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与普京总统的视频会晤中指出,中俄两国全方位务实合作展现出巨大政治优势和机遇优势。随着中俄关系的提升与发展,两国在审计领域的交流合作也不断推进。中国审计署与俄罗斯联邦审计院(以下简称“俄审计院”)早在2003年就已达成签署关于加强中俄两国审计机关合作的协议的意向;2008年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和俄罗斯联邦审计院2008年至2010年合作计划》;2013年双方签署了中俄最高审计机关双边合作协议;2007年双方根据《中俄最高审计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中俄审计研讨机制,每年轮流举办审计研讨会,促进中俄两国审计事业发展、加深两国最高审计机关友谊。然而,与两国审计领域交流合作发展趋势不匹配的是,国内学术界对俄罗斯国家审计的研究关注有限,鲜有相关研究文献。“苏联未设专门的国家审计机构。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有关情况怎样可以说知之者不多。”(孙宝厚,1998)截至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俄罗斯国家审计仍然缺少足够的认知和关注,加强俄罗斯国家审计研究,既是发展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应有之义,也有助于中俄两国国家审计领域交流合作,进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审计事业发展。 二、俄罗斯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 从俄罗斯国家审计立法的历史沿革看,俄罗斯先后颁布了两部《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以下简称“俄审计院法”)。俄审计院法不仅是俄罗斯国家意志在审计领域的集中体现,也是俄罗斯审计理论与实践的集中体现。因此,从整体上,俄罗斯国家审计的发展历程可以按照两部俄审计院法的签署实施和执行期限划分为两个发展时期。俄审计院的筹建从1993年12月俄罗斯联邦新宪法颁布后开始,至1995年1月俄审计院法颁布结束。基于俄审计院历任4位院长及其任期,可以将两个发展时期做进一步划分。 (一)第一部俄审计院法时期(1995~2013年) 第一部俄审计院法由俄罗斯国家杜马(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дума)于1994年11月18日通过,联邦委员会(Cовет Федерации)1994年12月7日批准,时任联邦总统叶利钦1995年1月11日签署公布。这一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俄罗斯国家审计历史开启了崭新的一页。 1.起步阶段 1991年12月25日苏联解体,1992年1月2日俄罗斯以休克疗法启动经济市场化改革。休克疗法以新自由主义学说为理论支撑,以价格自由化、宏观经济稳定化和国有资产私有化为核心(李建民,2021),休克疗法的实施迅速摧毁了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俄罗斯在价格自由化实施的第一年即1992年,全年的通胀率高达2510%(李志学,2004)。1992~1999年俄罗斯出现严重经济转型危机,经济转型8年GDP累计下降40%(陆南泉,2021)。生产下降、通货膨胀、财政赤字、三角债庞大、汇率狂跌、失业增加、生活贫困等危机现象层出不穷(许新,2000)。 在这样的社会经济背景下,1995年第一部俄审计院法颁布实施,俄罗斯国家审计应运而生。从客观上看,除了国家政治制度变革和国家治理的根本需求,俄罗斯国家审计也是应对国有资产流失、通货膨胀、生产资金短缺、寡头垄断、财经秩序混乱的重要措施之一。第一任俄审计院院长卡尔莫科夫肩负了组建俄审计院、开展国家审计工作的责任。自此,俄罗斯国家审计在复杂混乱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进入起步阶段。 2.探索阶段 二十一世纪伊始,第二任俄审计院院长斯捷帕申领导俄审计院进入探索发展阶段。俄审计院继续履行第一部俄审计院法规定的7项基本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对联邦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联邦特别预算资金的规模、结构和用途进行审计;确定国家资金支出和使用联邦财产所达到的目标和效果;评估联邦财政预算草案收支项目和联邦特别预算资金收支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联邦法律草案和联邦各部门依法制定的规章中涉及联邦财政预算支出、影响财政支出结构或者联邦财政预算和特别预算执行的内容进行检查;分析联邦财政预算和联邦特别预算指标体系中存在的明显不当,并提出纠正建议,改进预算管理程序;对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其他银行和金融信用组织依法及时收纳拨付联邦财政预算资金、特别预算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向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提出改进联邦预算执行和控制预算执行结果的建议(审计署法制司等,2004)。 在历任俄审计院院长中,斯捷帕申在任时间最久,长达13年。第一部俄审计院法中关于审计院院长的任职规定,仅对每届任期作出规定,即“任期6年”,但并没有关于“同一人不得超过两届任期”的相关规定。正是在斯捷帕申院长任职期间,俄审计院积累了威望和影响力,提出和使用“战略审计”(стратегический аудит)这一术语,并一直朝这个方向发展。 (二)第二部俄审计院法时期(2013年至今) 第二部俄审计院法(即现行俄审计院法)由俄罗斯国家杜马于2013年3月22日通过,联邦委员会2013年3月27日批准,联邦总统普京2013年4月5日签署公布。第二部俄审计院法中明确指出,1995年1月11日第4-FZ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即第一部俄审计院法)“失效”。第二部俄审计院法是在普京开始其第三个总统任期一年左右时间颁布的,这一时期普京致力于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权体系、加强中央集权,重振俄罗斯。第二部俄审计院法体现了普京的“强国富民”思想,如调整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政府职能、反腐倡廉、提高行政效率等(郑羽,2012)。随着第二部俄审计院法的颁布实施,俄罗斯国家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