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企股权流转:淄博的“三位一体”实验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继伟 杨青 本刊特派记者

原文出处:
开发区导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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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入初冬的淄博人仍然喜欢在各商店门口摆上几束花招揽顾客,有意思的是,地图上的淄博五区三县团团相围,恰如一簇灼灼绽放的梅花。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从市中心出发20公里,不问方向,都会依次穿过行人如织的闹市区、坦荡如砥的荒远去野抵达另一个市区。这种“城市包围农村”的格局流露出一种自信:这里的土壤更适合培育乡镇企业。

      30多位专家惊呼:“三位一体”配套联动值得关注

      山东淄博,一片中国乡镇企业改革领域精心耕作了十年的实验田。这里一直受到国内体改部门、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以及一大批专家学者的悉心关注。

      今年10月下旬,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组织了30多位专家奔赴山东淄博,再次对淄博改革的经验进行总结和评价。这一次,“发展完善农村资本市场”成为探讨主题,而淄博“三位一体”的经验受到与会者高度关注。

      如今在中国,乡镇企业已由三分天下居其一发展到目前的半壁江山,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99%的乡镇企业分散在封闭性社区内,对社会化生产的操作方式一时难以适应。企业制度建设的相对落后,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的相对狭窄,都阻碍着乡企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与会者指出,完善乡镇企业制度建设、建立适合乡镇企业发展需要的农村资本市场、为资本市场提供配套服务,帮助乡镇企业直接从市场融通资金,已成为搞好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再次腾飞的着力点。而这“三位一体”配套联动的试验模式正是淄博乡企改革的核心所在。

      所谓“三位一体”,具体化到淄博,即指其88年以来的企业改制、92年设立的投资基金和93年建立的自动报价系统。在一些专家看来,这三者首尾相联,恰如三角形相互支持的三条边,依照层层递进的步骤解决了乡企改制和股权流转这一课题。事实上,资本市场建设能够促进中小企业产权改革和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抑制过度投机、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也被认为具有积极效果。

      万祥董事长对谁负责?——企业改制观察

      今年年初的股东代表大会上,淄博市桓台县的万祥集团董事长沈致祥在字斟句酌地汇报了公司的运行状况后,仍然止不住台下股东的一片喧哗——众口难调,沈董事长开始体味到规范运作的现代企业的经营者被赋予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大会开了整整一天,体会三次,重病在身的沈致祥急得声泪俱下,然而他面临的已不是以往百依百顺的职工了,而公司章程明明白白:董事会必须对股东权益负责,并接受股东大会监督。

      万祥集团并没有面临什么覆顶之灾,相反这家淄博首批进行股份制改造、 首家在淄博自动报价系统挂牌的乡镇企业连年发展势头强劲,1994年以来公司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分别以年均58%、65%、73%的速度递增。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已连续6年居全国同行业之首。 事实上,万祥人喜欢把这一成绩归因于股东主张自身权益的积极态度,而这又与股份制的制度安排密不可分。和淄博市众多参与改制的企业一样,七成股权落到公众手中,企业行为必须暴露在睽睽众目之下,主管人员身上的压力随着企业的高速发展也与日俱增。

      股东大会争论不已,董事会也脱去了“家长制”的影子。1994年万祥集团在有关领导的授意下准备与德国合资生产通讯电缆, 计划投资1亿元。这种以往奉旨遵行的事情,此次董事会上却遭质疑,理由是公司资金紧张,只有3000万元能够立即到位,若匆忙上马,投资一半因资金不足中途停工,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董事会为此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该项投资计划被硬生生地否决了,此举一时被传为佳话。淄博企业股份制改造带动着诸多有形、无形要素的转换、重组和删节,至关重要的是企业社会化评价机制的形成。目前万祥集团已跻身全国乡企500 强之列,并于1996年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百家乡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

      淄博市的股份合作制改造起步于1988年。当时,国务院将淄博市周村区辟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授权其在确立和保护股权问题、利润分配办法、建立企业积累机制、企业亏损和破产补偿办法、建立企业管理制度和股票的社会发行和转移办法等六个方面进行探索。显然前五个方面侧重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主体构建,第六项则牵涉到股权流转这一软环境的塑造。借此机遇,淄博人走上了举目榛荆的探索之途。

      试验初期,周村区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积累谁拥有的原则,设置了集体股、法人股、个人股,其中70%为集体股、30%量化为职工基本股,职工对基本股只有收益权而无所有权。截止1991年底,进行改造的企业达1000家,试验结果表明,股份合作制尽管使乡企换上了新鞋,股权结构向集体股严重倾斜、同股不同权的做法却大有遗弊:乡镇行政领导仍然可以以大股东的身份操纵企业的舵盘, 很容易发生体制复归。1991年中央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组织国家有关部门对周村试验区的工作专门进行了研讨,并由国家体改委等五家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淄博市的股份合作制试验进行了全面考察,提出要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规范企业制度,建立证券市场,健全与证券市场相配套的机构和法规。事实上,淄博的企业改制开始由股份合作制进入到了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1992年初,淄博市乡镇企业制度改革试验被列为山东省政府和国家体改委试验项目,整个试验范围由周村一区扩大到全市。自此,淄博市按照“面上抓发展、点上抓规范”的思路,将工作重心放在了规范化改制上。1992年3月,淄博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侧重于操作层面的文件,87家企业分期分批地进行了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企业通过进行存量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帐目调整等工作后,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此举侧重于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企业中的集体股由65%降到了20%,个人股则升至70%。戏剧性地换位还使“同股同权同风险”的承诺得以实行,这无疑大大提高了公众认购的热情。截止到93年底,87家企业规范化改制完成,总股本19.9亿元,其中共向社会发行股票6.67亿元,募集资金近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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