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族群认知的演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小鹏(1958- ),男,山东济南人,法学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历史研究院田澍工作室研究员,从事蒙元史暨北方民族史研究(甘肃 兰州 730070)。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蒙古国前四汗时期,用蒙古语“合里”(qari irgen)指称蒙古帝国治下的所有非蒙古人,反映的是蒙古人我族与他者两分的族群认知。在汉地,该词被译写为“色目”。元世祖至元以后,由于“各依本俗”治理原则下的统治对象主要是汉地的汉语人群,需要将土著汉语人群与外来族群相区别,“合里”(色目)中遂排除了汉语人群,逐渐演化为西域诸国人的专称。在这一过程中,在原有的蒙古人对“合里”(色目)的他者认知之外,又产生了汉语人群对“色目”的他者认知。两种认知既有重迭,又有区别,元朝中期以后,后一种认知成为主流认知。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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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 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22)06-0109-10

       [DOI]10.16783/j.cnki.nwnus.2022.06.010

       随着历史研究的进展,时代思潮的变化,元朝是否存在“四等人制”遭到质疑,其切入点之一就是分析“色目人”分类模糊不清的原因,进而指出元代族群分类的非压迫性。笔者曾对“色目人”概念作出全新界定,认为蒙元时期的族群划分,是蒙古人/国人与“合里(qari irgen)”/非国人的“二等人制”,后来细分为“四等人制”,蒙古语“合里”可用汉语“色目”对译。①由于论文比较简短,没有批判性地思考“四等人制”问题,对影响族群认知因素的分析有些简单,特别是没有述及蒙元时期族群认知的演变过程,不够完善。现结合近年来元史学界“四等人制”研究的新进展,仍以“色目人”为中心,重新探讨元代族群划分及相关问题。

       所谓“四等人制”中的蒙古、汉人、南人所指明确,只有“色目人”所指、语源一直存在模糊之处。据箭内亘、蒙思明、周良霄等学者研究,“色目”一词,至少从初唐以来已累见于官私文献,意为“各色名目”、“各等种类”之意,延及宋元,“色目”一词作为形容词使用相当普遍。宋初以来,“色目人”已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出现,指的是姓氏生僻的所谓“杂姓”人物。忽必烈时期,“色目人”开始作为中亚胡人之专名。②以前的学者多采用“四等人制”框架分析元代政治与社会,认为“色目”并非一个民族,而是为政治需要而设定的一个族群,用以协助蒙古人统治,牵制汉族。“色目”泛指蒙古、汉族以外的各族人士,包括汪古、唐兀、吐蕃、畏兀、回回、哈剌鲁、康里、阿速、钦察等族。徙居中原之“色目”大约有三四十万户。③

       近年来一些日本学者质疑“四等人制”的存在,④在他们的努力下,日本学术界已经摒弃了“四等人制”的观点。其中,舩田善之的贡献很大。舩田善之质疑“四等人制”的切入点,是重新定义了“色目人”。根据他的研究,在同时代的蒙古语史料中是找不到相当于“色目人”的词汇或概念的。舩田善之指出,在《事林广记》《至正译语》等元明文献中提供的蒙汉对照词汇表中可以找到蒙古(达达)、汉人(汉儿)、南人(蛮子)和与之相对的蒙古词语,却找不到“色目人”和与之相对的蒙古词语。在蒙古史料中可见到畏兀儿、钦察等各个族群、部族名,但还未见到把这些广泛的诸族总括起来的记述。拉施特《史集》、《马可波罗游记》等非汉语史料也是如此。他还特别分析了元代江南的户籍分类方式——色目人户大类下包括蒙古人户、畏吾户、契丹人户、回回人户、河西人户,并不存在人们心目中的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并列的分类方式。因此他认为,不但“色目人”一词源于汉语,而且这个概念也只存在于汉语中。“色目人”的词语及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的划分只存在于汉语世界即通用在汉族之中,“色目人”就是汉族认知世界的产物。⑤台湾大学的杜冠颖支持舩田善之的观点,也主张“色目”的概念源于汉人,后来传入蒙古人中,实际上是一个外来词。⑥

       舩田善之的见解极具震撼力,亦富有启发性。然而他并未深究蒙古人的族群认知方式,对蒙古史料的搜检也有遗漏之处,未曾留意到《蒙古秘史》中的“qari(n)irgen”一词,这是理解蒙古人族群认知方式的关键概念。笔者从《蒙古秘史》中翻检到“合里(qari)”、“合邻(qarin)”、“合里合里(qari qari)”、“合里·亦儿坚(qari irgen)”等词汇,分析了其在各种场合下的各种用法,认为以上词汇被蒙古人用来指称外人、异部落、异族、外国人等。这种用法在明清时期的蒙古文献《蒙古源流》、《蒙古黄金史纲》、《黄史》、《蒙古政教史》中仍能见到。在现代蒙古语中,该词读作“xari”或“xεr”,表示“陌生人”“外国人”“外国的”。⑦由此推论,元代文献中的“色目人”一词虽然是汉语,但在用于族群划分时是相应的蒙古语词汇“合里·亦儿坚(qari irgen)”的译语,所以,“色目人”一词及其所涵盖的对象并非如舩田君所言仅仅是汉语世界的产物。⑧笔者还进一步主张,蒙元时期的族群划分,是蒙古人(国人)与“合里(非国人)”的“二等人制”,后来细分为“四等人制”。北京大学张帆教授同意笔者将“合里(qari)”比定为“色目”的说法,指出蒙元时期的诏书或公文,都是从蒙古语翻译成汉文的,所以“色目人”一词应是从蒙古语公文中翻译过来的,蒙古语中肯定有汉语“色目人”的对应词汇,并提出了新的“四圈人制”的说法。⑨

       2019年,在南京大学举行的中国元史研究会年会上,舩田善之在发言中对笔者的论文进行了评价,一方面,他肯定了有共识性的内容:“第一,所有族群皆有自我和他者的区别认知,蒙古人也不例外,‘qari irgen’的概念就是他们的自、他区别认知的体现,今后可以此概念展开蒙元时期的族群研究。第二,他关于‘二等人制’的崭新解释与我看法大体相同,若要理解蒙元帝国的统治制度,最重要的区别乃是蒙古人与非蒙古人的区别。第三,他准确地指出了色目人与汉人的边界以及色目人与蒙古人之间的边界均存在模糊。就此点而言,我们彼此的看法亦相同,这或许也可成为学界的共识,并以此成为蒙元时期族群研究的基础。”另一方面,他对蒙古语“合里(qari irgen)”被汉语译作“色目”一词的说法,持保留态度,因为笔者也承认蒙汉两词所指的范畴并不一致,“qari(n)irgen”是指蒙古人之外的人,而“色目人”原指汉人之外的人,而且,目前尚未见到“qari(n)irgen”与“色目人”对应的蒙汉、汉蒙对译史料。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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