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建设座谈会指出,虽然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十分突出。一是一些地方机构不健全,撤并、削弱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全国很多省(区、市)没有解决乡镇一级管理机构编制和经费来源问题。三是一些地方管理队伍不稳定。四是一些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作要求。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明确了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重要职责,中发[1997]8 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各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务求抓出成效。 (一)健全强化机构。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进一步完善、健全和强化各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各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行政序列,充实与职能相适应的行政编制。要重点抓好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建设。已经撤并的县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要尽快予以恢复,力量薄弱的要根据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尽快予以充实。要特别重视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建设。乡镇一级管理机构是全国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中最基层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要继续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切实解决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农企发[1995]28号),做好乡镇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的建设工作。 各省(区、市)乡镇企业局要向省委、省政府一把手及分管领导汇报加强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地要充分利用“一法一会一文件”为全国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的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借鉴江苏、陕西、四川等省的经验,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坚持省自为战,力争今年年底前出台解决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编制和经费来源问题的文件,最晚不能超过明年春节。为便于各地从实际出发,切实有所突破,各地出台的文件应在五个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一是要建立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二是要提高人员素质;三是要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四是要有服务能力和服务手段;五是要制定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各地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决定:一是机构名称,二是用行政编制还是用事业编制,三是经费是列入财政还是依靠管理费。 (二)充实稳定队伍。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进取的乡镇企业管理队伍。一是根据乡镇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实力量,选派和配备得力的干部,充实和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二是强化班子,建立一个顾全大局、团结拼搏、勤奋敬业、开拓进取,政治思想素质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三是稳定队伍,要特别关心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要转变作风,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依法履行职责。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对上当好参谋,对下做好服务,对外搞好协调,对内抓好建设。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负责乡镇企业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资产管理、劳动、保险、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工作;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村镇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职工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开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企业家教育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乡镇企业经济技术、信息,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指导乡镇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的调整,指导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协调和指导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有关外事、外经、外贸的管理工作,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总结推广乡镇企业发展与改革的经验,指导乡镇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乡镇企业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抓住重点、难点,切实贯彻落实。一是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乡镇企业机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各地要抓住重点,典型引路,力争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三是各省(区、市)在今年年底出台解决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编制问题文件的基础上,1998年、1999年重点抓贯彻落实,1999年底前基本解决县乡特别是乡镇一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编制问题。对不符合定编条件的人员,要做好工作,不留后遗症。四是各省每年都要对全省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随时反映机构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和新建议,并将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建设工作总结(含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基本情况表)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