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轰轰烈烈的乡镇企业热门话题,到90年代居于次要位置,尽管在90年代中期它在中国工业中已占有“半壁江山”。当人们的关注点被引向国有企业改革和外资进入中国时,80年代特色鲜明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化的背景下逐渐趋同,出现了所谓的“苏南模式温州化,温州模式苏南化”。当国企改革和股份制改造一浪高于一浪的时候,浙江农村从1993年起开始普遍推行了“乡企转制”,而从1996年到目前,“转制”之潮又波及到江苏。 为此,清华大学校团委和人文社科院共同展开了一项对乡镇企业的调查,为我们提供了一份详实而有价值的报告,通过调查以期描述下中国乡镇企业正在进行的改制现状,来探寻其未来走向和发现问题的实质。 苏浙乡企的改制潮 从1995年11月开始,江苏吴县胥口镇的苏州吸尘器厂吴县一分厂不再是一家完全意义上的集体乡镇企业,他们采用存量折股转换形式把单一的镇办企业改组为了个人股占30%、镇有股占70%的股份制企业,其中个人股股东占职工总数的16%,决策层持股占个人股总量的40%,而厂长一人独占17%。他们还规定个人股可以在企业内部转让,允许继承和馈赠,但董事、厂长与财务主管等主要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个人股不得转让,以强化其责任感。转制后,生产发展颇快,1996年实现纳税比上年翻番,同时镇里还得以通过存量转换抽回资金150万元。 在另一个乡镇企业发达的浙江省,永康县城关五金厂也通过股份制改造恢复了活力。与苏州吸尘器厂吴县一分厂相反,该厂转制后个人股达80%,剩下的20归镇政府。个人股实行自愿入股多少不限,但不入股者不能继续在厂工作,有个职工持股甚至多于董事长。这种以个人股为主,内部普遍持股而且管理层不保证拥有优势股权的模式颇类似于西方的ESOP(雇员持股企业),按经典股份制理论并不利于管理。但该企业在总经理吴少华的管理之下,产品“飞鹰牌”保温杯占领了大部分市场,成为势头逼人的明星企业。 这仅是江浙两省乡镇企业改制的两个成功例子。用风起云涌来形容中国农村企业发生的变化并不为过。清华大学的调查发现,早在80年代被认为是“转换了机制”的承包制乡镇企业到现在又被划为“未转制”者。到1995年及1996年初,许多地方又有了新的转制率统计,江苏吴县1995年宣布全市乡镇企业机制转换面达73%,96年初又升为84.2%。转制的内容为“六制联动”:并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租赁制、拍卖转让、租卖结合、风险抵押。 但到1996年底,提出“加快产权改革”后,上述“六制联动”中的企业集团、租赁制、风险抵押已不算是“转制”,于是在江苏江阴市“9个月内完成中小企业改制”的号召中,有待改制的乡镇集体企业又达89.5%之多。一些地方甚至以文件形式否定了租赁制与承包制,乃至这两种制度的改良形式风险抵押与资产增值承包。吴县就这样规定:“对于租赁企业,租赁期满后,原则上都应当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可以租卖或全额拍卖,对于风险抵押与资产增值承包的企业,可通过年终结算,建成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苏南某些地方更倾向于一步到位把企业卖掉。 而乡企转制的形式也以远快于国企的速度递进着, 原先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更是如此。吴县大庄村6家村办企业,除了一家关闭中止,一家新办之外,其余4家在1993年至1995年三年时间内完成了由集体承包经营、租赁制向租卖制转换的“三级跳”,从村办厂变成了私营厂。而按照江阴市光福镇陈华村的计划,当地凡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乡镇集体企业都要很快被“转”掉,这意味着江阴市90%的乡镇集体企业要改头换面,尽管买主有相当部分是原承包者,但产权关系已发生根本变化。在原来集体经济就不占优势的浙江永康,经过1993年以来的数年转制,乡镇企业中目前仍保留下来的真正的“集体企业”已屈指可数。 而且它们并非是佼佼者才保留下来,而是因为种种“老大难问题”使其难于转制,才不得不“维持原状”。 搞活还是搞大的争论 乡镇企业转制,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伴随着“船小好调头”的特点。这里涉及到转制的目的,是把企业搞活,而不是搞大。然而现在关于因为乡企“船小”所以要转制的议论则导出了另一种通过转制把企搞大的思路,把转制理解为并大户,组建大型企业集团,而不是理解为产权制度改革或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配套改革。 搞活还是搞大两种思路导致了目前乡企转制中的两种基本模式。 1993年以来,浙江永康乡企转制主要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搞活企业的过程。该省由于私营乡企比较发达,集体乡企面临严峻的竞争,而不得不采用私营企业的经营方式。而在江苏吴县,同一时期当地私营经济并不发达,乡镇企业面临的主要竞争来自国企与外资,因而转制主要是围绕地方政府促进资产优化重组、建立大型集团或公司而进行。但到1996年,在“苏南模式温州化”的趋势下,苏南各地都开始大搞乡企产权改革,而且势头迅猛。如吴县提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贯彻抓大、转中、放小的改制方法。”这里的抓大,并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大企业所有制不变,而是“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抓住一部分关系集体经济命脉的骨干、重点企业的控股权。”把维护大企业的集体所有制的提法用集体的控股权所代替,无疑是一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