者与叙述者之后,就可看到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这样的第一人称叙述与亨利·詹姆斯的《专使》这样的第三人称叙述在观察角度上的相似——在《专使》中,第三人称叙述者放弃了自己的全知,转而采用故事内主人公的眼光来观察。 为了更好地区分观察者与叙述者,热奈特提出了“focalization”(视角、聚焦)这一术语。众多叙事学家追随热奈特,仅关注“谁看/谁感知”,并用“focalization”取代“point of view”。此外,叙事学界也普遍关注了不少分别采用第一和第三人称叙述的作品在观察角度上的本质相通(均通过故事内人物的眼光来观察)。 在文体学领域,则是另外一番景象。像众多其他文体学家一样,杰弗里·利奇和米克·肖特这两位著名英国文体学家认为“point of view”是由叙述者暗暗表达态度和判断的“价值语言”体现的。③为了说明这一点,它们引用了简·奥斯汀《理智与情感》第一章中的一个片段: 他不是一个坏心肠的(ill-disposed)年轻人,除非冷酷无情(cold hearted)、自私自利(selfish)就是坏心肠;但总的来说,他是很受人尊敬的(respected);因为他在履行日常职责(duties)时举止得体(with propriety)。倘若他娶了一个更和蔼可亲(amiable)的女人,他可能会比现在更值得尊敬(still more respectable):他甚至可能自己也变得和蔼可亲(amiable);因为他结婚的时候还很年轻,而且很喜欢(very fond of)他的妻子。但是约翰·达什伍德夫人构成对他自己的强烈讽刺(caricature)——更加狭隘和自私(narrow-minded and selfish)。④ 上面用斜体标示的文字就属于“价值语言”,这种语言是文体学家心目中“point of view”的重要载体。利奇和肖特将上引价值词语划分为不同种类,包括表达道德倾向的“坏心肠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和蔼可亲”“狭隘”,表达社会接受程度和地位的“受人尊敬的”“得体”“职责”“值得尊敬”,以及表达积极情感态度的“喜欢”。以这种划分为基础,利奇和肖特探讨了“作者会如何引导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做出价值上的反应”。⑤ 另一位著名英国文体学家罗杰·福勒在探讨“point of view”时,借鉴了俄国结构主义学者和语言学家鲍里斯·乌斯宾斯基提出的理论模式。⑥两人的理论综合而成的福勒乌斯宾斯基模式在文体学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不亚于热奈特的模式在叙事学领域产生的影响。福勒沿着乌斯宾斯基的基本思路,区分了三个层面的“point of view”,分别为心理/感知层面、观念/评价层面、时空层面。⑦乌斯宾斯基认为其中最为基本的是观念评价层面。他指出,该层面主要涉及这一问题:作者在评价其所描述的故事世界时,采取的是谁的立场态度或者世界观——可以是作者自己的,可以是叙述者的,也可以是人物的。他同时指出,在同一作品中,不同主体的观念/评价上的point of view可以共存。这是福勒和其他文体学家非常重视而叙事学界未予关注的一个层面,但不少文体学家在分析时没有像福勒这样将叙述者和人物的观念立场混为一谈,⑧而是集中分析叙述者的语言选择。在探讨这种point of view的特征时,乌斯宾斯基十分关注作者采用的价值语言⑨,这与利奇和肖特对价值语言的关注本质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