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两甲子考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正平,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杭州 310012)。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20世纪初酝酿、颁布并在全国施行的“癸卯学制”,是清政府在新政时期王朝自救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实施,使晚清最后八年传统教育的变革跨出了一大步,新式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实绩。“癸卯学制”颁行两个甲子以来,它一直处在被批评指责的境地。经过120年的历史积淀和多次全国性的学制更替,重新审视中国近代第一部在全国施行的近代学制,我们可从中了解其在酝酿、制定过程中体现的一些规律和探索,如学制的制定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反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要求,要注意吸收世界各国的教育经验而不能闭门造车,要与一个国家学术发展、知识系统构建等更宏观的问题综合考察、相互促进。对这样一些问题的认知和理解,可能具有更长久的价值和意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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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农历癸卯年,整整两个甲子前的农历癸卯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联名会奏的包括《学务纲要》《奏定大学堂章程》《各学堂管理通则》在内的22件各类学堂章程和管理章则,得到清政府的批准颁行全国。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部由国家颁布并且在全国施行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学制系统。因为该年为农历癸卯年,史上称这部学制为“癸卯学制”,亦称之《奏定学堂章程》。

       作为晚清新政改革的重要内容,“癸卯学制”的颁布与一年之后科举取士制度的废止一起,成为中国教育从传统走向近代的重要标志,具有里程碑意义。一个多世纪以来,学术界对科举取士制度的废止,从不同侧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在21世纪之交的前后十年间,因为正值科举取士制度废止百年,再加上现实生活中高考制度改革引发的历史诉求,海内外涌现出一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其余波流韵至今绵延不绝。相对而言,对“癸卯学制”的关注颇显冷清,学术成果也为数甚少。[1]现有的成果,主要致力“癸卯学制”形成过程的讨论、内容的辨析、思想内涵的评价等。张百熙等在《重订学堂章程折》中明确提出,“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2]。也许是由于这段话的封建意识太浓烈了,给后人的研究、讨论、评价设置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让人望而却步。所以,很少能跳出这种“政治定性”,从更长的时段上考察其意义与影响。其实,正如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布洛赫(Bloch,M.)所指出的,“正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潜伏着各种事件,也只有在时间的范围内,事件才变得清晰可辨”[3]。作为一个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事件,“癸卯学制”的颁布已经两个甲子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12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拥有了对不同国体、政体环境中多次学制改革的丰富认知之后,似乎有可能对第一部近代学制做出较为全面客观评价,这不仅是对历史的负责,更包含着教育史工作者对现实的关怀。

       一、现实的回应与历史的回响

       1901年9月14日,清政府发布上谕。“人才为政事之本。作育人才,端在修明学术……著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著各该督府学政,切实通饬,认真举办。所有礼延师长,妥定教规,及学生毕业,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著政务处咨行各省悉心酌议,会同礼部复核具奏。”[4]上谕的重点是两个,一是强调书院改设学堂和兴办新式学堂同时并举;二是要求政务处会同礼部尽快制定一套有关学校的详细章程。所以,时人和后人习惯于把上述谕旨称为“兴学诏”。

       (一)“癸卯学制”与清末兴学热潮

       从1862年京师同文馆创办,拉开中国教育早期现代化的序幕,至1898年百日维新,近四十年间,各地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新式教育机构,林林总总大约有60所之谱。[5]但是,这些机构大多各自为政、不成统系,缺乏全局上的总体规划,且多为军事和语言相关内容的学堂。进入20世纪,在政府的推动下,各地兴学活动此起彼伏,特别是出现了一批普通中小学堂。客观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一部由中央政府制订的统辖各级各类学堂的学制系统,指导、规范和推动全国的兴学活动。而在此数十年间,政府和民间举办学堂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使这样一部学制系统的制定成为可能。

       1902年8月15日,“兴学诏”颁布11个月之后,管学大臣张百熙将遵旨拟订的《京师大学堂章程》等六件学堂章程进呈。同日,奉上谕:“即著照所拟办理,并颁行各省,著各该督抚按照规条,宽筹经费,实力奉行,总期造就真才,以备国家任使”[6]。此即《钦定学堂章程》。因为该年为农历壬寅年,史称这部学制为“壬寅学制”,亦称《钦定学堂章程》。但是,“壬寅学制”尚未及在全国施行。1903年6月27日,张百熙与另一位管学大臣荣庆联名奏请清廷,加派重臣湖广总督张之洞“会商学务”。获准:“著即派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将现办大学堂章程一切事宜,再行切实商订;并将各省学堂章程,一律厘定,详悉具奏”[7]。这样“壬寅学制”即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由国家颁布、但未及在全国施行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学制。①

       “壬寅学制”胎死腹中的命运,学术界经过多年的讨论已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其一是由于这部学制本身存在着不完备、不完善的地方;其二是牵涉政府高层的人际关系;其三是它未能很好地体现清政府“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的办学宗旨。第一条理由是非常明显的,典型的例子是“壬寅学制”仅包括《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钦定蒙学堂章程》和一部涉及三类学堂的《钦定考选入学章程》,远未能涵盖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的各类学堂,作为一部学制并不完备。第二条、第三条理由我们将在后文讨论,在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壬寅学制”并未在全国实施,但它确实为“癸卯学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接到“会商学务”、厘定学堂章程的谕旨后,由于个人资历、地位,特别是晚清以来在各地兴办教育所获得的巨大声誉,张之洞自然而然成了制定新学制的实际主持者,他也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在给时任大学士瞿鸿禨的一封信里,张之洞写道,“学堂章程……此事繁难已极,关系甚重,改定不止十次。两月以来,昼夜赶办此事,困惫已极。寒天病躯,十分心急,而无可如何。近来头痛目眩,咳嗽无时,肩臂痛楚之旧症又发,饮食颇减,实系力疾从公”[8]。此时的张之洞已经六十七岁。他和一批年轻助手一起,以“壬寅学制”为基础,借鉴日本学制,以湖北教育改革的经验为参考,增补删改。据说,“拟就之稿本页数几于盈尺”,进呈后“皇太后披览三日尚未看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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