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竹簡《唐虞之道》“”字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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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

内容提要:

根據古文字中从“”(“”之聲符)之字常常被誤釋爲从“東”之字這一現象,文章指出,郭店簡《唐虞之道》有一個舊多釋爲“涷”之字應改釋爲“”,分析爲从“水”“”聲。《唐虞之道》“”字凡兩見,在6-7號簡文中與“殺”爲對文,在15-17號簡文中與《管子·戒》“不代王”之“代”意義相近,二者皆應讀爲“繼”,訓爲接續、傳續。同時,文章指出上博簡《凡物流形》和天星觀卜筮簡中的“繫”也讀爲“繼”,訓爲接續。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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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店簡《唐虞之道》有一字凡兩見,字形及所在辭例分别爲:

      

      關於此字的考釋意見衆多,有學者做過專門的蒐集,②可以參看,這裏不贅。目前在學術界比較有影響的主要有兩種説法:一是周鳳五先生、何琳儀先生提出的釋“涷”説,③二是張光裕先生、劉釗先生提出的釋“流”説。④釋“涷”説的主要根據是楚簡中有些“東”字的寫法與此字右旁一致,例如包山楚簡中“東”字作“”(包二207)、“”(包二209)等形。周先生把二者都讀爲“重”,前者“禪之重”義爲“推闡禪讓之道”,後者“不重”義爲“不以天下爲重”。何先生皆讀爲“動”,把前者訓爲行,把後者訓爲心動。釋“流”説的主要根據是古文字經常在字形中間加一横及偏旁可以倒書這兩個形體特點,因此此字與“流”雖然在字形上存在一定差距,但也不能排除是“流”字之訛的可能。張先生未解釋詞義。劉先生讀如本字,把前者訓爲放,把後者訓爲流布。這兩種説法雖然都有一定道理,但也都存在一些未安之處,需要進一步研究。

      

      

      

      

      

      

      首先來看讀音。从“”聲之字可以讀爲“繼”,前引孫超傑先生在論證例(12)之“繫”字應讀爲“繼”時作了詳細的論述,轉引於下:

      

      

      

      例(2)講“舜居於草茅之中而不憂”,因爲知道這是“命”。此爲古代儒家一貫秉持的“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顔淵》)和“善否己也,窮達以時”(郭店簡《窮達以時》14號)之思想。(46)又講舜“登爲天子而不驕”,是因爲他“不”。根據文義,“”應該是占有、據有一類意思。郭店簡《老子》甲篇17號“聖人居亡爲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也,爲而弗恃也,成而弗居”,(47)其中“弗居”就是不占有、不據爲己有。不過表達不占有、不據有一類意思的詞很多,“”字的準確釋讀還需要進一步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王博先生和裘錫圭先生都指出,例(2)所述可與《管子·戒》下引一段文字對讀。(48)現引述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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