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地方探索与展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鹏飞,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原文出处:
审计观察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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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3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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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下简称“离任审计”)这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迈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关键支撑,也是审计监督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指出,研究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审计评价标准。2022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强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鉴于此,本文对地方审计机关探索建立的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总结,进而指出这些指标体系在评价应用中的“瓶颈”,最后对优化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建议。

      建立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地方探索

      自2017年全面推开以来,一些地方如山东、内蒙古、云南、湖南、江西等地的审计机关,探索建立了初步评价指标体系,并尝试在审计项目中应用,为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综合分析来看,这些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一)赋分逻辑:打分制

      从赋分逻辑看,呈现打分制的特点。具体而言,按照预先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各个指标的显示值,根据打分标准逐项按比例或者分层分等给分,最后核算取得总分。如有的将“矿山恢复治理率”作为指标,赋分方式为“根据闭坑矿山的实际恢复治理完成百分比得分”;有的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指标,赋分方式为“完成目标值记满分15分,未完成但偏差小于0.5%的得13分,偏差大于0.5%小于1%的得11分,偏差大于1%的得8分”;还有的通过对各项指标进行A、B、C三级评级,然后按照A=1A,B=0.6A,C=0A的标准折算出A的个数,根据A的个数与评价指标总数的比值来核算得分。上述都是打分制逻辑的典型应用。还有的审计机关尝试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采用按比例扣分的方法进行评价。如“资金分配拨付的及时性”指标的赋分方式为“按审计查出未及时分配和拨付资金占资金总量的比例进行扣分”,在内在逻辑上仍然是打分制的赋分思路。

      (二)评价维度:从资源类型到责任类型

      从评价维度看,体现了从资源类型向责任类型的转变。早期关于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探索中,受传统的资源环境专项审计惯性认识等影响,多以不同的自然资源类型为评价维度来建立指标体系。一些审计机关将土地、水、大气、森林、矿产、海洋、草原等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并针对每一种资源类型建立次级指标。如针对土地资源建立土地出让金征缴率、土地未批先用率、土地供而未用率、土地闲置率、占补平衡完成率、耕地保有量完成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标率等评价指标。随着对离任审计认识的不断深化,有的地方开始将领导干部履职的具体责任类型,如决策、审批、执行等,作为确定评价指标的依据。有的审计机关将贯彻执行生态文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落实、遵守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监督考核、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效益、公众满意度七个方面作为一级评价指标。

      (三)指标构成:约束性、预期性和考核类指标比重较大

      从指标构成看,资源环境领域的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相关的督察考核类指标,占较大比重。如有的地方建立的30个评价指标中,涉及资源环境约束性、预期性和督察考核类的指标有20个,占比66.7%,其中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14个,占比46.7%;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督办问题未按时整改率等督察考核类指标6个,占比20%。有的地方建立的44个评价指标中,同审计发现问题直接相关的指标仅占11%,其余89%均为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或者根据考核要求简单转换形成的指标。如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对应上级考核排名情况、中央部委或相关主管部门约谈次数、中央部委通报环境污染事件次数等。此外,有的评价指标体系,虽然一级评价指标同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维度密切关联,但二级和三级评价指标仍然以资源环境约束性、预期性或考核类指标为主。这些指标主要来源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地方性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政策,并且借鉴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等评价体系中的相关指标。

      (四)地区比较:指标选取和权重设置差异明显

      从地区比较看,各地已建立评价体系的指标选取和权重设置差异较大。首先,一级评价指标有明显差异。如有的审计机关将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本次审计发现问题、重大自然资源损毁和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省级以上专项考核和通报情况等确立为一级评价指标;有的审计机关将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绿色生活、公众满意度等作为一级评价指标。一级评价指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根据一级指标建立的二级和三级评价指标也有较大区别。其次,评价指标的权重设置存在差别。有的对一级评价指标进行权重设置,再按每个一级指标100分进行次级指标权重分配;有的根据指标个数核算指标平均权重(总分100分),然后依照属于生态保护红线指标、环境质量底线指标、资源利用上线指标以及重要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等类别的情况,上下浮动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有的不进行权重设置,仅对每一个末级指标规定打分标准。

      已有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瓶颈

      目前,这些探索建立的指标体系在审计评价应用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主要表现为同评价实践结合度差、缺乏说服力、难以复制推广等。究其原因,这些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面临以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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