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旗帜鲜明地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我国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其中,“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中国特色特殊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丰富了我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特殊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支持特殊教育”到“办好特殊教育”,再到“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发展不断提速、发展目标持续深化[1]。中国式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和实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的一体化发展[2]。我国特殊教育始终坚持走理性、渐进的本土发展道路,即在充分尊重本土实际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发展。“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正是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政策话语,是党和国家在对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发展的科学研判后提出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特殊教育现代化的行动指南。 特殊教育现代化发展离不开自身独特的话语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特殊教育学话语体系,不仅可以丰富特殊教育的时代内涵,更是使中国特殊教育走向世界并在世界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的有效途径[3]。随着话语分析的发展以及语言学的转向,政策话语分析成为一种重要的方法论[4]。党和国家重视特殊教育发展,自改革开放起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国时代发展特征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5]。针对我国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展开政策话语分析,对于厘清“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演进脉络与建构逻辑具有重要意义。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背景,“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意味着什么?中国特殊教育的演进遵循怎样的发展逻辑?本文基于话语分析的视角对“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进行内涵解读和分析,并尝试归纳、提炼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特殊教育演进逻辑。一方面,为我国本土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借鉴;另一方面,用本土话语讲好特殊教育发展的“中国故事”,为国际特殊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二、“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话语分析 1.“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词源分析 “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这句话本身就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意味。从词源分析的角度回溯其渊源、明晰其内涵,有助于我们更为准确地把握其时代要义。 首先,何为“普惠发展”。《说文解字》中,“普”字从“并”,表示二人并排站着,引申为“广大”“涉及面广”[6]。《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其解释为:普遍、全面。“普”字意味着我国特殊教育将继续坚持以“普及”为基本的发展向度,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具体包括:在纵向的层次结构上覆盖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纵向服务体系;在横向的安置体系上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基本格局[7],进而强化二者的相互结合,共同构成转衔畅通、结构完善的残疾儿童少年终身学习通道。“惠”字在《说文解字》中被译为“仁也,从心,由心仁爱”[8]。《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其解释为“给予的或受到的好处”。“惠”字旨在惠及每一个人,给予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人生出彩的机会,充分体现“办好”的基本要义,也就是要着力在质量上下功夫。这意味着我国特殊教育将强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强调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此外,“惠”还有“恩惠”之意,是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具体表征,蕴含着我国仁爱与宽容的文化底色与价值尺度,彰显了我国特殊教育中一以贯之的“关爱”“支持”原则。概言之,“普惠”标志着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将继续坚持“普及”的基本原则,将特殊教育作为一项兜底的民生工程,是“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大同思想的一脉相承与更高层次的推进。在此基础上,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作为工作重点,致力于将每个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 其次,何为“强化”。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强”有“加强,使巩固”之意;而“化”即“改变”“潜移默化”之意。同时,“化”常置于名词或形容词后,表示转变成某种状态或性质。通过对相关特殊教育政策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相较于“支持”“办好”等词语而言,“强化”一词更具执行力。这意味着新时期我国将持续巩固、优化现有的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加强特殊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助力特殊教育进入提质增速的发展快车道,最终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最后,何为新时期的“特殊教育”。发展至今,它同时包括了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所开展的特殊教育,并呈现出以随班就读为运转载体,以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机制[9]。这种机制彰显出我国本土情境中普特融合、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办学特色,是我国根据本土实际,对国际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发展趋势做出的因地制宜的回应与创新。 综上所述,“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旨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从“机会准入”上升为“过程公平”“结果公平”,逐步实现从“有学上”的普及目标到“上好学”的质量跨越。这一目标是党和国家结合本土文化特色与特殊教育发展实际,在科学研判之后赋予特殊教育的全新的时代命题,是新时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要求,更是特殊教育本土话语体系的建构与表达。 2.“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文化意蕴 “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是具有浓厚中国本土色彩的话语表达,有必要将其置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进行解读。从传统文化视角出发,“普惠”本身就蕴含着“大同”“仁爱”以及“中庸”等中华文化特有的文化思想。首先,普惠与天下大同思想交相辉映。“大同”一词源于《礼记·礼运》,认为“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墨子在《尚贤》下篇将大同社会解读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大同思想蕴含着人们对构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财富、各得其所的和谐社会的美好构想。就核心理念而言,大同思想与“普惠发展”同频共振,也与融合的理念趋同。大同思想在于追求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普惠思想重在保障特殊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每个残疾儿童少年及家庭。二者都追求建设一个平等、公正、包容的社会,体现“社会融合”基本理念。 其次,普惠与儒家仁爱的思想不谋而合。儒家仁爱思想是一种为人之德,是我国传统的伦理准则。孔子曾对“仁”做出全方位的阐释,其中就包含“恭、宽、信、敏、惠”等核心维度[10]。“惠”本身就是“仁爱”的题中之义。儒家思想的仁爱并非仅局限于“家”的范围,而是拓展到“泛爱众”,即爱一切人[11]。这种古老的仁爱精神奠定了我国特殊教育“仁爱”“特别关怀”的基本价值尺度。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本质上就是本着对残疾儿童少年关爱、帮扶的传统,期望保障全体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地享受高质量教育权,二者都闪耀着浓厚的人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