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复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副省和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省市县统称为地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就。 ——宏观调控持续创新完善,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及时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同比增长16.9%,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和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中央部门支出下降3.5%。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对困难行业企业实施社保费缓缴,大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保供稳价。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藏粮于地,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1亿亩,完成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300多万亩。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着力推进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建立起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至2023年4月,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8501.11亿元,完善制度29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多人。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总体进展顺利,铲除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中央预算分配和投资计划管理、中央决算草案编制、对地方财政监管等4方面情况。 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7552.14亿元、支出总量134052.14亿元,赤字26500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2728.67亿元、支出15335.58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98.92亿元、支出2610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9.18亿元、支出2895.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18亿元。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投资6400亿元,其中安排中央本级支出1467.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932.5亿元,主要投向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7大领域。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宏观调控政策靠前发力并保持接续稳定,预算收入、分配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与经济发展状况基本匹配、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不够严格,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税费征管、进口监管等履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不够严格。至2022年底,税务部门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253.38亿元;未及时对已达到清算条件的39个房地产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9.49亿元。25个海关单位少征关税、进口环节税及滞纳金等66.99亿元。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未能全面落实。至2022年年底,条件不符的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179.19亿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未享留抵退税327.73亿元。35个海关单位未及时退还税款和保证金等8.2亿元。三是人为调节收入规模。28省市部分区县税务局为完成收入目标,征收过头税费43.14亿元;15省市部分区县税务局在完成任务后,延压税款入库128.78亿元。 (二)预算分配管理还存诸多薄弱环节,现代预算制度改革需向纵深推进。 1.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边界不够清晰。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四本预算统筹。但实际中,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边界仍待清晰。一是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交叉。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别向46户央企安排支出634.4亿元、484.97亿元。二是与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重复。17项转移支付与6支政府投资基金重复投向94户企业,共计163.66亿元。6支政府投资基金及子基金间重复投向50户企业,其中11家获得3支及以上基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