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兼具监督和咨询职能,意味着内部审计既要在监督和评价企业经营风险方面发挥关键的支持作用,担负治理责任,又要确认已发生的内部管控的可靠性和充分性,衡量和报告未发生的、有可能威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履行管理责任。内部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会因其活动领域的扩张而增加,内部审计工作效果也会因审计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而受到一定影响。面对企业各部门的不同期望,多重责任以及繁重任务经常会导致内部审计无力招架(王宏巍,2020)。在不确定性剧增的环境下,内部审计职能逐渐陷入与日益增长的审计需求不匹配的困境。从服务对象看,内部审计一直处在“为管理层审计”还是“对管理层审计”的矛盾中,这种冲突制约着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从沟通机制看,内部审计单元与被审单位的利益对冲阻碍了内部审计咨询职能的作用(梅丹,2018)。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可以提升监管效率和效力,应注重监管科技化建设(孙亮和刘春,2022)。除此之外,审计与大数据技术的有效结合,能够大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徐超和陈勇,2021)。元宇宙属于新一代数字技术形态,可以很好地应用到监管科技化构建,进而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因此,本文尝试将元宇宙技术应用在内部审计领域,从企业组织结构、制度建设、治理模式等角度探讨元宇宙技术与内部审计职能优化的关系,以内部审计研究领域较新的视角分析内部审计缺陷的成因及影响因素,为优化企业内部审计职能提供参考。 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优化的阻力分析 (一)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 从制度建立角度看,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并不完善。我国推行内部审计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经营手段的监督和指导,同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在内部审计的工作管理上,审计人员很难做到完全独立,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多会受制于上级领导的要求。 企业作为内部审计业务的主体是消除或控制内部审计缺陷的首要因素,然而,一个完整的内部审计体系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此外,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和不合理的资本结构未能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无论从企业自身还是从外部市场的角度,我国企业还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改善现行的内部审计制度。 保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部门有效履行其评估、监督和修复等职能的先决条件,也是内部审计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环境因素。作为实际经营者,内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体现在不受潜在压力和特定结果的影响,公正地分析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富有洞察力的建议。一般而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其部门地位是成正比的,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组织层级中的地位越高,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则会越高。然而,从审计员角度看,并非很多审计人员愿意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原因在于其独立性与企业的资源投入不兼容(白华,2012)。内部审计人员的职务任免和工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效益密切关联,很多审计人员为了生计不可避免地忽略了独立性的本质要求。另外,现行内部审计制度目前在企业管理层的认同度还不高,导致管理层与内部审计人员两者间的协调成本增加,冲突成本也会随之增加。因此,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审计人员独立性的缺乏会制约内部审计职能的进一步优化。 (二)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不高 企业管理者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颇有抵触。从企业管理者角度看,内部审计部门存在的意义是找出企业财务的错误,而企业财务问题也反映出管理者的经营策略有瑕疵,内部审计目的是找差错,而管理者的意图是隐瞒差错,二者初心相悖,内部审计部门自然会引起企业经营者的忽视甚至不满。从内部审计人员角度看,人都有私心,当经营者的利益与审计机构的利益不吻合时,内部审计人员相对的低薪会滋生机会主义,机会主义看似可化解企业管理者与内部审计机构间的利益矛盾,但同时也加深了经营者对内部审计的误解,内部审计机构自然不会受到过多的关注。 基于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部门的偏见,管理层很难认同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也不会过多接受或采纳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对于其提出的整改措施也不会认真执行,这导致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的认可度远低于其他部门。管理层的不重视会引起公司其他部门的连锁反应。内部审计部门所做出的审计建议不会被认真采纳,针对性行动不会贯彻落实,严重影响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率。 此外,内部审计受缚于团队能力,系统安全性难以确保。传统内部审计“人工操作与处理”流程难以满足企业新一代内部审计的需求(张庆龙等,2020)。随着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新兴技术形成的技术壁垒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术能力形成巨大的挑战。内部审计团队与专职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如果达不到时代发展对高质量内部审计的要求,其提供的审计建议参考价值就会降低,难以识别价值增值的有效性,内部审计系统安全也会受到影响。 (三)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狭窄 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并不顺利,其主要原因还是内部审计在我国定位有较大偏差。起初我国内部审计制度仅定位于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大中型企业,并不包含其他上市公司,这样的制度安排显然缺乏弹性,大大缩小了内部审计的工作领域,定位偏差导致内部审计无法发挥原有职能。当前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于监督管理,这种定位容易造成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地位不平等,不利于两者间的正常沟通。 目前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限于检查财务、制订审计计划以及形成审计报告等基础职能,并没有履行指导评价职能,没有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未及时指正不规范的工作程序,对有误的审计报告不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其监督职能也是仅检查企业财务。由于缺乏统一的财会监督信息平台,导致内部审计的效用不高(周华等,2022)。此外,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没有有效监察企业效益的实施情况以及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工作底稿不统一、随意编制,严重缺乏内部审计所应具备的严谨性和规范性等问题,这就降低了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效率。