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预设与其投射 “预设”(presupposition)具有双重含义,一是用于指称语境下会话参与人确信无疑(taking for granted),同时又不属于命题主体内容(main propositional content)的信息;二是指称说话人通过语言手段编码这类信息的行为(Beaver等,2021)。用于标记、编码预设的句法结构称为预设触发语(presupposition triggers),类别多样,包括叙实性动词、定指结构、时间状语从句等。 预设有一种独特的性质:只要句子A有真值,无论A为真还是为假,其预设总是成立的(Allwood等,1977)。若句子A为假,则与A矛盾的句子
为真,因此语言学家最初给予预设的形式化定义为: 句子A在语义上预设另一个句子B,当且仅当: 凡是A是真的情形,B是真的(A→B) 凡是A是假的情形,B也是真的
这一性质称作“预设在否定中得以保持”(presupposition survives negations)。例如:
叙实动词“后悔”作为预设触发语,具有预设“后悔”主体实施了VP宾语标示行为的性质,故例(1a)有预设例(1a’)。考察例(1a)对应的否定句例(2a),我们发现否定句同样预设“小王去了上海”,肯定句和对应的否定句预设相同。 后续研究发现,预设的这种性质涉及的算子包括而不限于否定算子(参看本文第3节),故“预设在否定中得以保持”作为一种特例,被纳入一种更一般的性质中,即“投射性”(projection)。当句子A内嵌于算子f构成新句子f(A),且f(A)的预设与原句A相同时,我们说A的预设在f(A)中得以投射。 袁毓林(2000)指出,带焦点的句子①(简称“焦点句”)中一种常见的预设无法投射:②
根据语感,例(3)(4)中,a句预设a’,b句预设b’。肯定句组例(3)的预设是肯定句,这没有问题。例(4)a、b句是例(3)a、b句对应的否定句,如果预设可以投射,则否定句组的预设理应与肯定句组相同。但实际上,否定句组例(4)的预设却是否定句。预设在否定中未能保持,无法投射。形象化地说,否定“进入”到了预设里面,改变了预设。为解释这种现象,袁毓林提出(3)(4)两组的a’和b’只是影响当前语境下语言表达是否合适的适宜性条件,不是我们根据投射性质严格定义的预设。 袁毓林(2000)对否定句预设相关研究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一些否定改变了焦点句的预设是十分重要的语言事实。在充分肯定及吸取前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否定改变预设的原因有待进一步探究,焦点句的此类预设能否投射、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预设有待商榷。以袁毓林(2000)观察到的现象为切入点,本文深入探究焦点句预设的性质,重点关注三个问题:第一,否定改变的预设是什么预设?第二,改变预设的否定是什么否定?第三,被否定改变的预设还能不能保持投射性? 2.焦点(存在性)预设的语义本质及其定义 焦点句往往带有预设,这不是一个新的论题。围绕焦点句的预设,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研究。其一是描述性的研究工作。Jackendoff(1972)很早便根据“焦点分配”(focus assignment)规则将句子分成焦点和预设两部分,并给出了焦点句预设的描述性定义:“用合适的语义变量替换(焦点句中)承载焦点的成分即可得到句子的预设”(Jackendoff,1972:240)③。按照这一观点,例(3a)预设是“x去上海”或“某人去上海”,与(3a’)一致。汉语相关研究中,除了袁毓林(2000)较系统地讨论过焦点句预设的投射性质,大量关注否定句语义的研究都曾涉及焦点句的预设(李宝伦、潘海华,1999;熊仲儒,2005;胡建华,2007),给出预设的形式均与Jackendoff(1972)的描述一致。 其二是论证性工作。以Jackendoff(1972)为代表的研究显示焦点和预设之间存在关联,问题在于,这种关联是什么性质?预设是不是由焦点直接触发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学界主流意见并不支持焦点和预设之间存在简单而系统的联系,故焦点和预设在语义理论中一直是两个独立的模块(Geurts和Sandt,2004)。沈开木(1984)明确指出句子的前提(即预设)可由“中心(focus)产生”,并给出了由焦点句得出预设的操作流程。这是中文文献中关于焦点直接触发预设的较早论述。Geurts和Sandt(2004)第一次系统论证了满足一定条件,焦点必然触发预设,建立了重要的“背景-预设规则”(The Background-Presupposition Rule),由此正式赋予“焦点”预设触发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