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八五”以来,河北省农垦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加投入,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主要特点是: 1.发展速度加快。三产企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增长较快,1996年利税总额达到11648万元(现价),比上年增长17.4 %, 其中实现利润2375万元,在全国垦区居第8位。 2.三产领域不断拓宽,档次逐渐提高。经过近10年的发展,全系统不仅在商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传统三产行业有较大发展,而且在金融、邮电、保险、信息广告等新兴三产行业也有新的进展。 3.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在农业连年取得好收成,第一产业增加值有较快增长的同时,出现了第一产业所占增加值比重下降,第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上升的好势头,产业结构趋向合理。 4.增加了就业机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系统劳动力就业和下岗人员的安置,开辟了重要渠道。 5.对农垦经济整体发展贡献增大。“八五”时期以来,农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垦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其中外经外贸的持续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全系统去年完成出口交货值6亿元,比上年增长33%,实现出口创汇1021万美元。 总之,经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八五”期间第三产业获得很大发展。但是也应看到,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从组织结构看,三产企业摊点多、档次低、效益差,大多数没有形成规模;从行业结构看,多数企业的市场知名度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从投资结构看,低水平重复建设多,劳动生产率低,资本积累缓慢;从所有制结构看,国有集体企业多,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滞后,比重较小。 这些问题的形成是多方面的,但针对农垦的实际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思想观念、组织结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工作作风都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一些三产企业思想和行动上依然沿袭着传统的经营模式和过时的管理体制。二是粗放经营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不相适应。长期以来,农垦国有流通企业的发展存在着三个误区,即:重发展轻管理;重速度轻效益;重投入轻产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流通企业独家经营的格局已被打破。在市场竞争态势下,粗放经营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些企业费用无定额、损耗无核算、“跑冒滴漏”严重、资金监督管理不严、营运效益低下。三是历史包袱沉重,资金结构性短缺,资产运营效益低下。由于历史的原因,农垦国有流通企业用于生产和经营的流动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几乎没有自我积累,加之近几年企业连续负债经营,债务负担越来越重。高负债不仅使农垦国有流通企业背着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且增大了企业经营对信贷政策的依赖性。四是经营机制转换力度不够,企业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的改革探索多年,从承包到租赁、“四放开”到国有民营,都没有彻底解决好体制僵化问题,多数企业改革力度小、步子慢,行之有效的措施不到位,在增资减债、减员增效、产权流动重组、优化资本结构等方面进展缓慢。 二 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结合农垦系统的实际,“九五”期间,我省农垦系统三产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利用“两环”优势,紧紧围绕市场化和集约化两条主线,按照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增加总量的原则,突出农垦特色,优化区域布局,巩固提高传统行业,大力培育新兴行业,重构产业组织,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与一、二产业相协调,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第三产业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各场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垦第三产业不发达,发展不平衡,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是主要原因。农垦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仅与全省三产发展速度持平,这与我们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也是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因此,省属各农牧场要像抓一、二产业那样抓三产,切实把第三产业作为各场经济新的增长点,摆上工作议事日程,经常过问三产情况,加大三产工作的力度,及时协调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关系,为三产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农牧场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三产的领导和工作体系,加强三产队伍建设,联系本场实际,修订三产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提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扬优避劣,确定支柱企业和重点发展行业,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第三产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当前各场要重点搞好转机建制和“抓大放小”工作。三产企业要进一步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与此同时,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加快企业制度创新步伐,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尽快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今后新建三产企业,一开始就要按照公司制规范组建,并按新机制运转。各场现有的大部分福利型、公益型、事业型三产单位要逐步向经营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展有偿服务,并创造条件,使其与原单位脱钩,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 由于我省农垦三产企业起步比较晚、基础相对差,特别是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准备不足,发展步伐已明显落后于京、津、沪等先进垦区。因此,各农场必须抓住机遇,加快三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牢固树立“抓住少数和关键,彻底放开多数和一般”的思想,在三产发展上,形成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新局面。对国有小型流通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要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多种形式推进”的“放小”方针,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多种改革形式:对那些适应市场需求,活力较强的“小型”流通企业,要进一步放开经营,鼓励其继续发展壮大;对其他国有小型流通企业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承包、租赁、托管、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改组、改造;对地处场部黄金地段和居民小区的商店可以通过联合兼并的办法,逐步改造成较大型或中型流通企业的连锁店或分店。要支持和引导三产企业间以及三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兼并与联合,发展跨部门、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支持和引导三产企业与工农业生产基地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