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的当代性与知识学 美育概念源自德国思想家席勒,他率先在《审美教育书简》中使用了美育(
Erziehung)这个概念。书信于1795年发表在杂志上,那时法国大革命爆发刚过去几年,欧洲各国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启蒙运动高潮阶段。席勒敏于时代的变迁,注意到现代人处在两种不同冲动的对立状态中,即“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的抵牾,前者基于自然法则,后者基于精神法则。因此,如何在两者之外寻找第三者来加以协调,便成为席勒思考的重点。经过深思熟虑,他提出了一种富有创意的设想,以美育所特有的“游戏冲动”来协调,①使人恢复其和谐完善的本质。他写道: 游戏冲动的对象,用一种普通的说法来表示,可以叫作活的形象,这个概念用以表示形象的一切审美特性,一言蔽之,用以表示最广义的美。 在美的观照中,心情处在法则与需要之间的一种恰到好处的中间位置,正因为它分身于二者之间,所以它既脱开了法则的强迫,也脱开了需要的强迫。 人同美只应游戏,人只应同美游戏。说到底,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② 概要说来,席勒的美育理论强调三个重要观念:第一,审美的游戏冲动可弥合感性冲动和形式冲动的分裂,从而导向人格的和谐;第二,审美的游戏冲动以“活的形象”为对象,这就是“广义的美”或“美的观照”;第三,“完全意义上的人”就是“同美游戏”的人,由此彰显审美与人本质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三个观念集中体现了德国美学传统中的“完善”(或完满)理念,不管是弥合人性冲突,还是走向完全意义上的人,最终是在感性完善中走向人之完善。席勒描绘了美育的蓝图,尽管带有理想主义色彩,却也直击现代社会的弊端。 席勒的美育观念是启蒙时代的现代性产物,它是对现代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的敏锐回应。然而,美育概念虽源自席勒,美育却有着相当久远的传统。早在先秦时期,孔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强调君子的人格修炼,诗歌和音乐在儒家美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史有“孔子学古琴而师襄”的传说,《论语》中记载了不少孔子关于乐教和诗教的看法。“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韶乐让孔子如此着迷和喜爱,不仅是因为韶乐好听,更在于音乐对人格修炼的浸润感化作用。所以孔子说君子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如果说儒家关注君子的审美精神的修炼,那么道家则更强调审美精神的自由和解放。这种精神的自由集中体现在庄子“游”的观念中,《庄子》记载了孔子求教于老子的故事,老子向孔子讲述了他“吾游心于物之初”的经验,孔子问“请问游是?”老子答曰:“夫得是,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至人。”这里所说的“游”就是回到“物之初”的原初状态,摆脱了狭隘的“用”而进入“无用”、“无功”和“无名”的状态,进而把握到“至美至乐”,进入审美的人生境界。庄子的“游”与席勒所说的“游戏”颇为相似,而所谓“至人”又带有“完全意义上的人”之意。中国传统文化是儒道互补,两种美育观虽有不同,却从互补的意义上塑造了中国人的审美精神。诗歌、音乐、绘画、书法、戏曲等艺术,在涵育人们审美趣味的同时,也实现了修身养性的功夫,并由此构成了中国文化特有的精神气质。 近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美育不但作为新观念在知识界广泛讨论,而且成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最有影响力的是蔡元培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他率先将德语
Erziehung翻译成汉语的“美育”,系统地将西方美育理论引入中国,并将中国美育的传统融入其中,形成中国现代美育的独特风景。蔡元培认为:“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③美育应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加以推广,让青少年接受感情陶养的教育。美育所以能够增强一个人的情感,是由于美的对象有情感熏陶作用;而美的对象所以给人以情感的力量,乃是因为它有普遍性和超越性。 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无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甚且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种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④ 这里,蔡元培特别指出了美育所独有的人格塑造作用,这种作用是智育的知识获取无法达成的。更重要的是,他把中国古代对理想的君子人格,那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气质,视作美育情感陶冶的产物。这与席勒所言的“完全意义上的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今天,我们正面临着一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时代对美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全球化进程,我们一方面努力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却又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局面。国家间的竞争说到底首先是硬实力的竞争,其次是软实力和巧实力的竞争,最终体现为人才的竞争。中国在迈向世界强国的艰难进程中,高素质人才培养已成为重中之重。作为立德树人有机组成部分的美育,在高素质人才培养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大力推进高校美育,他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说道:“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在考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时,他殷切地勉励师生:“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在当代中国,美育已是国家教育方针的组成部分。1998年底,北京大学叶朗先生向中央提交了《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的建议》,在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美”由此成为与德智体并列的教育基本目标。叶朗先生认为:美育有两大重要功能,其一,“美育是熏陶、感发,在熏陶、感发中对人的精神起激励、净化和升华作用”;其二,“美育主要着眼于保护人本身的精神的平衡、和谐和健康。……使人的感性和理性协调发展,塑造一种健全的人格”。⑤这一界说一方面聚焦美育的形式特征在于熏陶感发的感性体验,另一方面又彰显美育对人精神和人格塑造的多重功能。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美育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表述:“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