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企业群落化发展是促进我国农村城市化的有效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倪志远 云南民族学院政法系

原文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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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一般地,城市化是指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其基本动力是工业化。在我国农村,工业化的表现特征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80年代,是我国农村经济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引发了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改革了传统的经济运转流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有效的载体,推动了我国农村工业化迅速发展。然而,十多年来在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经历了“离土不离乡”的过程之后,终于渐进地汇集成一股强劲的“民工潮”,演绎出了我国历史上最为壮观的人口大迁移。这种态势的形成,既是市场经济在我国城乡全面推进不可避免的社会经济现象,又是我国城乡无论是现期收入还是预期收入的巨大差异的结果。90年代,我国儿千万农民工涌入城市,上千万人愿花高价购买城市户口,这一现象既表明了城市化的潮头正在不断涌动,又蕴含着城市化过度滞后的阴影。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化之所以明显滞后于工业化,主要是50年代工业化初期我国采取了加速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为了在农村保持与加速发展重工业相称的高积累率和资源动员能力,我们建立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在内的以城乡隔离为特征的经济运行机制,这条工业化道路虽然使我国在相对短的时期内建立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由于战略选择倾向于重工业超前发展,忽视了产业结构演进的一般规律,产业结构演进跃过了以轻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发展阶段,因而工业化跳过了大量吸收低素质劳动力的工业技术初级阶段或低水平阶段,这虽然推进了经济增长,但把低收入水平基础上形成的积累主要投向重工业,不仅农业人口难以向非农产业转移,城市人口的就业也成了问题。这就是50年代初期我们长期实行城乡分离政策,限制农业人口流入城市的经济原因。而城乡分离,大量农业人口与现代工业相割裂,成为了建国以后我国城乡不均衡发展,城市化过度滞后于工业化的重要原因。

      70年代末期,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我国农村进行,废除了人民公社,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改革使农民拥有了经营自主权,成为了直接的经营者,从而在深层次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由于城乡隔离的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限制,农村居民仍然不能流动进城镇就业,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农村巨大的就业压力和农民摆脱贫困的强烈愿望,使我国农村工业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遍布于村落原野。据统计,我国乡镇企业80%分散于各个村落,19%分布在小镇,仅有1%布局在县城以上。乡镇企业“满天星”式的布局, 必然导致其基础设施投资过大,土地大量浪费,污染严重,企业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乡镇企业固有的社区属性,还使得生产要素和资本缺乏横向流动,企业之间缺乏横向联系,从而使产业雷同、结构重复、规模相似,缺少层次化和专业分工,同类产品市场饱和,低水平竞争激烈。与乡镇企业布局过于分散和企业间缺乏分工相联系,企业经营效益难以提高,农村市场体系难以发育和完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缓慢。

      二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与城市化是相伴发生的,工业化的推进,使工业向城镇集中成为必然,并带动起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城市成为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成为现代经济和生活方式现代化的地域载体。而城市化的推进对工业经济高速发展,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城乡一体化等方面也具有显著作用。我国农村改革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之所以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城市化效应,其原因就在于农村城市化的过度滞后,阻碍了农村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种工业化与城市化非同步发展,则缘于我国农村工业空间结构的分散化。纵观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其城市化进程初期,城市化与工业化基本是同步进行的。土地集中,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在乡村地区形成推力,城市工业的发展,使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而形成拉力,在这两种合力的作用下,大量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流向城市,为城市工业吸收而变更为工人,农民在实现了地域转移的同时实现了职业变更。而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农业基础薄弱,工业化畸形发展,农村推力过强而城市拉力不足,工业化没有发挥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城市化超前于工业化。我国是一个以落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农业人口分布的现状产生于农业社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因而造成农业人口在可耕地面积上大体平均的分布,更由于顽固的二元经济结构壁垒的存在,就使得我国的农村工业化一开始只能采取农民在社区内就地兴办企业的形式。这样,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有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城镇中的工业化,而另一方面,又有以农民及其所处的农村社区组织为投资主体的农村工业化,前一个工业化过程,由于不断造成企业和人口的集聚,因此起着推动城市化发展的作用;而后一个工业化过程,由于企业的布局不得不实行高度的分散化,因此,在绝大多数地区,它并没有带来社会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集聚。因而它对推动我国人口城市化发展的作用也就十分微弱。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得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农业所占的比重在急剧下降。1994年,我国农、林、牧、渔各业的总产值,只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17.5%,换句话说,即农村社会总产值中, 高达82.85%的比重是非农产业创造的,但是,我国的农业人口比重仍然高达76.7%,而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数量,仍占全社会劳动力总量的53.18%。

      上述分析表明,80年代我国农村工业化的浪潮,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变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收到了明显绩效,然而我国农村改革以来的持续发展并没有带来城市化效应,城市化滞后带来的结果是:(1 )农村工业化布局过于分散,具有传统的产业特征和浓厚的乡土色彩;(2)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仍大量地滞留在农村, 享受不到现代城市文明;(3)土地资源大量浪费,环境污染严重, 农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4 )持续不断的“民工潮”不仅使农业失却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而且使城市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就业问题严重,交通运输频频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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