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融合教育改革何以失败及其引发的理论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贾利帅,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天津 300354);刘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德国融合教育改革进程缓慢,是欧盟融合教育比例最低、特殊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是一次失败的融合教育改革。检视德国融合教育的改革实践,发现德国分流的教育传统、各州之间差异化的融合教育政策、发达的特殊教育体系,以及对融合教育质量的过度重视是导致德国融合教育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通过考察德国融合教育的改革,引发对融合教育中四个基本理论问题的思考:理解残疾的不同模式、科学合理地安置残疾学生的方式、融合教育成功与否的评价问题、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几个问题的思考,研究认为融合教育是兼具公平与质量的教育形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适宜融合原则,以该原则为指导力求实现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的有机统一。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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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为纪念《萨拉曼卡宣言》(Salamanca Statement)颁布25周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与哥伦比亚教育部联合举办了一个国际论坛,其主题是“每一个学习者都很重要”(Every Learner Matters)。这次论坛,一方面重申了《萨拉曼卡宣言》中关于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亦译为全纳教育)的理念,另一方面也对国际融合教育改革现状进行了讨论。[1]同年,《国际融合教育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clusive Education)组织了一期纪念《萨拉曼卡宣言》颁布25周年的专刊,一方面从宏观层面讨论了国际融合教育改革现状,另一方面特约主编邀请澳大利亚、意大利、美国、印度,以及非洲、拉丁美洲等全球各地区研究者围绕本国融合教育最新改革与发展现状进行了讨论。[2]这两次国际性活动,再一次将国际融合教育改革推向了高潮。但在国际融合教育界的讨论中,有一个国家很少出现,它就是德国。而且如果德国出现,往往是以“失败的融合教育改革”这一反例出现。

       2012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各成员国特殊教育与融合教育发展状况的报告,其中德国融合教育比例位居欧洲倒数第二。[3]2015年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Bertelsmann-Stiftung)的调查报告显示,德国中小学融合教育比例约为28%。[4]2022年欧洲特殊教育与融合教育发展署公布2018-2019年度欧盟各成员国各学段融合教育比例的报告,德国由于融合教育比例过低,没有出现在报告中。[5-6]与欧盟成员国98%的融合教育比例相比,德国20%左右的融合教育比例遭到德国学者的批判。[7]因此“失败的德国融合教育改革”这一问题成了近年来国际融合教育学界讨论的焦点话题,[8-9]也由此引发了学界关于融合教育相关理论问题的讨论。就如何评价融合教育成功与否这一问题,一般国际性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委员会与欧洲特殊教育与融合教育发展署等往往以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比例为标准,来判断一国融合教育成功与否。对此,研究者往往持保留或是反对态度,他们认为简单的数字统计无法反映融合教育质量,需要更多地关注残疾学生在校生活和学习质量,如是否融入了学校集体生活、是否促进了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发展。[10]此外,学者围绕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是否需要共存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基本上认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存在很有必要,完全废除特殊教育学校不可取。因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资源、场地等方面可以为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11]

       综上,国际融合教育学界关于德国融合教育失败的讨论为研究者重新审视和反思融合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基于此,本研究将在国际融合教育背景下,深入探究德国融合教育改革为什么会走向失败?德国融合教育改革的失败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思考融合教育有哪些借鉴和启示?

       一、德国融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状

       (一)德国融合教育的改革背景

       二战后德国特殊教育的重建与完善。1948年,联邦德国设立教育和文化部长常设会议(Standing Conference of the Ministers of Education and Cultural Affairs),负责协调各州之间的学校组织结构、课程改革等相关教育事宜。1955年《杜塞尔多夫协议》(Düsseldorf Agreement)进一步肯定该会议在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规定各州应执行教育和文化部长常设会议在教育方面的规定。[12]1972年,教育和文化部长常设会议通过了《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结构的建议》(Empfehlung zur Ordnung des Sonderschulwesens,以下简称1972《建议》),对特殊教育组织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作了统一规定。根据联邦德国学生实际情况,1972《建议》规定设置10类不同类型的特殊教育学校,为不同种类的残疾学生提供教育:盲学生学校、聋学生学校、视障学生学校、听力障碍学生学校、智障学生学校、身体残疾学生学校、不良学生学校、学习困难学生学校、语言缺陷学生学校、行为问题学生学校。[13-15]

       一体化教育的实验与确立。进入20世纪80年代,国内外环境的变化都迫使德国必须进行特殊教育改革。[16]在国际层面,将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安置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主流学校运动(mainstream movement)正在欧美各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国内,残疾学生家长运动不断高涨,他们主张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二元隔离,要求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就读。在此背景下,德国各州开始进行一体化试验,安置少量残疾学生到普通学校就读。[17-18]

       1990年10月,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分裂40多年的德国重新统一。国内政治环境的改善,为各州正在进行的一体化教育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将残疾学生安置到普通学校就读的趋势日趋明显。在此背景下,1994年教育和文化部长常设会议出台了《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学校特殊教育的建议》(Recommendation on Special Education in the Schools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以下简称1994《建议》),该法案是1972《建议》出台22年后德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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