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内地乡镇企业发展的驱动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长卫 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

原文出处:
地方政府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与农场管理
复印期号:199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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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国家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情况下,乡镇企业资金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国内生产成本增幅较大,市场需求疲软,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乡镇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我国内地乡镇企业何去何从,是我们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1996年暑假,我们湖北大学行政学与秘书学研究中心的师生进行了“千村资源调查”,范围涉及湖北、湖南、河南、安徽等省,调查发现:亏损、破产乡镇企业的80%以上没有确立有效的驱动机制。本文中,我把乡镇企业的驱动机制定义为: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企业内部责、权、利明确的机制和企业外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机制。内地乡镇企业要迎来大发展,必须迅速形成并不断优化企业的驱动机制。

      一、内地乡镇企业的驱动机制运行现状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不同效益的乡镇企业,其驱动机制大不相同,大致分三种。

      1.第一种类型

      目前,乡镇企业产权结构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公社时期,公社、大队集体经济转化而来的形式,改革开放中各种利益主体自愿组合的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个体企业。

      这种类型的企业,政府对其服务较少,引导不够,以致政府从外部对其驱动力不大。它们之所以效益较好,一般得力于内部的良好的驱动机制,这些企业,如果政府加强外部驱动,则可走上新的发展台阶。集体所有制,由以前公社大队转化过来的形式,是我国数十年几辈人的劳动成果的积累,所有利益创造者都应分享其利润成果,均有责任和义务确保企业资产增值和防止流失。企业的经营者能够分享经营管理取得的合法成果,又能够承担增值或亏损的责任,经营者应有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通过资产担保,促其经营管理者产生强烈责任感、使命感,企业亏损意味着经营者个人利益的受损。经营者在经营职位上的压力可转化为动力,这种机制驱动企业只能盈不能亏。企业一般成员按岗位职责的分工,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在集体产业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通过公平竞争,能得到他们应得到的劳动成果,如果这个集体经济亏损,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这样使集体的利益和成员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驱动所有成员在各自不同岗位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竭心尽智地努力,形成强大的企业合力。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合作制企业,是各种利益主体的组合,参与合作制企业成员的投资份额,企业经营者付出劳动的多少,开发资源技术手段的高低及发挥作用的大小都与分配机制挂起钩来,投入应与利益、风险成正比,职务、作用、贡献应与风险、分配紧密结合。在企业运营中投资份额与劳动贡献应区别开来,按不同份额和贡献大小划分责任,承担风险,不管是农村和城市的结合,公司和农户的结合,工业与农业的结合等多种产业构成中的哪一种形式,都要把各种结合要素的投入份额与分配方案用规范的、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多元利益结合的集体企业中,多元利益通过产权明晰与分配机制挂钩,多元利益就整合成共同利益,驱动所有人员为企业发展献力献策。私营个体企业,一般产权是明晰的。只要守法经营,本身就是对社会的贡献,坚决不能见其有了效益就乱摊派、乱征收,就犯“红眼病”。这样才能消除人们怕富、怕冒富的顾虑,促进他们争先恐后地致富,同时鼓励企业主拿出大部分利润投入到扩大再生产中去,投入到提高技术水平和提高企业素质中去,实现滚动式快速发展。

      产权明晰,权、责、利关系的合理配置为驱动企业真正走向市场,使其经营机制与市场运作相匹配,促进乡镇企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这些发展势头良好的乡镇企业虽然没有实行邯郸钢铁总厂“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那样规范的制度,但实际管理中已将市场变化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至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人人当家作主,真正承担起兴厂的责任,已展现出蓬勃的生机活力。湖北汉川县乡镇企业普遍推行“定人员、定产量、定质量、定消耗、定安全和工资总量包干”的“五定一包”目标责任,并实施产品市场,产品成本两个“一票否决权”,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乡镇企业由速度型向效益型的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推进乡镇企业再上新台阶》,《湖北日报》,1996年10月7日7版)

      2.第二种类型

      这是指那些或凭借资源优势,或依仗独家经营,维持生存或缓慢发展的企业,政府对其驱动力较小。这类企业产权关系有待理顺,领导、企业与职工之间利益关系不够明确,内部管理没有很好地制度化、规范化,企业所有成员缺乏强有力的驱动。企业用人难以唯贤,常囿于亲朋好友的“怪圈”,这种尚不能摆脱亲缘为纽带的自然经济小生产模式,限制了杰出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脱颖而出,守旧的思想限制了科学生产经营方式的形成和运行。这批企业缺乏活力,缺乏资源开发动力,生产徘徊不前,企业最大成效只是满足部分群众的低工资就业。我们进行的“千村资源调查”表明35%左右的乡镇企业属此类型。河南固始县部分乡镇虽然资源丰富,但大部分乡镇企业属于自然经营的小生产模式,又没有严格的责、权、利制度,企业处于停滞不前或亏损的边缘。

      3.第三种类型

      这类企业年年亏损,有的甚至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企业领导往往只能拉关系,走后门寻找贷款,维持生计。这类企业产权关系含混不清,内部没有具体、明晰的管理制度,职工领导缺少沟通,人心涣散,没有凝聚力,不少企业经营管理者只顾自己利益,不顾企业利益,这类企业中少数人受私利的驱动,处心积虑地从企业中多捞一点便宜,不惜损害企业和企业多数成员的利益。有的甚至不惜坑害国家和社会公利,现在它们还能生存的原因有两条,乡镇领导迫于应付上级检查,达到开办企业的个数、生产规模和总产值等指标要求,不得不启用政府的力量支持,如运用政府信誉或政府出面担保贷款等,形成“企业负亏,银行负债,政府负责”最后无人负责的“怪圈”。“穷庙富方丈”,肥水流进私人田,亏了企业,亏了群众,富了少数不法的企业主管,而这些主管又利用手中掌管的金钱,通过请客、送礼、“塞红包”等各种手段,在领导机关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中,找到生存的机会,维护其既得利益。针对这类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要么彻底地整顿,要么促其破产,这种现象存在一天危害一天。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这类企业占不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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